- 索 引 号:
- 11450225007819318G/2024-26705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28日
- 标 题:
- 三政规〔2024〕2号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企业招工稳岗九条措施》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三政规〔2024〕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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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规〔2024〕2号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企业招工稳岗九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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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企业招工稳岗九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江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企业招工稳岗九条措施
一、用工服务保障
及时收集发布企业用工计划和需求,精准动态掌握全县务工劳动力数据,完善劳动力信息平台信息,积极开展常态化送工服务。多形式招工,引进人力资源公司,积极为园区企业解决用工问题。〔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二、员工用餐保障
园区设企业员工公共食堂,为企业员工提供就餐服务。〔责任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员工交通保障
开通县城至工业园公交线路,保障园区企业在岗员工交通出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员工子女就学保障
在园区企业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的员工,其子女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提供义务教育保障,园区企业员工离职后下学期不得再享受此项政策,其子女学籍按随监护人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五、基本医疗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在园区内设置医疗点,县医疗保障局按规定将该医疗点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便员工就近就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六、员工权益保障
在园区设立“人社驿站”和“巡回仲裁庭”,将公共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向园区延伸。〔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七、员工薪资保障
不定期开展园区内企业薪资调查,指导企业制定合理薪资。强化企业员工薪资发放情况执法检查,对无故欠薪的企业,给予严厉查处。〔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八、技能提升保障
抓好技能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好“园区班”;对有培训意愿的园区企业员工,进行免费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九、优秀员工奖励
园区开展职工技能大赛,面向园区企业员工公开评选优秀员工;对优秀专业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县、市、省“技能大赛”,获得名次的按当次赛事规定标准进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