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5007819318G/2024-01399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12日
- 标 题:
- 三政办发〔2023〕36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三政办发〔2023〕36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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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发〔2023〕36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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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垃圾分类办发〔2023〕14号)、《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柳垃圾分类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垃圾分类规范化处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的决策部署,以“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为指导,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二、主要原则
(一)政府推动,强制分类。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督促生活垃圾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在我县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生活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相关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步骤,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可持续开展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科学统筹,协同推进。
建立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利用基地,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高效衔接。
(四)广泛宣传,全面参与。
突出宣传引领,引导居民主动分类,强化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和环保意识的教育培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倡导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车站、公园、景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建成区域30%(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覆盖任务。
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四、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做好顶层设计。
2023年底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编制《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职责分工、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并鼓励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各类工厂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农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客运站、三江南站,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
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科普工作,创新宣教内容和形式,结合开展“共产党员我带头,垃圾分类我先行”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党建联建、党员行政村(社区)报到等多种形式,引导志愿者深入基层行政村(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使广大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际性成效。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
广大共产党员是生活垃圾分类的“主力军”“先锋队”,要主动亮身份、做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在工作中、生活上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通过组建“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责任区”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党员示范活动,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责任单位:县直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夯实学习(校)教育基础。
县教育局和学校要依托课堂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学,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年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开展青年志愿活动。
团县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动员家庭积极参与。
县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联”字优势,发挥广大妇女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独特作用,通过组织志愿服务队等形式,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开展示范行政村(社区)、示范点建设。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社区)、示范点建设,示范行政村(社区)、示范点范围内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社区)、示范点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县。〔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一)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
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要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厨余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选取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社区)或若干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依靠基层党组织,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整合吸收社会零散拾荒人员,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建立满足需要的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队伍,加强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垃圾分类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设置环境良好的分类收集站点。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行政村(社区)要优化布局,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垃圾投放收运方式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盥洗龙头、水池,方便居民投放垃圾后清洗。有关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监督电话,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
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实行联单管理制度,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由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加强工作的监督、指导;可回收物由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绿化外包服务公司负责收运;厨余垃圾由环卫或者相关收运企业负责收运。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厨余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要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做好物业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要加强有害垃圾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确保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
(四)逐步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要逐步转变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从以前散装、混装的收运方式,逐步扩大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将干净的垃圾空桶或者空箱置换装满垃圾的满桶或者满箱)。从而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防止“先分后混”的情况发生。〔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
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1.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力度,提升既有填埋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加快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对环保不达标或未实现稳定达标运行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规范大件垃圾管理,在县城区域统筹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置中心。〔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
2.开展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在我县农贸市场开展建设相应处理能力规模的有机垃圾处理设施。通过有机垃圾处理设备,实现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强化全县资源化利用企业布局布点,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县农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环境安全。加强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城市有害垃圾处理需求。积极引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选取部分条件较好的行政村(社区),开展“互联网+预约上门回收服务”试点,解决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问题。〔责任单位: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六)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
各乡镇、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要按照总体目标要求,根据辖区、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有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打响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共同助力三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打赢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相关单位要定期汇总、分析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根据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定期报送工作情况。
(二)全面系统推进。
各单位要建立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组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职部门,抽调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能力强的人员,专职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各有关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相应成立专职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力量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将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纳入社会诚信评价体系,把垃圾分类违法行为信息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要结合实际,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三)完善支持政策与资金配套。
研究制定鼓励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支持政策。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建立与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研究建立促进居民源头分类减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强化资源利用产业鼓励政策。积极研究落实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办法,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研究制定易腐垃圾资源化产品用于绿地林地土壤改良及污染土地修复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促进酒类等饮料制造企业回收循环利用包装瓶罐政策,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动企业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
县财政在本级预算中安排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落实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预算经费,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力度。
各有关单位、乡镇要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五)强化监督考评。
根据《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出台《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考核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相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考评。建立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执法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明确监督举报电话,举报收运单位混装混运、村(居)民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等行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品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先进事迹,曝光反面典型,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体责任。
附件:1.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职责
附件1
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垃圾分类规范化处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陈 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雷道理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 钊 副县长
吴明焕 副县长
梁 伟 副县长
成 员:杨胜刚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和
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兼)
蒙仁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景区管理
中心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张 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
会办公室主任(兼)
吴雄利 县直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裴 滢 团县委书记
陈立群 县妇联主席
梁日照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永华 县教育局局长
杨海权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婷婉 县民政局局长
侯孟良 县司法局局长
陈远熙 县财政局局长
李文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覃善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田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玉璧 县水利局局长
潘玉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石 岗 县林业局局长
罗如芹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吴海波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侯孟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 锋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龙素琼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谢以科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莫 林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梁治然 县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
覃治军 古宜镇镇长
陈有源 丹洲镇镇长
吴 鼎 斗江镇镇长
欧云仙 林溪镇镇长
吴海源 八江镇镇长
陈 东 独峒镇镇长
梁柒政 程村乡乡长
侯 勤 和平乡乡长
肖 云 老堡乡乡长
谢 瑶 高基瑶族乡乡长
吴 鑫 良口乡乡长
覃益民 洋溪乡乡长
吴国聪 富禄苗族乡乡长
吴泽林 梅林乡乡长
贾求顺 同乐苗族乡乡长
李建平 县农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朱艳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三江县分公
司总经理
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柳州市以及我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与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韦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梁浩同志兼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可视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各有关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措施,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牵头起草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政策、文件,提出工作规划和计划;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宣传教育组、督查考评组4个工作组,工作人员从县委宣传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韦 锋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 李立章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宏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 浩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丹丹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工作人员由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拟制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方案和阶段计划,掌握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统计、汇总、报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提出生活垃圾分类及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做好经费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业务指导组。
组 长: 韦 锋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 唐立存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宏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 浩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丹丹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丹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工作人员由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分流体系,协调各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不断扩充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路径和技术路线。
(三)宣传教育组。
组 长: 张 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精神文明建设委
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副组长: 吴先繁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振兴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龚普康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工作人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主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部门制作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对外宣传品;配合主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部门协调媒体做好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主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理论学习、理论与技术路线宣传、生活垃圾分类业务骨干培训。
(四)督查考评组。
组 长: 杨胜刚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和
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兼)
副组长: 陈宏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荣英俊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丹丹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工作人员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机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通报、报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情况,落实考评成绩与单位绩效、奖补机制挂钩等。
附件2
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指导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绩效考评工作。
县直工委:负责指导各级党组织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组建“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责任区”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际性成效。
团县委:负责指导各单位做好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工作;充分发挥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县妇联:负责指导各单位发动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路和环保理念,引导家庭成员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相关规划,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优先支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相关设施建设;研究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收费政策。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活动。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规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以及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县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社会捐助站(点)和捐助物品回收利用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对报送县人民政府审议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修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开展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及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工作,完成相关业务审批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建筑工地、施工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协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推进商业住宅小区、写字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交通运输站(含汽车客运站、高铁站及公交站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电站、库区等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休闲农业示范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林业系统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推进管辖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指导、协调推进公共体育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医院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餐饮、酒店等服务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监管,查处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行为;推进废旧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组织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绿色餐饮工作,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管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园等绿化场所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牵头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供销联社:负责配合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的新闻宣传工作。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负责规范有害垃圾收运、暂存、处置体系,对有害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加强对有毒有害垃圾安全转移和无害化处置的监管;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实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县农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东冲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支持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和中间收集、运输工作。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三江县分公司:负责协调推进快递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广邮递物品绿色包装,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负责统筹资金支持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和中间收集、运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