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12-12 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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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桂建函〔2023〕265号)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垃圾分类办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编制完成本实施方案并发函到全县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征求意见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二、编制依据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二)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桂建函〔2023〕265号)

(三)《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垃圾分类办发〔2023〕14号)

三、编制情况

目前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滞后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效不够好、进展慢,为了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因此我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桂建函〔2023〕265号)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垃圾分类办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解读文件相关要求后于今年编制完成《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解读

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个部分。下面重点解读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目标

2023年底,根据柳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我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车站、公园、景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建成区域30%(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覆盖任务。

2025年底,我县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做好顶层设计2023年底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编制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确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职责分工、配套政策、具体措施。

2.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科工贸局、民政局、交通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农文旅、汽车客运站、三江南站、各乡镇人民政府)。

3.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科普工作,通过党建联建、党员行政村(报到等多种形式,引导志愿者深入基层行政村(社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际性成效。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4.夯实学习教育基础。县教育局和学校要依托课堂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团县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县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联”字优势,通过组织志愿服务队等形式,面向广大家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7.开展示范行政村(社区)、示范点建设。以街道、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社区)、示范点建设,示范行政村(社区)、示范点范围内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1.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选取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社区)或若干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设置环境良好的分类收集站点。按照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1》DB45T1896-202,结合垃圾投放收运方式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有关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监督电话,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发改局、三江生态环境局)

4.逐步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生活垃圾收运单位要逐步转变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从以前散装、混装的收运方式,逐步扩大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将干净的垃圾空桶或者空箱置换装满垃圾的满桶或者满箱)。(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

5.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

1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力度,提升既有填埋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加快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对环保不达标或未实现稳定达标运行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

2开展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在我县农贸市场开展建设相应处理能力规模的有机垃圾处理设施,通过有机垃圾处理设备,实现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化处理。(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工贸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3)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选取部分条件较好的行政村(社区),开展“互联网+预约上门回收服务”试点,解决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问题。(责任单位:三江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6.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要按照总体目标要求,根据辖区、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有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打响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咨询单位: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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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2-12 18:30

来源: 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桂建函〔2023〕265号)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垃圾分类办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编制完成本实施方案并发函到全县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征求意见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二、编制依据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二)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桂建函〔2023〕265号)

(三)《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垃圾分类办发〔2023〕14号)

三、编制情况

目前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滞后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效不够好、进展慢,为了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因此我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桂建函〔2023〕265号)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垃圾分类办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解读文件相关要求后于今年编制完成《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解读

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个部分。下面重点解读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目标

2023年底,根据柳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我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车站、公园、景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建成区域30%(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覆盖任务。

2025年底,我县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做好顶层设计2023年底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编制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确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职责分工、配套政策、具体措施。

2.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科工贸局、民政局、交通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农文旅、汽车客运站、三江南站、各乡镇人民政府)。

3.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科普工作,通过党建联建、党员行政村(报到等多种形式,引导志愿者深入基层行政村(社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际性成效。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4.夯实学习教育基础。县教育局和学校要依托课堂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团县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县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联”字优势,通过组织志愿服务队等形式,面向广大家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7.开展示范行政村(社区)、示范点建设。以街道、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社区)、示范点建设,示范行政村(社区)、示范点范围内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1.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选取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社区)或若干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设置环境良好的分类收集站点。按照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1》DB45T1896-202,结合垃圾投放收运方式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有关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监督电话,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发改局、三江生态环境局)

4.逐步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生活垃圾收运单位要逐步转变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从以前散装、混装的收运方式,逐步扩大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将干净的垃圾空桶或者空箱置换装满垃圾的满桶或者满箱)。(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

5.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

1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力度,提升既有填埋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加快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对环保不达标或未实现稳定达标运行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

2开展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在我县农贸市场开展建设相应处理能力规模的有机垃圾处理设施,通过有机垃圾处理设备,实现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化处理。(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工贸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3)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选取部分条件较好的行政村(社区),开展“互联网+预约上门回收服务”试点,解决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问题。(责任单位:三江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6.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要按照总体目标要求,根据辖区、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有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打响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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