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12-3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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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29日在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三江县财政局局长 俞昌瑞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九条关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的规定。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三江县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调整事由

  因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诸多因素影响,需对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继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部门结转结余,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二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47号),新增政府债券收支纳入地方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区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26900万元,其中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169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管理10000万元。

  三是2017年决算经自治区批复,需调整上年结余。

  四是经分析预测,财政收入结构有所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长,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微调。

  五是上级对我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财力相应增加。对新增收入分配。

  六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直接影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需进行调整。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大,按照“国办发〔2014〕70号”的“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原则上按有关规定继续专款专用。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拟从政府性基金中调入资金10000万元。

  七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增支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点特殊事项需安排资金增支。

  八是社会保险基金上年决算情况与年初预算对比,差异较大,需调整上年结余。

  二、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中央、自治区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相关规定,至11月底,按规定收回国库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31376万元,统筹用于扶贫攻坚,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弥补财力缺口。

  三、自治区核定并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四批政府债券额度 期限及对应置换项目的通知》(桂财预〔2018〕150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五批政府债券额度 期限及对应置换项目的通知》(桂财预〔2018〕186号)精神,分别核定并转贷我县新增一般债券16900万元、专项债券10000万元(均为5年期)。

  四、预算调整方案

  (一)财政总收入

  年初人大批准的财政收入42600万元(含金融业),比上年增长7%以上目标不变。征收部门工作目标不变,即:税务局37900万元(原地税局14200万元、国税局含金融业增值税23700万元),财政局4700万元。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收入划分,金融保险业增值税(营改增前为营业税)属自治区级收入,不计入市县收入和财力。因营改增全面实施后,金融保险业增值税无法在人民银行金库系统单独核算并反映在区级组织收入中,2017年起,自治区将金融保险业增值税下达到市县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中,仍属自治区级财力。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1453万元调整为22383万元(见表一、表二)。

  (2)返还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045万元调整为4100万元(见表二)。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117226万元调整为159117万元,增加41891万元(见表二)。具体:一是体制补助1639万元不变。二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5289万元不变。三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增加3357万元为6950万元。四是结算补助收入增加16540万元为16989万元(其中2017年县域经济发展奖励191万元、自治区专项补助147万元、市对县专项补助15172万元、广东结对帮扶补助1030万元)。五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393万元。六是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062万元为2081万元。七是教育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822万元为10711万元。八是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671万元为7848万元。九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412万元为16725万元。十是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023万元为3586万元。十一是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增加250万元。十二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94万元为5037万元(其中生态扶贫护林500万元)。十三是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增加1134万元为13065万元。十四是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706万元为7987万元(其中增加民族发展专项102万元)。十五是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703万元为16207万元(扶贫专项)。十六是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124万元为4360万元(增加自治区专项补助)。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8692万元(提前告知下达)调整为73755万元,增加专项资金55063万元(见表二、表四)。《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为体现全县财政预算盘子,将获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列入调整方案中。

  (5)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预算的978万元调整为2567万元。根据自治区2017年财政结算批复,增加专项结余1589万元。

  (6)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6900万元(新增债券,见表二)。

  (7)调入资金增加10000万元。根据“国办发〔2014〕70号”的“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原则上按有关规定继续专款专用。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要求,从土地出让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以上合计增加收入1264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的162394万元调整为288822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年初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9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8万元,总支出162394万元。

  按照有关政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涉及的是科目调整,未影响支出总量。预算执行中,因增加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政府债券资金、归还到期债券等,需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进行调整。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2014年10月--2015年单位应缴部分实行挂账处理,待退休前由财政拨付资金记实。根据各项增支政策,扶贫、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支出配套要求,将新增收入126428万元、预备费2978万元用于以下支出:

  (1)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16900万元。其中,自治区规定用于脱贫攻坚989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其余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经政府研究,脱贫攻坚的债券资金安排了12个安置点搬迁项目,余下7004万元用于以下公益性项目建设:一是交通局实施项目2250万元。其中,斗江至和平三级公路750万元,20户以上通屯路1500万元(贫困发生率25%以下非贫困村)。二是住建局实施的乡改镇项目700万元。三是国资办委托文旅公司实施的侗族大歌保护利用350万元。四是粮食局实施的粮食储备库1400万元。五是国资办委托电力公司实施的档案馆建设700万元。六是国资办委托城投公司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3个1604万元(其中:福临路及设施700万元、福桥西路扩建354万元、博物馆北路及设施550万元)。

  (2)新增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063万元(专款专用)。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新增专项资金36411万元。其中,结算补助收入16349万元(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54万元、地名普查15万元、基层科普行动21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3万元、渡口视频监控54万元、市对县专项补助15172万元、广东结对帮扶103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3万元(农村公路养护管护),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2062万元,教育转移支付收入282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67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转移支付收入241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023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5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00万元(生态扶贫护林),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2万元(民族发展专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703万元(扶贫专项),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124万元(其中民政专项1798万元、招商引资10万元、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53万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900万元、自行车巡回赛安保经费15万元、文化类乡村振兴提升120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22万元、计生专项44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95万元、自然灾害3万元、医疗卫生18万元、健康扶贫645万元等)。

  (4)上年结转增加1589万元,自治区批复2017年决算增加。

  (5)调入资金10000万元。根据土地出让收入情况,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弥补财力不足。

  (6)当年新增财力6465万元。与年初预算比,增加内容:一是公共预算收入930万元,按《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的“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要求,因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大,超收部分用于补充财力不足,平衡当年预算;二是返还性收入55万元;三是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480万元,其中: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35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9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9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134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04万元。

  以上新增财力16465万元,综合预备费2978万元,可安排支出19443万元。新增财力无法弥补年初预算缺口。年初,县级财力仅99356万元,但下达各部门预算115478万元,加上财政切块预留13247万元,以及动用2018年财力结转的上年专项2044万元,超财力安排了31413万元。年中,新增支出事项多,主要是:一是人员经费增支。二是预发2018年绩效。三是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新增政策性和配套支出,以及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或一次性支出,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支出事项等。截至11月,新增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177万元。具体增支是:

  ①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离退休生活补贴1615万元。预发2018年绩效2771万元。2016-2017年校长奖励性绩效168万元。

  ②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674万元。

  ③政府一般债券付息、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318万元。

  ④新增人员和按标准计提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养老保险等1266万元。

  ⑤2014年10月以来办理退休的职工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单位应缴部分598万元,以及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30万元。

  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519万元。

  ⑦2014年、2015年贫困退出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4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0万元。建档立卡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住院补贴等1380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11万元。

  ⑧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工作补助经费222万元。

  ⑨县委常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事项支出16990万元。

  以上支出列入相应功能分类科目(表四)。就现有财力与支出需求,目前缺口43547万元以上,预算执行中新增支出事项仍会出现。

  财政预算调整要求严格遵循“收支平衡,不列赤字”,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目前财力调整财政预算,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61916万元调为2859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不变;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400万元(归还债券本金)。

  预算调整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年初的162394万元调整为288822万元(含债券转贷支出)。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收入总计28882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223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6972万元(其中税收返还41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911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375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6900万元,上年结余2567万元,调入资金10000万元。支出总计28882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支出2859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4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见表二),不留结余。

  对财力缺口,将根据上级补助和财政收入情况,或从财政存量资金调剂,以及通过延缓支付、调整部分支出为预拨经费等方式解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考虑今年财政运行艰难、防范债务风险压力巨大,必须盘活土地资源,增加收入。根据收入预测,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9500万元调整为43582万元(见表五)。

  (2)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由3595万元调整为8490万元(见表五、表六),为年中增加上级专项补助。

  (3)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73万元调整为1159万元。根据自治区批复2017年财政决算,相应增加专项结余。

  (4)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专项债券)10000万元。自治区下达我县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

  以上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39663万元。收入预算调增后,基金收入总额为63231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1)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29663万元为53231万元(见表五)。

  需要说明的是:政府性基金支出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是上级补助4895万元相应增加专项支出;二是财政厅“桂财预〔2018〕186号”,下达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0000万元,专项用于浔江岛工程5000万元、火车南站安置地建设5000万元;三是土地出让金支出根据我县发展需要新增安排,用于征用土地、拆迁补偿、土地增减挂钩及复垦、土地收储回购、土地开发支出,以及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的银行贷款本息等。

  (2)调出政府性基金10000万元至公共预算(见表五)。按“国办发〔2014〕70号”要求,考虑今年公共预算收支缺口大,调出资金弥补缺口。

  以上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29663万元。支出预算调整后,基金支出总额为53231万元(见表五)。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收入预算总额由年初预算23568万元调整为6323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43582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8490万元,上年结余115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00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由年初预算23568万元调整为63231万元,其中:当年支出53231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收支平衡,不留结余(表五)。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59538万元,预算总支出年初预算41546万元,滚存结余结转17992万元。为保证上年决算结余数与年初预算相衔接,考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数增减变动,城乡居民养老人员增加、部分社保政策调整等,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调减22627万元为36911万元,具体:

  一是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的40481万元,调减24832万元为1564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保险费收入调整为12369万元,基本养老财政补助收入调整为14064万元,其他养老基金收入调整为109万元;上年结余由4746万元调整为-10893万元。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的19057万元,调增2205万元为2126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缴费收入调整为1200万元,政府补助收入调整为7671万元,其他收入调整为662万元;上年结余由11206万元调整为11729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社会保障基金支出调减20217万元为21329万元。年未结余调整为15582万元。具体是:

  一是机关事业保险费支出由年初的35735万元调减20086万元为15649万元,即机关事业保险费支出较年初计划减少。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的5811万元调增131万元为5680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调整为552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调整为111万元,其他支出调整为4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收入预算总额由年初预算59538万元调整为36911万元,支出预算由年初预算的41546万元调整为2132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由年初的17992万元调整为15582万元(见表七)。具体是:

  一是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649万元,支出1564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年末无滚存结余。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262万元,支出568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558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县国企经营公司财政补助收支已反映在一般公共收支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中。因此,不作调整。

  从上述预算调整看,今年财政收支矛盾较往年突出。主要表现在:收入总量低,可用财力在年初基础上增量有限,保障能力弱。而财政保障工资、改善民生、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刚性支出增长剧增,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异常困难。加上国家融资政策收紧,上级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化解已纳入市、县年度考核,将直接冲击我县财政资金运转,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财政结算、决算时间未到,财政收支数仍在变动,目前的预算调整数并不是年度预算执行的最终结果。因此,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人民政府根据各项政策及县级财力的变化情况组织预算执行,具体调整数待财政收支最终实现后,我们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落实调整预算的主要措施

  目前,预算执行仍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就面临的问题,要完成全年收支目标,须全县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强化增收节支意识。为此,我们将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大力组织收入。坚持贯彻落实“依法纳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税源监控和收入征管,杜绝虚收空转现象,保证应收尽收。在落实好国务院税费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做好土地收入文章,努力增加收入,弥补财力不足。

  (二)加强支出管理。把牢财政支出“口子”,除重大政策调整和确需安排的应急事项外,对部门一般性新增支出一律不予追加预算。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特别是扶贫资金的统筹整合与支出效益,确保脱贫攻坚资金需求。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管理,确保规范支付和资金安全运行。

  (三)盘活存量资金。按《预算法》和“国办发〔2014〕70号”盘活存量要求,坚决收回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和盘活专项项目结转资金,统筹用于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新增事项支出,缓解财力不足的支出压力。统筹后,未执行完毕的项目需继续使用的,再重新安排。

  (四)深化财政改革。协调推进非税征管业务移交改革,确保税务体制改革后政策执行到位。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改革,确保2019年1月1日新制度的贯彻实施,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平稳过渡。抓好政府债务监管,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五)谋划明年工作。编制下年度预算,加强与各预算单位沟通,做到收入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安排兼顾支出需要与财力可能,量力而行、量财而编。做好2019年争取资金工作,加强与自治区、市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将我县财政自给能力低、自我平衡能力弱的实际困难向上级反映,积极配合部门做好项目策划储备,最大限度争取转移支付增量,努力缓解财政运行困难,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县财政运行的紧日子仍在继续,现各项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冲刺,我们将把压力变为动力,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克服一切困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主攻难点,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作贡献。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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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关于三江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12-31 18:02

来源: 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29日在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三江县财政局局长 俞昌瑞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九条关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的规定。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三江县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调整事由

  因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诸多因素影响,需对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继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部门结转结余,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二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47号),新增政府债券收支纳入地方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区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26900万元,其中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169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管理10000万元。

  三是2017年决算经自治区批复,需调整上年结余。

  四是经分析预测,财政收入结构有所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长,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微调。

  五是上级对我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财力相应增加。对新增收入分配。

  六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直接影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需进行调整。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大,按照“国办发〔2014〕70号”的“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原则上按有关规定继续专款专用。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拟从政府性基金中调入资金10000万元。

  七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增支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点特殊事项需安排资金增支。

  八是社会保险基金上年决算情况与年初预算对比,差异较大,需调整上年结余。

  二、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中央、自治区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相关规定,至11月底,按规定收回国库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31376万元,统筹用于扶贫攻坚,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弥补财力缺口。

  三、自治区核定并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四批政府债券额度 期限及对应置换项目的通知》(桂财预〔2018〕150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五批政府债券额度 期限及对应置换项目的通知》(桂财预〔2018〕186号)精神,分别核定并转贷我县新增一般债券16900万元、专项债券10000万元(均为5年期)。

  四、预算调整方案

  (一)财政总收入

  年初人大批准的财政收入42600万元(含金融业),比上年增长7%以上目标不变。征收部门工作目标不变,即:税务局37900万元(原地税局14200万元、国税局含金融业增值税23700万元),财政局4700万元。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收入划分,金融保险业增值税(营改增前为营业税)属自治区级收入,不计入市县收入和财力。因营改增全面实施后,金融保险业增值税无法在人民银行金库系统单独核算并反映在区级组织收入中,2017年起,自治区将金融保险业增值税下达到市县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中,仍属自治区级财力。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1453万元调整为22383万元(见表一、表二)。

  (2)返还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045万元调整为4100万元(见表二)。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117226万元调整为159117万元,增加41891万元(见表二)。具体:一是体制补助1639万元不变。二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5289万元不变。三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增加3357万元为6950万元。四是结算补助收入增加16540万元为16989万元(其中2017年县域经济发展奖励191万元、自治区专项补助147万元、市对县专项补助15172万元、广东结对帮扶补助1030万元)。五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393万元。六是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062万元为2081万元。七是教育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822万元为10711万元。八是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671万元为7848万元。九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412万元为16725万元。十是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023万元为3586万元。十一是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增加250万元。十二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94万元为5037万元(其中生态扶贫护林500万元)。十三是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增加1134万元为13065万元。十四是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706万元为7987万元(其中增加民族发展专项102万元)。十五是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703万元为16207万元(扶贫专项)。十六是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124万元为4360万元(增加自治区专项补助)。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8692万元(提前告知下达)调整为73755万元,增加专项资金55063万元(见表二、表四)。《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为体现全县财政预算盘子,将获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列入调整方案中。

  (5)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预算的978万元调整为2567万元。根据自治区2017年财政结算批复,增加专项结余1589万元。

  (6)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6900万元(新增债券,见表二)。

  (7)调入资金增加10000万元。根据“国办发〔2014〕70号”的“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原则上按有关规定继续专款专用。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要求,从土地出让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以上合计增加收入1264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的162394万元调整为288822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年初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9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8万元,总支出162394万元。

  按照有关政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涉及的是科目调整,未影响支出总量。预算执行中,因增加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政府债券资金、归还到期债券等,需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进行调整。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2014年10月--2015年单位应缴部分实行挂账处理,待退休前由财政拨付资金记实。根据各项增支政策,扶贫、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支出配套要求,将新增收入126428万元、预备费2978万元用于以下支出:

  (1)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16900万元。其中,自治区规定用于脱贫攻坚989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其余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经政府研究,脱贫攻坚的债券资金安排了12个安置点搬迁项目,余下7004万元用于以下公益性项目建设:一是交通局实施项目2250万元。其中,斗江至和平三级公路750万元,20户以上通屯路1500万元(贫困发生率25%以下非贫困村)。二是住建局实施的乡改镇项目700万元。三是国资办委托文旅公司实施的侗族大歌保护利用350万元。四是粮食局实施的粮食储备库1400万元。五是国资办委托电力公司实施的档案馆建设700万元。六是国资办委托城投公司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3个1604万元(其中:福临路及设施700万元、福桥西路扩建354万元、博物馆北路及设施550万元)。

  (2)新增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063万元(专款专用)。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新增专项资金36411万元。其中,结算补助收入16349万元(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54万元、地名普查15万元、基层科普行动21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3万元、渡口视频监控54万元、市对县专项补助15172万元、广东结对帮扶103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3万元(农村公路养护管护),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2062万元,教育转移支付收入282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67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转移支付收入241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023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5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00万元(生态扶贫护林),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2万元(民族发展专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703万元(扶贫专项),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124万元(其中民政专项1798万元、招商引资10万元、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53万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900万元、自行车巡回赛安保经费15万元、文化类乡村振兴提升120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22万元、计生专项44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95万元、自然灾害3万元、医疗卫生18万元、健康扶贫645万元等)。

  (4)上年结转增加1589万元,自治区批复2017年决算增加。

  (5)调入资金10000万元。根据土地出让收入情况,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弥补财力不足。

  (6)当年新增财力6465万元。与年初预算比,增加内容:一是公共预算收入930万元,按《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的“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要求,因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大,超收部分用于补充财力不足,平衡当年预算;二是返还性收入55万元;三是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480万元,其中: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35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9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9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134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04万元。

  以上新增财力16465万元,综合预备费2978万元,可安排支出19443万元。新增财力无法弥补年初预算缺口。年初,县级财力仅99356万元,但下达各部门预算115478万元,加上财政切块预留13247万元,以及动用2018年财力结转的上年专项2044万元,超财力安排了31413万元。年中,新增支出事项多,主要是:一是人员经费增支。二是预发2018年绩效。三是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新增政策性和配套支出,以及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或一次性支出,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支出事项等。截至11月,新增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177万元。具体增支是:

  ①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离退休生活补贴1615万元。预发2018年绩效2771万元。2016-2017年校长奖励性绩效168万元。

  ②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674万元。

  ③政府一般债券付息、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318万元。

  ④新增人员和按标准计提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养老保险等1266万元。

  ⑤2014年10月以来办理退休的职工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单位应缴部分598万元,以及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30万元。

  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519万元。

  ⑦2014年、2015年贫困退出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4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0万元。建档立卡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住院补贴等1380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11万元。

  ⑧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工作补助经费222万元。

  ⑨县委常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事项支出16990万元。

  以上支出列入相应功能分类科目(表四)。就现有财力与支出需求,目前缺口43547万元以上,预算执行中新增支出事项仍会出现。

  财政预算调整要求严格遵循“收支平衡,不列赤字”,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目前财力调整财政预算,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61916万元调为2859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不变;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400万元(归还债券本金)。

  预算调整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年初的162394万元调整为288822万元(含债券转贷支出)。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收入总计28882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223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6972万元(其中税收返还41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911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375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6900万元,上年结余2567万元,调入资金10000万元。支出总计28882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支出2859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4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见表二),不留结余。

  对财力缺口,将根据上级补助和财政收入情况,或从财政存量资金调剂,以及通过延缓支付、调整部分支出为预拨经费等方式解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考虑今年财政运行艰难、防范债务风险压力巨大,必须盘活土地资源,增加收入。根据收入预测,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9500万元调整为43582万元(见表五)。

  (2)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由3595万元调整为8490万元(见表五、表六),为年中增加上级专项补助。

  (3)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73万元调整为1159万元。根据自治区批复2017年财政决算,相应增加专项结余。

  (4)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专项债券)10000万元。自治区下达我县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

  以上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39663万元。收入预算调增后,基金收入总额为63231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1)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29663万元为53231万元(见表五)。

  需要说明的是:政府性基金支出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是上级补助4895万元相应增加专项支出;二是财政厅“桂财预〔2018〕186号”,下达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0000万元,专项用于浔江岛工程5000万元、火车南站安置地建设5000万元;三是土地出让金支出根据我县发展需要新增安排,用于征用土地、拆迁补偿、土地增减挂钩及复垦、土地收储回购、土地开发支出,以及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的银行贷款本息等。

  (2)调出政府性基金10000万元至公共预算(见表五)。按“国办发〔2014〕70号”要求,考虑今年公共预算收支缺口大,调出资金弥补缺口。

  以上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29663万元。支出预算调整后,基金支出总额为53231万元(见表五)。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收入预算总额由年初预算23568万元调整为6323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43582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8490万元,上年结余115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00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由年初预算23568万元调整为63231万元,其中:当年支出53231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收支平衡,不留结余(表五)。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59538万元,预算总支出年初预算41546万元,滚存结余结转17992万元。为保证上年决算结余数与年初预算相衔接,考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数增减变动,城乡居民养老人员增加、部分社保政策调整等,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调减22627万元为36911万元,具体:

  一是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的40481万元,调减24832万元为1564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保险费收入调整为12369万元,基本养老财政补助收入调整为14064万元,其他养老基金收入调整为109万元;上年结余由4746万元调整为-10893万元。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的19057万元,调增2205万元为2126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缴费收入调整为1200万元,政府补助收入调整为7671万元,其他收入调整为662万元;上年结余由11206万元调整为11729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社会保障基金支出调减20217万元为21329万元。年未结余调整为15582万元。具体是:

  一是机关事业保险费支出由年初的35735万元调减20086万元为15649万元,即机关事业保险费支出较年初计划减少。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的5811万元调增131万元为5680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调整为552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调整为111万元,其他支出调整为4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收入预算总额由年初预算59538万元调整为36911万元,支出预算由年初预算的41546万元调整为2132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由年初的17992万元调整为15582万元(见表七)。具体是:

  一是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649万元,支出1564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年末无滚存结余。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262万元,支出568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558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县国企经营公司财政补助收支已反映在一般公共收支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中。因此,不作调整。

  从上述预算调整看,今年财政收支矛盾较往年突出。主要表现在:收入总量低,可用财力在年初基础上增量有限,保障能力弱。而财政保障工资、改善民生、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刚性支出增长剧增,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异常困难。加上国家融资政策收紧,上级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化解已纳入市、县年度考核,将直接冲击我县财政资金运转,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财政结算、决算时间未到,财政收支数仍在变动,目前的预算调整数并不是年度预算执行的最终结果。因此,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人民政府根据各项政策及县级财力的变化情况组织预算执行,具体调整数待财政收支最终实现后,我们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落实调整预算的主要措施

  目前,预算执行仍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就面临的问题,要完成全年收支目标,须全县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强化增收节支意识。为此,我们将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大力组织收入。坚持贯彻落实“依法纳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税源监控和收入征管,杜绝虚收空转现象,保证应收尽收。在落实好国务院税费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做好土地收入文章,努力增加收入,弥补财力不足。

  (二)加强支出管理。把牢财政支出“口子”,除重大政策调整和确需安排的应急事项外,对部门一般性新增支出一律不予追加预算。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特别是扶贫资金的统筹整合与支出效益,确保脱贫攻坚资金需求。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管理,确保规范支付和资金安全运行。

  (三)盘活存量资金。按《预算法》和“国办发〔2014〕70号”盘活存量要求,坚决收回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和盘活专项项目结转资金,统筹用于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新增事项支出,缓解财力不足的支出压力。统筹后,未执行完毕的项目需继续使用的,再重新安排。

  (四)深化财政改革。协调推进非税征管业务移交改革,确保税务体制改革后政策执行到位。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改革,确保2019年1月1日新制度的贯彻实施,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平稳过渡。抓好政府债务监管,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五)谋划明年工作。编制下年度预算,加强与各预算单位沟通,做到收入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安排兼顾支出需要与财力可能,量力而行、量财而编。做好2019年争取资金工作,加强与自治区、市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将我县财政自给能力低、自我平衡能力弱的实际困难向上级反映,积极配合部门做好项目策划储备,最大限度争取转移支付增量,努力缓解财政运行困难,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县财政运行的紧日子仍在继续,现各项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冲刺,我们将把压力变为动力,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克服一切困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主攻难点,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作贡献。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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