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县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10-20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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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提出意见。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收支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8185万元,同比减收1096万元,下降5.7%,完成年初预算37500万元的48.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6174万元,同比增收2509万元,增长68.4%;上划自治区收入2016万元,同比减收1733万元,下降46.2%;公共预算收入9995万元,同比减收1872万元,下降15.8%。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6992万元,下降19.0%;非税收入3003万元,下降7.1%,占公共预算收入的30%,同比提升了2.8个百分点。

部门情况:国税组织收入9516万元,同比增收6193万元,增长186.3%;地税组织收入5875万元,同比减收7155万元,下降54.9%;财政组织收入2794万元,同比减收134万元,下降4.58%。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各收入项目如表(单位:万元)

2. 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4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2846万元的81.17%,为年中预算变动数225298万元的55.07%,同比增支27333万元,增长28.2%。其中影响GDP指标的“财政八项”支出92955万元,同比增长20.2%,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4.9%。各项支出如表(单位:万元)

3.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29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98万元下降1.68%;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2.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1.29%。“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共财政拨款25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56万元下降1.17%,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1.7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0.7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504万元的54.6%,同比增收2598万元,增长3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705万元,同比增收3003万元,增长40.0%;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85万元,同比减收53万元,下降15.7%;污水处理费收入202万元,同比减收240万元,下降54.3%。

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504万元的74.42%,同比增支9090万元,增长147.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万元,同比增支690万元,增长266.12%;城乡社区事务14200万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18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0万元),同比增支8307万元,增长140.96%;农林水支出29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其他支出79万元,同比增支62万元,增长372.3%。因土地出让收入无法满足支出所需,为保障重点、重大项目推进,已将部分征地成本或重大项目资金通过预付形式预拨到项目单位,待土地出让收入实现后,将上述预付款或纳入基金支出统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244万元的52.0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308万元,完成预算的8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822万元,完成预算的38.07%。

上半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772万元的37.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12万元,完成预算的5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55万元,完成预算的33.23%;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均为零。即无利润、股利、股息和产权转让收入。

(五)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上半年,我县争取地方政府新增政府债券25600万元,其中:5年期12000万元、7年期13600万元。具体安排:

1.规定用于脱贫攻坚10000万元(重点用于20户以上贫困村通屯道路建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征地等项目),待扶贫部门提出使用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按规定拨付。

2.用于保障党委、政府确定的十四个公益性项目建设15600万元。一是交通局实施的黄排至八江、三团至布央的公路拓宽工程1800万元,2013-2015年非贫困村公路建设800万元;二是国资办委托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实施的旅游集散中心建设1100万元;三是国资办委托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公司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个11900万元(其中:江峰街南路200万元、浔江大道及浔江大道桥梁3500万元、思哲路400万元、宜阳大道西段1000万元、文晖路500万元、民族新村项目600万元、县城南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1800万元、县艺术文化广场综合体工程1200万元、宜阳大桥2000万元、周坪大道工程及小河流域改道500万元、悦江路200万元)。

二、上半年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呈下降趋势。上半年,受“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及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较慢等影响,税收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收入总体下降。1-6月份分月看,收入回落并呈下滑趋势,税收收入持续短收,各月较上年同比分别24.5%、14.8%、2.1%、-19.7%、-25.1%、-5.6%。上半年,14项税种“九增五减”,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五项税种分别下降6.92%、99.86%、20%、66.67%、14.05%。因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和补缴2013年以来的耕地占用税,改征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增幅大。其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减费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比下降。

(二)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民生支出103537万元,同比增长28.1%,占支出的83.4%,财政支持稳增长、保民生等重点工作得到落实,发挥了财政支出政策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其中与稳增长相关的“财政八项”支出92955万元,增长20.2%,占支出的74.9%。此外,收回存量资金7909万元,重新再安排项目支出加快,财政资金流转提速、效率提高。

三、落实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今年以来,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切实抓好收入组织。面对经济持续下行、新的税源增长点缺乏、结构性减税政策等不利因素影响,财税部门主动作为,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了收入实现“双过半”。一是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组织财政收入的难点、问题,坚持精准预测,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确保收入均衡入库。二是强化依法征管,清缴耕地占用税795万元,清理到期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收尽收。

(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财力增长缓慢,收支矛盾凸显的实际形势下,认真学习上级政策文件,正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取向,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对接,积极争取各项专项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上半年,争取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共4689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25600万元,弥补了建设资金不足,缓解了财政压力。

(三)全力保障民生需求。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稳增长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统筹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一是及时下达中央、自治区支持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转移性支付资金,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二是谋划好脱贫攻坚资金盘子,通过加大预算投入、盘活存量资金、加强信贷激励、整合上级专项资金、用好新增债券等方式抓好各类资金统筹安排,推动脱贫攻坚深入开展。三是支持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提升教育队伍建设。四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各项社会保障机制,落实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提高就业保障水平。五是支持生态乡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农业产业化等建设,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加快涉农补贴等资金的拨付,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六是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加大棚户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四)全面推进管理改革。一是按新《预算法》“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要求,对县直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草案实行公开的预算联审,提高预算审核、信息的透明度。二是按照预算法和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常态化,上半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7909元(其中代自治区收回568万元),收回资金安排用于稳增长、惠民生及扶贫攻坚项目。三是妥善处理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车辆的处置事项,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转换。四是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共平台建设,除涉密单位和事项外,按时公开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五是突出绩效评价,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专门机构,重点对县级安排的部分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促进绩效评价与财政管理的融合。六是强化财政监管。对全县各单位及乡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六是认真落实地方债务管理制度,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界限,规范融资担保行为。七是贯彻落实有关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有关政策措施,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调整收费项目标准、停止发放被取消项目的收费票据等,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四、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上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看,虽然实现了“双过半”,但“营改增”的减税效应进一步显现,经济下行风险进一步加大,各种不确定因素进一步积累增多,财税形势依然严峻。收入方面,全县收入主要靠电力、商业、建设投资、建筑和房地产业等拉动,或依赖引进外来税源,主体税种增长乏力,缺乏新的收入增长点和骨干财源。支出方面,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项目启动慢支出进度偏低,专项资金沉淀、余额较大。上半年,上级下达我县各项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9885万元(含上年结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104534万元,支出67060万元,进度为64.1%,指标余额37474万元;政府基金预算专项5351万元,支出1368万元,进度仅25.5%,指标余额3983万元。实际却是部分资金从国库支付到部门实有账户,资金达10亿元以上,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实际支出滞后,主要是项目单位不提前准备前期手续,项目征地拆迁、前期评估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准备不充分,项目无法实施,其中的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涉农资金整合难度较大。而全县社会保障的投入、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以及精准扶贫、工资津补贴改革、融资还本付息等支出则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保障,呈现出专项资金用不出去,县级财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因财力所限,年初已纳入部门预算而未有资金来源的支出指标有2.288亿元以上,需在预算执行中消化。此外,还急需筹措资金解决目标考核绩效、调资,以及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县财政分担缺口,加上年中政府审批的政府性投资等,目前,全县资金缺口5.5亿元以上,支出压力前所未有,预算平衡异常艰难。同时,财政管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扶持政策需要进一步梳理和整合、财政投入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对上争取资金工作有待继续加强等,对于这些问题,需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解决。我们衷心希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我们将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学习政策向上争取。与部门密切协调配合,把对上争取作为缓解财政困难,实现借力发展的有效手段,深入学习、研究各项政策,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交流对接,提高争取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配合各部门抓好项目的谋划、包装与申报工作,力争上级政策、项目、资金多倾斜,尽最大可能争取上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支持,增加可用财力,缓解我县财力不足问题,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二)狠抓预算执行管理。紧盯目标,夯实责任,确保全年收支目标实现。一是加强收入管理。强化对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的监测分析,对税源监控、税收征管及财政收入保障等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做好预研预判,加强征管,推进综合治税,不折不扣完成既定目标,严禁虚收空转和乱收,通过加强征管把经济发展成果体现到税收上来。二是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拨款审批流程,切实加快资金拨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检查中央和自治区下达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对专项支出项目单位跟踪后续进展,督促各责任单位提前谋划支出进度,提高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即9月要达到70%,年底前达到90%以上,收回存量资金再安排的要达到100%。重点关注涉及第三产业测算相关的“财政八项”支出增长水平,为支撑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目标作贡献。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和控制“三公”经费,严格保障顺序,精打细算,精准安排,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项目支出进度严重滞后或者安排使用后形成的结余资金,依法收回或调整,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确保为全县各项缺口资金提供财力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认真落实重点工作。一是及时做好预决公开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自治区、市有关要求,加强对预算单位预决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预决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全部公开到位,做好民生资金信息的公开。二是严格控制行政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PPP行为,严禁利用PPP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债。四是落实债务风险预警、限额管理和债务信息月报等制度,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管理,严格界定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债务规模。妥善处理举借债务与发展的关系,统筹做好偿债计划,妥善处理BT和应付工程款债务,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五是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群众。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各项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重点做好专项资金细化、规划期现行收支政策预测分析等工作,提高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质量。二是精心准备,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四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按照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本着“先易后难、分布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从制度上建立“环环相扣、互相牵制、有始有终”完整、严密、高效的内控机制。五是强化财政监督。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惠民“一卡通”改革、财政专户清理等在预算中的作用,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监管融合,保障资金安全高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县财政工作形势严峻,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克服困难,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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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关于三江县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7-10-20 18:15

来源: 县财政局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提出意见。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收支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8185万元,同比减收1096万元,下降5.7%,完成年初预算37500万元的48.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6174万元,同比增收2509万元,增长68.4%;上划自治区收入2016万元,同比减收1733万元,下降46.2%;公共预算收入9995万元,同比减收1872万元,下降15.8%。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6992万元,下降19.0%;非税收入3003万元,下降7.1%,占公共预算收入的30%,同比提升了2.8个百分点。

部门情况:国税组织收入9516万元,同比增收6193万元,增长186.3%;地税组织收入5875万元,同比减收7155万元,下降54.9%;财政组织收入2794万元,同比减收134万元,下降4.58%。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各收入项目如表(单位:万元)

2. 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4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2846万元的81.17%,为年中预算变动数225298万元的55.07%,同比增支27333万元,增长28.2%。其中影响GDP指标的“财政八项”支出92955万元,同比增长20.2%,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4.9%。各项支出如表(单位:万元)

3.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29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98万元下降1.68%;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2.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1.29%。“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共财政拨款25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56万元下降1.17%,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1.7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0.7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504万元的54.6%,同比增收2598万元,增长3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705万元,同比增收3003万元,增长40.0%;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85万元,同比减收53万元,下降15.7%;污水处理费收入202万元,同比减收240万元,下降54.3%。

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504万元的74.42%,同比增支9090万元,增长147.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万元,同比增支690万元,增长266.12%;城乡社区事务14200万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18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0万元),同比增支8307万元,增长140.96%;农林水支出29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其他支出79万元,同比增支62万元,增长372.3%。因土地出让收入无法满足支出所需,为保障重点、重大项目推进,已将部分征地成本或重大项目资金通过预付形式预拨到项目单位,待土地出让收入实现后,将上述预付款或纳入基金支出统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244万元的52.0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308万元,完成预算的8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822万元,完成预算的38.07%。

上半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772万元的37.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12万元,完成预算的5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55万元,完成预算的33.23%;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均为零。即无利润、股利、股息和产权转让收入。

(五)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上半年,我县争取地方政府新增政府债券25600万元,其中:5年期12000万元、7年期13600万元。具体安排:

1.规定用于脱贫攻坚10000万元(重点用于20户以上贫困村通屯道路建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征地等项目),待扶贫部门提出使用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按规定拨付。

2.用于保障党委、政府确定的十四个公益性项目建设15600万元。一是交通局实施的黄排至八江、三团至布央的公路拓宽工程1800万元,2013-2015年非贫困村公路建设800万元;二是国资办委托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实施的旅游集散中心建设1100万元;三是国资办委托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公司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个11900万元(其中:江峰街南路200万元、浔江大道及浔江大道桥梁3500万元、思哲路400万元、宜阳大道西段1000万元、文晖路500万元、民族新村项目600万元、县城南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1800万元、县艺术文化广场综合体工程1200万元、宜阳大桥2000万元、周坪大道工程及小河流域改道500万元、悦江路200万元)。

二、上半年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呈下降趋势。上半年,受“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及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较慢等影响,税收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收入总体下降。1-6月份分月看,收入回落并呈下滑趋势,税收收入持续短收,各月较上年同比分别24.5%、14.8%、2.1%、-19.7%、-25.1%、-5.6%。上半年,14项税种“九增五减”,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五项税种分别下降6.92%、99.86%、20%、66.67%、14.05%。因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和补缴2013年以来的耕地占用税,改征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增幅大。其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减费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比下降。

(二)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民生支出103537万元,同比增长28.1%,占支出的83.4%,财政支持稳增长、保民生等重点工作得到落实,发挥了财政支出政策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其中与稳增长相关的“财政八项”支出92955万元,增长20.2%,占支出的74.9%。此外,收回存量资金7909万元,重新再安排项目支出加快,财政资金流转提速、效率提高。

三、落实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今年以来,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切实抓好收入组织。面对经济持续下行、新的税源增长点缺乏、结构性减税政策等不利因素影响,财税部门主动作为,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了收入实现“双过半”。一是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组织财政收入的难点、问题,坚持精准预测,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确保收入均衡入库。二是强化依法征管,清缴耕地占用税795万元,清理到期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收尽收。

(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财力增长缓慢,收支矛盾凸显的实际形势下,认真学习上级政策文件,正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取向,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对接,积极争取各项专项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上半年,争取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共4689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25600万元,弥补了建设资金不足,缓解了财政压力。

(三)全力保障民生需求。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稳增长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统筹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一是及时下达中央、自治区支持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转移性支付资金,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二是谋划好脱贫攻坚资金盘子,通过加大预算投入、盘活存量资金、加强信贷激励、整合上级专项资金、用好新增债券等方式抓好各类资金统筹安排,推动脱贫攻坚深入开展。三是支持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提升教育队伍建设。四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各项社会保障机制,落实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提高就业保障水平。五是支持生态乡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农业产业化等建设,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加快涉农补贴等资金的拨付,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六是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加大棚户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四)全面推进管理改革。一是按新《预算法》“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要求,对县直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草案实行公开的预算联审,提高预算审核、信息的透明度。二是按照预算法和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常态化,上半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7909元(其中代自治区收回568万元),收回资金安排用于稳增长、惠民生及扶贫攻坚项目。三是妥善处理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车辆的处置事项,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转换。四是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共平台建设,除涉密单位和事项外,按时公开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五是突出绩效评价,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专门机构,重点对县级安排的部分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促进绩效评价与财政管理的融合。六是强化财政监管。对全县各单位及乡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六是认真落实地方债务管理制度,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界限,规范融资担保行为。七是贯彻落实有关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有关政策措施,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调整收费项目标准、停止发放被取消项目的收费票据等,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四、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上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看,虽然实现了“双过半”,但“营改增”的减税效应进一步显现,经济下行风险进一步加大,各种不确定因素进一步积累增多,财税形势依然严峻。收入方面,全县收入主要靠电力、商业、建设投资、建筑和房地产业等拉动,或依赖引进外来税源,主体税种增长乏力,缺乏新的收入增长点和骨干财源。支出方面,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项目启动慢支出进度偏低,专项资金沉淀、余额较大。上半年,上级下达我县各项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9885万元(含上年结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104534万元,支出67060万元,进度为64.1%,指标余额37474万元;政府基金预算专项5351万元,支出1368万元,进度仅25.5%,指标余额3983万元。实际却是部分资金从国库支付到部门实有账户,资金达10亿元以上,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实际支出滞后,主要是项目单位不提前准备前期手续,项目征地拆迁、前期评估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准备不充分,项目无法实施,其中的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涉农资金整合难度较大。而全县社会保障的投入、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以及精准扶贫、工资津补贴改革、融资还本付息等支出则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保障,呈现出专项资金用不出去,县级财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因财力所限,年初已纳入部门预算而未有资金来源的支出指标有2.288亿元以上,需在预算执行中消化。此外,还急需筹措资金解决目标考核绩效、调资,以及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县财政分担缺口,加上年中政府审批的政府性投资等,目前,全县资金缺口5.5亿元以上,支出压力前所未有,预算平衡异常艰难。同时,财政管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扶持政策需要进一步梳理和整合、财政投入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对上争取资金工作有待继续加强等,对于这些问题,需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解决。我们衷心希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我们将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学习政策向上争取。与部门密切协调配合,把对上争取作为缓解财政困难,实现借力发展的有效手段,深入学习、研究各项政策,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交流对接,提高争取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配合各部门抓好项目的谋划、包装与申报工作,力争上级政策、项目、资金多倾斜,尽最大可能争取上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支持,增加可用财力,缓解我县财力不足问题,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二)狠抓预算执行管理。紧盯目标,夯实责任,确保全年收支目标实现。一是加强收入管理。强化对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的监测分析,对税源监控、税收征管及财政收入保障等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做好预研预判,加强征管,推进综合治税,不折不扣完成既定目标,严禁虚收空转和乱收,通过加强征管把经济发展成果体现到税收上来。二是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拨款审批流程,切实加快资金拨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检查中央和自治区下达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对专项支出项目单位跟踪后续进展,督促各责任单位提前谋划支出进度,提高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即9月要达到70%,年底前达到90%以上,收回存量资金再安排的要达到100%。重点关注涉及第三产业测算相关的“财政八项”支出增长水平,为支撑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目标作贡献。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和控制“三公”经费,严格保障顺序,精打细算,精准安排,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项目支出进度严重滞后或者安排使用后形成的结余资金,依法收回或调整,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确保为全县各项缺口资金提供财力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认真落实重点工作。一是及时做好预决公开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自治区、市有关要求,加强对预算单位预决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预决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全部公开到位,做好民生资金信息的公开。二是严格控制行政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PPP行为,严禁利用PPP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债。四是落实债务风险预警、限额管理和债务信息月报等制度,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管理,严格界定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债务规模。妥善处理举借债务与发展的关系,统筹做好偿债计划,妥善处理BT和应付工程款债务,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五是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群众。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各项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重点做好专项资金细化、规划期现行收支政策预测分析等工作,提高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质量。二是精心准备,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四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按照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本着“先易后难、分布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从制度上建立“环环相扣、互相牵制、有始有终”完整、严密、高效的内控机制。五是强化财政监督。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惠民“一卡通”改革、财政专户清理等在预算中的作用,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监管融合,保障资金安全高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县财政工作形势严峻,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克服困难,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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