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基乡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02-06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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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一、执行本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管理乡财政,执行本乡预算。

五、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社会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八、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九、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全镇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党政机关(含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司法所、文广站、国监站、劳动社会保障所、水利站、计生服务所、林业站、农业站、水产畜牧站、农机站、村级组织等十三个预算单位。

1党政机关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党政机关工作职能:负责全乡党委、政府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保证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档案及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财务编报;协调管理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统战、武装、群团、编制等工作。

党政机关工作目标:落实帮扶主体责任,明确脱贫目标任务,全力奋战并尽快完成脱贫工作;实施好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引入外部资金资源,同时推动本乡特色农业产业;时刻注重部门的业务、意识、创新能力建设,抓好廉政作风;做好宜居乡村建设,让全乡绿色健康发展;尽量可能的为本乡争取县里的项目指,带动本乡更好更快发展;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财政所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财政所工作职能:编制乡财政年度预决算方案、报告,审核乡机关部门、乡属单位的预算收支计划;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核算预算外收入情况,按各部门预算划拨经费;推动村级财务公开和加强财务管理;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善和健全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搞好农经统计与信息利用。

财政所工作目标:加强业务能力,规范财务处理流程,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及时完成惠农惠民政策的兑现;做好村级财务培训,让村村都能有良好的财务环境;及时向各部门反馈各个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沟通,优化资金支出;定期做财务总结。

3文广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文广站工作职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宣传贯彻党委、政府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和正面宣传为主;负责广播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广播站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工作;维护管理好广播站的广播电视设备,保证广播电视设备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及时排除;做好全乡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系统(“村村通”工程)的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管理好全乡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发射业务,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

文广站工作目标:传达好各项上级各项文广活动通知,带头并组织参与;做好村村通器材发放工作;做好建设乡政府和各个行政村广播室准备工作;创造良好的民族特色宣传环境,让本乡特色得以传承并发展;协助政府做好各种活动的安排和宣传。

4劳保所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劳保所工作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和要求,制定本乡的劳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负责本乡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力资源的调查,掌握本乡劳动力资源基本状况,配合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劳务输出;负责本乡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用工情况调查,向县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用工需求信息。负责本乡范围内技工学校招生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负责本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管理。负责完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保所工作目标:建立参保档案、养老金待遇享受增减变化档案,加强社会化管理,认真做好养老金待遇申报发放和死亡申报等日常工作;积极配合乡政府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建设和新农合缴费工作;加大劳动力就业培训力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

5)国监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国监站工作职能: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田保护;指导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贯彻实施地籍管理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作价出资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国监站工作目标:做好两违整治工作;监督好乡河堤建设以及沿河堤公路建设;协助管理交通安全与环境保护,确保宜居乡村的实施;配合政府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监督。

6)水利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水利站工作职能:查处各类水事案件防汛抗旱工作,水利规划、年度水利建设规划,指导辖区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

水利站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切实抓好我乡防汛抗旱工作;合理规划好我乡水利工程项目,积极向上级争取建设资金;经常组织业务培训,增强后备力量;进一步加大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好现有的水利设施。

7计生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计生站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奖励扶助及独生子女伤残救助。

计生站工作目标:及时核实全乡的计生情况,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普及教育;做好关爱两癌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开展计划生育门诊技术服务和生育指导;指导育龄群众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

8农业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农业站工作职能:直接面向农民,负责一个地方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指导农民生产,为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生产、振兴农村经济服务。

农业站工作目标:做好农田补贴的信息维护,保证相关补贴资金的顺利发放;开展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工作;关键技术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9)畜牧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畜牧站工作职能:依法承担动物防疫和强制性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和疫病的调查、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履行畜牧业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草原管理、生产统计;接受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兽药和饲料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畜牧站工作目标:协助乡政府做好发展水产畜牧业的规划、计划和生产统计;负责畜禽水产优良品种繁育、推广、畜禽疫病防治、养殖新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提供水产畜牧技术服务与培训;负责畜禽疫情调查、监测。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兽药、饲料等执法工作。

10农机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农机站工作职能:农机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行业管理;其主要任务有: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机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农机化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农机服务组织活动、机械化生产;管理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农机培训教育和培训基地;管理和指导农机科技和质量工作;管理和组织农机技术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提供农机信息服务等工作。

农机站工作目标:宣传农机化政策,普及农机化应用技术;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各类组织提供培训、咨询、维修指导等服务;开展农业机械适应性研究开发,着力解决本地区农业发展与农业装备需求之间的矛盾。

11林业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林业站工作职能:负责林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护林防火;开展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林业站工作目标:做好今年退更换林补贴信息维护,保证资金顺利发放;开展林业技术推广人员业务培训和科技咨询服务;配合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及封山育林、幼林抚育、中幼林抚育间伐调查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作业验收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体林区生态建设。

(12)司法所工作目标     司法所工作职能: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矫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司法所工作目标: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政府调解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2.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人员结构 

全乡编制人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参公编制5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数60人,其中在职53人,退休7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遗属补助1人。在职村干34人(其中定工25人,半定工9人),村级计生专干8人,计生协会小组长61人。各部门人员情况具体如下:

党政机关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1人,正科(含主任科员)7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10人,科员3人,中级工1人;退休3人,遗属补助1人。财政所参公编制数5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退休2人;临聘人员1人。文广站事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初级职称2人。退休1人。劳保所事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国监站事业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 6人。水利站事业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计生站事业编制数4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退休1人。村级计生专干8人,协会小组长61人。农业站事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畜牧站事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农机站事业编制数1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林管站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司法所行政编制数1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临聘人员1人。全乡共有行政村8个,村级组织实有在职村干34人(其中定工25人,半定工 9人);退岗村干96人,大学生村官1人。

3.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车辆构成情况 

(1)政府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2辆。桂BGJ002, 归属行政单位,一般轿车类型车辆,蓝鸟智尊2.0 型号。桂BFP910,归属行政单位,经济类型车辆,车辆型号:五菱。

(2)计生服务站车辆:1辆。桂BIV396 ,归属事业单位,经济类型车辆;风行菱智型号。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079008元,比上年增加3261782元,增长56.07%;总支出9079008元,比上年增加326178元,增长56.07%。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079008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54008元,比上年增加3256782元,上年增长56.17%。

(1)经费拨款9049008元,同比增加3260532元,增长56.33%。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000元,同比减少3750元,下降42.86%,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5000元,同比减少3750元,下降42.86%。

4.转移性收入25000元,同比增加5000元,增长25%;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5000元,同比增加5000元,增长25%。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 经费拨款增加主要原因:新增了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司法所五个机构。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主要原因:计生政策变化,及群众遵守执行相关计生政策、法规,违法计生政策人数下降,非税收入减少。

3. 转移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大学生村官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79008元,其中:基本支出8300776元,占支出总预算91.43%,同比增加3076356元,增长58.88%;项目支出778232元,占支出总预算8.57%,同比增加185426元,增长31.2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4976元,占支出总预算37.39%,同比增加736512元,增长27.70%。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197085元,占支出总预算2.17%,同比增加155752元,增长376.82%。

(3)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2216元,占支出总预算1.90%,同比减少12178元,减少6.60%。

(4)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936元,占支出总预算7.51%,同比增加153632元,增长29.08%。

(5)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9301元,占支出总预算11.89%,同比增加197887元,增长22.45%。

(6)212类城乡社区支出447194元,占支出总预算 4.93%,同比增加386121元,增长632.23%。

(7)213类 农林水支出支出2782747元,占支出总预算30.65%,同比增加1497626元,增长116.54%。

(8)221类住房保障支出支出323553元,占支出总预算 3.56%,同比增加146430元,增长82.6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8300776元,占支出总预算91.43%,同比增加3076356元,增长58.88%,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54270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38%,同比增加2648444元,增长95.31%;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3033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70%,同比增加430516元,增长49.32%;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031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92%,同比减少2604元,减少0.17%。

(2)项目支出预算778232元,占支出总预算8.57%,同比增加185426元,增长31.28%。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778232元,占支出总预算8.83%,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85426元,增长31.28%。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8500元,同比减少23200元,下降43.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8500元,同比减少23200元,下降43.38%。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分散采购285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8500元)。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6150元,同比减少46200元,下降25.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3469元,同比减少36031元,下降60.56%。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85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93863,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30018,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高基乡共有固定资产1755226.6元。

政府部门有固定资产852854元,其中,办公用房70000元(面积302㎡),职工居住楼160000元(面积173㎡),三轮摩托车40000元(7辆),压缩式垃圾车119600元(1辆),计算机115149(15台),公务车139800元(3辆),其他固定资产198305元。

财政所有固定资产391383元,其中,办公住宅楼150000元(面积460㎡),计算机68570元(10台),两轮摩托车5800(1辆),其他固定资产167013元。

计生站有固定资产510989.6元,其中,办公用房497289.6元(面积370.7㎡),计算机7050(2台),打印机4650(2台),其他固定资产200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高基乡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3740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167716元,增长26.37%。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个行政机关司法所,另外财政所有人员增加。

另外,高基乡下属共有9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9643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36843元,增长110.9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新增4个事业单位,另外国监站有人员增加。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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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高基乡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06 12:02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一、执行本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管理乡财政,执行本乡预算。

五、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社会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八、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九、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全镇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党政机关(含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司法所、文广站、国监站、劳动社会保障所、水利站、计生服务所、林业站、农业站、水产畜牧站、农机站、村级组织等十三个预算单位。

1党政机关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党政机关工作职能:负责全乡党委、政府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保证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档案及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财务编报;协调管理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统战、武装、群团、编制等工作。

党政机关工作目标:落实帮扶主体责任,明确脱贫目标任务,全力奋战并尽快完成脱贫工作;实施好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引入外部资金资源,同时推动本乡特色农业产业;时刻注重部门的业务、意识、创新能力建设,抓好廉政作风;做好宜居乡村建设,让全乡绿色健康发展;尽量可能的为本乡争取县里的项目指,带动本乡更好更快发展;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财政所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财政所工作职能:编制乡财政年度预决算方案、报告,审核乡机关部门、乡属单位的预算收支计划;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核算预算外收入情况,按各部门预算划拨经费;推动村级财务公开和加强财务管理;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善和健全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搞好农经统计与信息利用。

财政所工作目标:加强业务能力,规范财务处理流程,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及时完成惠农惠民政策的兑现;做好村级财务培训,让村村都能有良好的财务环境;及时向各部门反馈各个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沟通,优化资金支出;定期做财务总结。

3文广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文广站工作职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宣传贯彻党委、政府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和正面宣传为主;负责广播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广播站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工作;维护管理好广播站的广播电视设备,保证广播电视设备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及时排除;做好全乡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系统(“村村通”工程)的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管理好全乡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发射业务,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

文广站工作目标:传达好各项上级各项文广活动通知,带头并组织参与;做好村村通器材发放工作;做好建设乡政府和各个行政村广播室准备工作;创造良好的民族特色宣传环境,让本乡特色得以传承并发展;协助政府做好各种活动的安排和宣传。

4劳保所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劳保所工作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和要求,制定本乡的劳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负责本乡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力资源的调查,掌握本乡劳动力资源基本状况,配合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劳务输出;负责本乡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用工情况调查,向县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用工需求信息。负责本乡范围内技工学校招生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负责本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管理。负责完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保所工作目标:建立参保档案、养老金待遇享受增减变化档案,加强社会化管理,认真做好养老金待遇申报发放和死亡申报等日常工作;积极配合乡政府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建设和新农合缴费工作;加大劳动力就业培训力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

5)国监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国监站工作职能: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田保护;指导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贯彻实施地籍管理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作价出资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国监站工作目标:做好两违整治工作;监督好乡河堤建设以及沿河堤公路建设;协助管理交通安全与环境保护,确保宜居乡村的实施;配合政府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监督。

6)水利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水利站工作职能:查处各类水事案件防汛抗旱工作,水利规划、年度水利建设规划,指导辖区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

水利站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切实抓好我乡防汛抗旱工作;合理规划好我乡水利工程项目,积极向上级争取建设资金;经常组织业务培训,增强后备力量;进一步加大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好现有的水利设施。

7计生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计生站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奖励扶助及独生子女伤残救助。

计生站工作目标:及时核实全乡的计生情况,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普及教育;做好关爱两癌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开展计划生育门诊技术服务和生育指导;指导育龄群众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

8农业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农业站工作职能:直接面向农民,负责一个地方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指导农民生产,为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生产、振兴农村经济服务。

农业站工作目标:做好农田补贴的信息维护,保证相关补贴资金的顺利发放;开展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工作;关键技术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9)畜牧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畜牧站工作职能:依法承担动物防疫和强制性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和疫病的调查、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履行畜牧业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草原管理、生产统计;接受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兽药和饲料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畜牧站工作目标:协助乡政府做好发展水产畜牧业的规划、计划和生产统计;负责畜禽水产优良品种繁育、推广、畜禽疫病防治、养殖新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提供水产畜牧技术服务与培训;负责畜禽疫情调查、监测。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兽药、饲料等执法工作。

10农机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农机站工作职能:农机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行业管理;其主要任务有: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机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农机化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农机服务组织活动、机械化生产;管理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农机培训教育和培训基地;管理和指导农机科技和质量工作;管理和组织农机技术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提供农机信息服务等工作。

农机站工作目标:宣传农机化政策,普及农机化应用技术;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各类组织提供培训、咨询、维修指导等服务;开展农业机械适应性研究开发,着力解决本地区农业发展与农业装备需求之间的矛盾。

11林业站工作职能及工作目标 

林业站工作职能:负责林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护林防火;开展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林业站工作目标:做好今年退更换林补贴信息维护,保证资金顺利发放;开展林业技术推广人员业务培训和科技咨询服务;配合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及封山育林、幼林抚育、中幼林抚育间伐调查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作业验收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体林区生态建设。

(12)司法所工作目标     司法所工作职能: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矫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司法所工作目标: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政府调解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2.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人员结构 

全乡编制人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参公编制5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数60人,其中在职53人,退休7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遗属补助1人。在职村干34人(其中定工25人,半定工9人),村级计生专干8人,计生协会小组长61人。各部门人员情况具体如下:

党政机关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1人,正科(含主任科员)7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10人,科员3人,中级工1人;退休3人,遗属补助1人。财政所参公编制数5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退休2人;临聘人员1人。文广站事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初级职称2人。退休1人。劳保所事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国监站事业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 6人。水利站事业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计生站事业编制数4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退休1人。村级计生专干8人,协会小组长61人。农业站事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畜牧站事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农机站事业编制数1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林管站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司法所行政编制数1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临聘人员1人。全乡共有行政村8个,村级组织实有在职村干34人(其中定工25人,半定工 9人);退岗村干96人,大学生村官1人。

3.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车辆构成情况 

(1)政府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2辆。桂BGJ002, 归属行政单位,一般轿车类型车辆,蓝鸟智尊2.0 型号。桂BFP910,归属行政单位,经济类型车辆,车辆型号:五菱。

(2)计生服务站车辆:1辆。桂BIV396 ,归属事业单位,经济类型车辆;风行菱智型号。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079008元,比上年增加3261782元,增长56.07%;总支出9079008元,比上年增加326178元,增长56.07%。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079008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54008元,比上年增加3256782元,上年增长56.17%。

(1)经费拨款9049008元,同比增加3260532元,增长56.33%。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000元,同比减少3750元,下降42.86%,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5000元,同比减少3750元,下降42.86%。

4.转移性收入25000元,同比增加5000元,增长25%;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5000元,同比增加5000元,增长25%。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 经费拨款增加主要原因:新增了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司法所五个机构。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主要原因:计生政策变化,及群众遵守执行相关计生政策、法规,违法计生政策人数下降,非税收入减少。

3. 转移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大学生村官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79008元,其中:基本支出8300776元,占支出总预算91.43%,同比增加3076356元,增长58.88%;项目支出778232元,占支出总预算8.57%,同比增加185426元,增长31.2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4976元,占支出总预算37.39%,同比增加736512元,增长27.70%。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197085元,占支出总预算2.17%,同比增加155752元,增长376.82%。

(3)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2216元,占支出总预算1.90%,同比减少12178元,减少6.60%。

(4)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936元,占支出总预算7.51%,同比增加153632元,增长29.08%。

(5)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9301元,占支出总预算11.89%,同比增加197887元,增长22.45%。

(6)212类城乡社区支出447194元,占支出总预算 4.93%,同比增加386121元,增长632.23%。

(7)213类 农林水支出支出2782747元,占支出总预算30.65%,同比增加1497626元,增长116.54%。

(8)221类住房保障支出支出323553元,占支出总预算 3.56%,同比增加146430元,增长82.6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8300776元,占支出总预算91.43%,同比增加3076356元,增长58.88%,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54270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38%,同比增加2648444元,增长95.31%;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3033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70%,同比增加430516元,增长49.32%;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031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92%,同比减少2604元,减少0.17%。

(2)项目支出预算778232元,占支出总预算8.57%,同比增加185426元,增长31.28%。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778232元,占支出总预算8.83%,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85426元,增长31.28%。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8500元,同比减少23200元,下降43.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8500元,同比减少23200元,下降43.38%。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分散采购285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8500元)。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6150元,同比减少46200元,下降25.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3469元,同比减少36031元,下降60.56%。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85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93863,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30018,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高基乡共有固定资产1755226.6元。

政府部门有固定资产852854元,其中,办公用房70000元(面积302㎡),职工居住楼160000元(面积173㎡),三轮摩托车40000元(7辆),压缩式垃圾车119600元(1辆),计算机115149(15台),公务车139800元(3辆),其他固定资产198305元。

财政所有固定资产391383元,其中,办公住宅楼150000元(面积460㎡),计算机68570元(10台),两轮摩托车5800(1辆),其他固定资产167013元。

计生站有固定资产510989.6元,其中,办公用房497289.6元(面积370.7㎡),计算机7050(2台),打印机4650(2台),其他固定资产200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高基乡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3740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167716元,增长26.37%。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个行政机关司法所,另外财政所有人员增加。

另外,高基乡下属共有9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9643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36843元,增长110.9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新增4个事业单位,另外国监站有人员增加。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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