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县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规模,“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地控制,杜绝了铺张浪费。2016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919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8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631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570万元),公务接待费288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2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不安排。
二、2016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经汇总2016年全县单位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912万元,同比下降0.76%,其中公共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836万元,下降0.59%。财政部会同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了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86元,完成预算的99.31%,同比下降0.69%,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69万元,同比下降0.74%。全年公务接待及国(境)外公务接待4057批次31517人次。全县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杜绝了公务接待的浪费。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目标。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6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21%,同比下降0.79%,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67万元,下降0.53%,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当年未安排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与上年持平。2016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有量35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工具车23辆、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车辆共20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