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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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安厅统一部署的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研究、制定、部署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
2、掌握、分析全县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指导和依法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各乡镇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依法管理国籍、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主要领导来县和重要外宾来访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9、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10、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1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3、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的财务和审计工作。
14、指导和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林业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5、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16、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依法开展内部监督,查处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管理三江侗族自治县看守所、三江侗族自治县拘留所。
(二)2019年工作目标。
一、坚持常态打击整治,确保社会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恐怖犯罪、暴力犯罪、重大刑事犯罪、民生领域等刑事犯罪,以打促稳,以打促安,有效遏制各类犯罪。
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整治。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对场所、道路交通、消防、生产、大型活动、公共安全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要及时开展风险评估,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安全隐患整治要坚持常态化,特别是对重大风险隐患要盯住不放,彻底整改,严防各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社会治安、公共场所、危爆物品、出租房屋、人口的管理,加强巡逻防控和内保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四是充分发挥科技、信息作用。要充分利用我们的科学技术、设备、资源、信息,服务于警务实战。要实行“一体化”作战机制,充分发挥多警种联合作战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四项建设”,提升实战水平
一是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开展基础项目建设,重点对警综平台、刑事技术综合应用平台、信息采集系统等进行基础建设或升级改造,重点是深度应用、服务于警务实战,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效能。要利用各种警务活动,扩展信息采集范围,广范采集信息,推广“核查即录入”模式,确保信息质量,切实为侦查破案和公安工作提供精准、鲜活的信息。
二是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在警务实战化建设中,我们要健全和完善快速高效的指挥处置、科学灵活的勤务运行、专业运作的侦查打击、多元动态的治安管控机制和支撑有力的实战保障体系,坚持战斗力标准,真正实现“打得赢、防得住、控得牢”的建设目标。
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力求实现执法办案标准化、日常勤务流程化、警务保障精细化和队伍建设管理正规化,解决关键问题,抓好执行和养成,力求实效。
四是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推进思想建设、教育训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警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依法履职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公安队伍
一是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进一步提高民警政治素质。二是加强技能实战训练,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三是把公安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改革内容,不折不扣地落实和完成好。四是加强辅警队伍教育管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尽可能关心关爱辅警,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生活环境。坚持从优待警,全面落实体检、休假、优抚关爱民警措施,维护民警心理健康,给民警创造良好地工作执法环境,真正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理解,生活上照顾,让民警切实感受到公安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增强职业认同感、自豪感和幸福感,主动奉献公安事业,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1、组织机构和单位性质。三江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 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部门。内设职能股室14个94人(局领导6人,政工监督室5人,纪检监督室4人,指挥中心8人,刑事侦查大队10人,警务保障室9人,治安大队10人,禁毒大队3人,法制大队5人,出入境管理大队3人,国内安全保卫大队4人,巡逻应急处突大队4人,信息中心4人,看守所14人,行政拘留所5人,下属15个乡镇15个派出所73人。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⑴人员编制情况。人员编制191人(行政编制189、事业编制2人)。
⑵在职人员情况。在职人数167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50人、副科级22人、科员92人、事业编1人)。
⑶离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51人(副处级2人、主任科员34人、副主任科员10人、科员1人,退休普通工2人,退职人员2人)。
⑷其他人员情况。长休人员2人,遗属补助人员18人,治安协警员242人,独生子女(双职工)10人,独生子女(单职工)2人,住村第一书记1人,驻村工作队员4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0669306.17元,比上年增加8036108.17元,增长15.27%;总支出60669306.17元,比上年增加8036108.17元,增长15.27%。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0669306.17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669306.17元,比上年增加11763108.17元,增长24%。
(1)经费拨款59832906.17元,同比增加11876708.17元,增长25 %。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36400元,同比减少 113600元,下降11.96%,其中:
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836400元,同比减少 113600元,下降11.96%。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部分公用经费提高标准。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669306.17元,其中:基本支出 4733476.17元,占支出总预算78%,同比增加3857758.17元,增长8.9%;项目支出13335830元,占支出总预算22%,同比增加4178350元,增长45%。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部分公用经费提高标准。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60669306.17元,比上年增加8036108.17元,增长15.27%;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60669306.17元,比上年增加8036108.17元,增长15.2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9130元,占支出总预算3.09%,同比增加868950元,增长86%。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50468337.12元,占支出总预算83.19%,同比增加12486063.12元,增长32 %。
3. 208类社会保障类支出3488452.6元,占支出总预算5.75%,同比增加79076.6元,增长2.32%。
4.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456351.69元,占支出总预算4.05 %,同比增加70327.69元,增长2.95%。
5.213类农林水支出1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02%,同比增加15000元,增长100%。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362034.76元,占支出总预算 3.9%,同比增加316408.76元,增长15.47%。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47333476.17元,占支出总预算78%,同比增加3857758.17元,增长8.9%,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37807500.4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同比增加3490573.49元,增长10%;
(2)商品和服务支出6688805.2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同比增加204107.26元,增长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7170.4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同比增加190077.42元,增长7.1%。
2.项目支出预算13335830元,占支出总预算20%,同比增加4178350元,增长45%。其中:
(1)经常性项目593483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同比增加704350元,增长13.5%;
(2)一次性项目7401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5%,同比增加3472000元,增长88%;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40644670.9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807500.4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7170.42元。
2.公用经费36714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6714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00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500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 500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800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会议费支出预算8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4315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培训费支出预算431500元,与上年持平。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71400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 0%。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
2019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 5724.0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3.76 万元、固定资产4550.27 万元、无形资产0.002 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 4550.27 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0675㎡,价值1404.39 万元;通用设备2416台,价值1829.66万元;专用设备1975台,价值992.58 万元。
2.本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为54 辆,实有 54 辆,价值655.94万元,其中,轿车10辆,价值87.9万元;旅行越野车1 辆,价值37.98 万元;特殊业务用车43辆,价值530.06万元。
3.无形资产期末数0.002万元中,包括:土地(面积)㎡,价值0.002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19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6066.93万元。
2.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金额63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39.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天网工程租赁费项目,金额250万元;
(2)协警人员工作经费项目,金额 187.91 万元;
(3)应急处突大队备勤伙食费项目,金额51.1 万元;
(4)三江县河东派出所办公楼加层建设项目项目,金额15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