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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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统计工作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贯彻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坚持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目标管理,全面提升统计水平,实现统计服务优质高效,促进统计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以上总体思路,2018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目标运行监测,确保目标工作全面完成。继续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常规统计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继续加强“四上”企业的清理工作,对达标单位做到应统尽统。三是继续加强投资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四是继续加强与住建、发改、经信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我县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二)努力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和难点,积极开发和运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信息服务和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向县委政府、部门、乡镇以及社会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三)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努力做到依法统计。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要坚持经常性的统计法制宣传,特别是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营造一个全社会都来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制环境,促使统计调查对象自觉接受调查,及时、如实提供统计调查数据,制止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
(四)继续强化和规范乡镇、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加强乡镇和部门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统计规章制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五)积极做好“四经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夯实“四经普”各项工作基础。
(六)继续抓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基础性工作,做细做实样本轮换工作并对新的样本户开展调查,准确反映调查户家庭人口、就业、收入、支出、消费、居住情况、家庭收入支出情况,确保“两个收入”的准确性。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部门(单位)共有下属单位2个,其中:事业单位(参公)2个(农村经济收支情况调查队和普查中心)。按原预算管理方式分,都是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内设职能股室5个:①办公室3人,②综合核算统计股1人,③专业统计股6人,农业统计专业、工业统计专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专业、贸易统计专业、人口和就业统计专业、服务业和社会科技统计专业、能源与资源环境评价统计专业;④财务股2人,⑤法规股1人。
2、部门人员编制情况。
人员编制为17人,其中: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室)领导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事业编制9人(参公8人、参公事业工勤1人)。实有25人,其中在职21人(行政11人、参公事业8人、工勤人员2人),聘用人员5人。退休5人(公务员退休4人,参公退休1人)。
一、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管理登记。
(二)根据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自治区、柳州市统计局布置的统计工作,拟订全县地方统计调查方策;对国民经济主要指标进行审核;组织管理全县调查项目、审批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统计调查计划和方案:管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和建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建立、完善和管理好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同时完成统计数据库、统计局域网及统计信息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
(十)管理政府设给的统计业务经费:协助乡(镇)管理统计助理,负责抓好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基层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内设三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文秘、保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档案管理;:协助机关后勤事务,抓好本局财务,协助领导管好统计业务经费,监督管理局内国有资产;协助乡(镇)管理乡(镇)统计助理,负责组织全县统计职称考试和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容询服务工作;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受理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依法审批或备案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二)综合核算统计股
负责国民经济指标综合统计和核算统计报表搜集、整理、汇总上报、提供统计信思服务;
负责基本单位年报的清查协调管理工作:
负责县域科学发展指标政据收集、整理、评估工作,
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专业统计股
1.农业统计专业: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查。组织指导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
2.工业统计专业: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指导全县工业统计基础工作。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专业: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投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指导全县投资统计基础工作。
4.贸易统计专业: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进出口贸易、外面投资、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指导全县贸易外经统计基础工作。
5.人口和就业统计专业:组织实施人口和就业统计调查、城镇单位、私营单位劳动报酬统计调查、社会保障统计和群众安全感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指导全县人口和就业统计基础工作。
6.服务业和社会科技统计专业:组织实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门类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
组织实施科技统计,妇女儿重监测统计和有关专项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司法、环境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指导全县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7.能源与资源环境评价统计专业: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开展对全县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
组级实施交通运输和邮电业的统计调查,收集、经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指导全县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2(室)领导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五、其他事项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收支情况调查队宗旨
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调查提供农村社会经济信息。业务:开展农村经济收支情况调查。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核定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6名,设队长1名。
(二)县普查中心主要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全区、全市大型普查工作和专项
性抽样调查工作;
2.负责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贸易个体抽样调查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工作;
4.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
5.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核定三江侗族自治县普查中心全额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
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35380元,比上年增加187655元,增长5.04%;总支出3935380元,比上年增加187655元,增长5.04%。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35380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35380元,比上年增加187655元,增长5.04%。
(1)经费拨款3935380元,同比增加187655元,增长5.04%。
收入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增了2个项目,金额为142000元。
上年是12个项目(文化产业调查,县乡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贫困监测抽样调查,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专业统计抽样调查,服务业统计抽样调查工作,全国农业普查项目,城乡一体化抽样调查;名录库维护经费;更换办公电脑、打印机).今年15个项目,在上年保留的项目的基础,增加了2个项目,一个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统计年鉴编辑工作,二个是联网直报企业信息采集项目。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35380元,其中:基本支出3221810元,占支出总预算81.77%,同比增加844405元,增长35.47%;项目支出713570元,占支出总预算18.23%,同比减少656750元,下降47.9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5653元,占支出总预算70.57%,同比减少64082元,下降2.02%。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195元,占支出总预算7.44 %,同比增加111807元,增长43.16 %。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613元,占支出总预算6.2 %,同比增加73146元,增长42.91 %。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08918元,占支出总预算4.46 %,同比增加67085元,增长47.3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3221810元,占支出总预算81.77%,同比增加844405元,增长35.85%,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57836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57%,同比增加930046元,增长56.42%;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58728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23%,同比增加93426元,增长19.79%;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16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5%,同比减少179068元,下降76.12%。
(2)项目支出预算713570元,占支出总预算22.3%,同比减少656750元,下降47.93%。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57157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1%,同比减少78750元,下降12.11%;
②一次性项目142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22%,同比增加122000元,增长610%。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600元,同比增长2200 元,增长23.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1600元,同比增长2200 元,增长23.4 %。增长原因为:项目业务量增加,接待也跟着增加。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15900元,同比减少15800 元,下降49.84 %。下降原因为:控制经费,会议减少。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118635元,同比减少55085 元,下降31.71 %。下降原因为:控制经费,大型项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已结束。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固定资产为1198996.5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1198996.5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某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7280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93426元,增长19.79%。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1人,2、2018年预算增加伙食补助8316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 ,金额388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8000元。具体项目如下:(1) 城乡一体化抽样调查,金额388000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