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2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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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继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并用以指导贯彻落实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是继续结合地方民族“百节之乡”的节日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二是指导《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三是配合修改完善我县民族区域自治条例。

  3.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4.配合打击各种非法行为,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5.抓好民族经济相关工作。一是抓好规划落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我县贯彻落实“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实施意见。指导各乡镇将实施意见和目标任务尽量纳入当地脱贫攻坚总体规划, 在推进脱贫攻坚的同时,推进民族工作“十三五”规划的完成。二是加强资金项目监管。进一步完善资金检查机制,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三是抓好民贸民品企业工作。做好民贸民品企业申报工作。

  6.努力促进民族社会事业的发展。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指导好各地开展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的民族文化活动。

  7.严格按照国务院新的宗教《条例》,加强依法对宗教的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和单位性质。三江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开展民族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团结带领下,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呈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宗教教派平安和谐的良好局面。根据上述职责,县民族局设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和业务综合股(行政审批股)。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数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室领导1名。

  (2)单位实有在职人员。单位实有人数9人:局长(正科)1人、副局长(副科)3人、非领导职务(正科)2人、非领导职务(副科)1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

  (3)单位退休人员情况。退休公务员6人(副处1人、正科3人、副科1人、科员1人)。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

  车改之后,本单位为无保留车辆单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03341元,比上年减少4697066元,下降69.04%;总支出2103341元,比上年减少4697066元,下降69.04%。下降原因是,上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今年该部分均未下达。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03341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3341元,比上年增加69834元,比上年增长3.78%。

  (1)经费拨款2103341元,同比增加69834元,增长3.78%。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与上年持平;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4.转移性收入0元,同比减少4770000元,减少10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余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转移性收入增减主要原因:因2018年上级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均还未下达,故该年度的转移性收入预算为0元,同期减少4770000元,减少100%。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3341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841元,占支出总预算68.79%,同比增加85934元,增长6.3%;项目支出656500元,占支出总预算31.21%,同比减少4783000元,下降87.9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3003元,占支出总预算 63.43%,同比减少597806元,下降30.91%。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93元,占支出总预算7.30%,同比增加13056元,增长9.28 %。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269元,占支出总预算5.90%,同比增加9847元,增加8.61%。

  (4)213类农林水支出4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 18.99%,同比减少4130000元,下降91.17%。

  (5)221住房保障支出92276元,占支出总预算4.38%,同比增加7834元,增加9.2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446841元,占支出总预算68.81%,同比增加85934元,增长6.30%,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110425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36%,同比增加178187元,增长19.19%;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6821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50%,同比减少11055元,下降3.96%;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37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4%,同比减少81198元,下降52.19%。

  (2)项目支出预算656500元,占支出总预算31.19%,同比减少4783000元,下降87.92%。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6565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3000元,下降1.94%;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200元,同比减少300元,下降5.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5200元,同比减少300元,下降5.45%。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下降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本部门为无公车保留单位。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下降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本部门为无公车保留单位。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8700元,同比减少100元,下降1.15%。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2000元,同比减少200元,下降9.09%。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1、房屋资产:办公楼一栋,建筑占地面积约696平方米与三江县科学技术局共用。

  2、交通工具:车辆数0(车改后本单位为无车辆保留单位)。

  3、办公设备:空调3台(挂式空调3台),碎纸机3台、计算机17台,打印机9台,复印机2台,电视机1台,监控设备1套,摄相机1部,数码相机2部。

  4、办公家具:办公桌椅9套、木档案柜10个。

  5、网络、通讯工具数:传真机1台。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某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8219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1055元,增下降3.95%。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 ,金额3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0000元。具体项目如下:(1) 三江县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金额350000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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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三江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12 18:29

来源: 县财政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继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并用以指导贯彻落实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是继续结合地方民族“百节之乡”的节日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二是指导《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三是配合修改完善我县民族区域自治条例。

  3.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4.配合打击各种非法行为,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5.抓好民族经济相关工作。一是抓好规划落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我县贯彻落实“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实施意见。指导各乡镇将实施意见和目标任务尽量纳入当地脱贫攻坚总体规划, 在推进脱贫攻坚的同时,推进民族工作“十三五”规划的完成。二是加强资金项目监管。进一步完善资金检查机制,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三是抓好民贸民品企业工作。做好民贸民品企业申报工作。

  6.努力促进民族社会事业的发展。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指导好各地开展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的民族文化活动。

  7.严格按照国务院新的宗教《条例》,加强依法对宗教的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和单位性质。三江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开展民族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团结带领下,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呈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宗教教派平安和谐的良好局面。根据上述职责,县民族局设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和业务综合股(行政审批股)。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数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室领导1名。

  (2)单位实有在职人员。单位实有人数9人:局长(正科)1人、副局长(副科)3人、非领导职务(正科)2人、非领导职务(副科)1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

  (3)单位退休人员情况。退休公务员6人(副处1人、正科3人、副科1人、科员1人)。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

  车改之后,本单位为无保留车辆单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03341元,比上年减少4697066元,下降69.04%;总支出2103341元,比上年减少4697066元,下降69.04%。下降原因是,上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今年该部分均未下达。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03341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3341元,比上年增加69834元,比上年增长3.78%。

  (1)经费拨款2103341元,同比增加69834元,增长3.78%。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与上年持平;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4.转移性收入0元,同比减少4770000元,减少10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余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转移性收入增减主要原因:因2018年上级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均还未下达,故该年度的转移性收入预算为0元,同期减少4770000元,减少100%。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3341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841元,占支出总预算68.79%,同比增加85934元,增长6.3%;项目支出656500元,占支出总预算31.21%,同比减少4783000元,下降87.9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3003元,占支出总预算 63.43%,同比减少597806元,下降30.91%。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93元,占支出总预算7.30%,同比增加13056元,增长9.28 %。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269元,占支出总预算5.90%,同比增加9847元,增加8.61%。

  (4)213类农林水支出4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 18.99%,同比减少4130000元,下降91.17%。

  (5)221住房保障支出92276元,占支出总预算4.38%,同比增加7834元,增加9.2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446841元,占支出总预算68.81%,同比增加85934元,增长6.30%,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110425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36%,同比增加178187元,增长19.19%;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6821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50%,同比减少11055元,下降3.96%;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37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4%,同比减少81198元,下降52.19%。

  (2)项目支出预算656500元,占支出总预算31.19%,同比减少4783000元,下降87.92%。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6565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3000元,下降1.94%;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200元,同比减少300元,下降5.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5200元,同比减少300元,下降5.45%。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下降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本部门为无公车保留单位。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下降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本部门为无公车保留单位。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8700元,同比减少100元,下降1.15%。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2000元,同比减少200元,下降9.09%。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1、房屋资产:办公楼一栋,建筑占地面积约696平方米与三江县科学技术局共用。

  2、交通工具:车辆数0(车改后本单位为无车辆保留单位)。

  3、办公设备:空调3台(挂式空调3台),碎纸机3台、计算机17台,打印机9台,复印机2台,电视机1台,监控设备1套,摄相机1部,数码相机2部。

  4、办公家具:办公桌椅9套、木档案柜10个。

  5、网络、通讯工具数:传真机1台。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某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8219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1055元,增下降3.95%。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 ,金额3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0000元。具体项目如下:(1) 三江县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金额350000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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