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4年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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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11号) 文件精神,分配我县2024年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07万元。经各乡镇、各部门上报资金分配方案,县衔接资金管理工作专班研究,三江县2024年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如下:
一、县农业农村局:5539万元;
二、县林业局:924万元;
三、县交通局:55万元;
四 、县文体广旅局:200万元:
五、县生态环境局:89万元。
现将三江县2024年拟上报的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7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地址:三江县古宜镇雅谷路72号
联系电话:0772-8613790
电子邮箱:sjx@lzsnyncj.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三江县2024年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