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25007819318G/2021-157427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标  题:
关于开展三江县 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乡振发〔2021〕4 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关于开展三江县 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8 11:35    |  作者: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 字体大小:[
  •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1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县脱贫户 2014、2015年退出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 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劳动力。

二、培训时间

2021 6 2012 30日。

三、培训内容

以种稻养鱼、茶叶种植、油茶种植、畜牧养殖等围绕扶贫产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将农村种养技术、 经营管理技术纳入培训内容,重点培育一批“土专家”、种养能手和技术骨干。

四、授课教师资质

要求具有初级职称以上人员授课,授课形式采用集中授课与现场讲解相结合的形式。原则上由乡镇有资质人员授课,乡镇无资质人员可邀请县级有资质人员授课。

五、组织形式

由乡镇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原则上要求在 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培训完毕要把培训学员培训签到册、学员补助签领表等相关材料原件于 10 30日前报送县乡村振兴局报账,县财政12 月 30 日前将学员补助、教师课酬等资金发放到位。

六、补助标准

经研究决定:按平均不超过 100/天的标准补助,其中, 参加培训的脱贫户( 2014、2015年退出户)、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补助 50/人·天;教师课酬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 200 元,高级职称每半天 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 3 小时。

七、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落实具体负责人,制定好具体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工作、总结,在完成计划任务数的情况下,可根据各村脱贫户( 2014、2015年退出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青壮年劳动力对技能培训的需求情况,继续开展相关培训,使更多的农户掌握实用技术,同时做好相关培训统计工作。

(二各乡镇要做好培训学员审核工作,务必认真筛选参加培训人员,年龄不超过 65周岁。培训学员信息填写要求完整准确。对于领取补助的农户必须经全国防返贫系统(原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准培训学员身份,且学员补助签领表需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确保补助发放到位,不错不漏。

未尽事宜请与县乡村振兴局雨露计划办联系,联系人:陆荣 妹,联系电话:0772-8617726,邮箱:sjxfpbyljh@163.com

附件:1.三江县 2021“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表

2. 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补助

(贫困户)和授课教师课酬签领表

3.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报账需提供的材料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代

         2021 6 18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
×

帮扶政策规划

索  引  号:
11450225007819318G/2021-157427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标  题:
关于开展三江县 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乡振发〔2021〕4 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关于开展三江县 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18 11:35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1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县脱贫户 2014、2015年退出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 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劳动力。

二、培训时间

2021 6 2012 30日。

三、培训内容

以种稻养鱼、茶叶种植、油茶种植、畜牧养殖等围绕扶贫产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将农村种养技术、 经营管理技术纳入培训内容,重点培育一批“土专家”、种养能手和技术骨干。

四、授课教师资质

要求具有初级职称以上人员授课,授课形式采用集中授课与现场讲解相结合的形式。原则上由乡镇有资质人员授课,乡镇无资质人员可邀请县级有资质人员授课。

五、组织形式

由乡镇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原则上要求在 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培训完毕要把培训学员培训签到册、学员补助签领表等相关材料原件于 10 30日前报送县乡村振兴局报账,县财政12 月 30 日前将学员补助、教师课酬等资金发放到位。

六、补助标准

经研究决定:按平均不超过 100/天的标准补助,其中, 参加培训的脱贫户( 2014、2015年退出户)、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补助 50/人·天;教师课酬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 200 元,高级职称每半天 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 3 小时。

七、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落实具体负责人,制定好具体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工作、总结,在完成计划任务数的情况下,可根据各村脱贫户( 2014、2015年退出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青壮年劳动力对技能培训的需求情况,继续开展相关培训,使更多的农户掌握实用技术,同时做好相关培训统计工作。

(二各乡镇要做好培训学员审核工作,务必认真筛选参加培训人员,年龄不超过 65周岁。培训学员信息填写要求完整准确。对于领取补助的农户必须经全国防返贫系统(原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准培训学员身份,且学员补助签领表需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确保补助发放到位,不错不漏。

未尽事宜请与县乡村振兴局雨露计划办联系,联系人:陆荣 妹,联系电话:0772-8617726,邮箱:sjxfpbyljh@163.com

附件:1.三江县 2021“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表

2. 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补助

(贫困户)和授课教师课酬签领表

3.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报账需提供的材料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代

         2021 6 18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