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5007819318G/2021-157427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18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三江县 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三乡振发〔2021〕4 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18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关于开展三江县 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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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1 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县脱贫户(含 2014、2015 年退出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 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年龄不超过65 周岁的劳动力。
二、培训时间
2021 年 6 月 20 日—12 月 30 日。
三、培训内容
以种稻养鱼、茶叶种植、油茶种植、畜牧养殖等围绕扶贫产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将农村种养技术、 经营管理技术纳入培训内容,重点培育一批“土专家”、种养能手和技术骨干。
四、授课教师资质
要求具有初级职称以上人员授课,授课形式采用集中授课与现场讲解相结合的形式。原则上由乡镇有资质人员授课,乡镇无资质人员可邀请县级有资质人员授课。
五、组织形式
由乡镇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原则上要求在 10 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培训完毕要把培训学员培训签到册、学员补助签领表等相关材料原件于 10 月 30 日前报送县乡村振兴局报账,县财政局 12 月 30 日前将学员补助、教师课酬等资金发放到位。
六、补助标准
经研究决定:按平均不超过 100 元/天的标准补助,其中, 参加培训的脱贫户(含 2014、2015 年退出户)、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补助 50 元/人·天;教师课酬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 200 元,高级职称每半天 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 3 小时。
七、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落实具体负责人,制定好具体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工作、总结,在完成计划任务数的情况下,可根据各村脱贫户(含 2014、2015 年退出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青壮年劳动力对技能培训的需求情况,继续开展相关培训,使更多的农户掌握实用技术,同时做好相关培训统计工作。
(二)各乡镇要做好培训学员审核工作,务必认真筛选参加培训人员,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培训学员信息填写要求完整准确。对于领取补助的农户必须经全国防返贫系统(原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准培训学员身份,且学员补助签领表需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确保补助发放到位,不错不漏。
未尽事宜请与县乡村振兴局雨露计划办联系,联系人:陆荣 妹,联系电话:0772-8617726,邮箱:sjxfpbyljh@163.com。
附件:1.三江县 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表
2. 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补助
(贫困户)和授课教师课酬签领表
3.2021 年“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报账需提供的材料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代)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