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9-06-11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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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各股室:

  《三江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0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颁布,第77号令修改)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章、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结合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其他工商贸企业的监管实际以及县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和监管执法力量现状,制定本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五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力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一般检查

    1.直接检查。对直接监管企业按照每年不低于一次的频率进行检查。

    2.“双随机”抽查。

  (1)抽查比例。对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批发)》的企业按照100%的比例,取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冶金行业企业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

  (2)公布名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公布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3)抽查频次。原则上每个月随机抽查不少于1 次,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管监察,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督促治理整顿。

    (二)重点检查

   1.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检查。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执法。

   根据季节特点,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

   (三)打非治违

      坚持“属地监管”原则,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行业、工矿商贸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

    (四)安全生产举报查处

      承办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处理工作。

    (五)法制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 “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积极举报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网站、简报、微信等载体,及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重大案件查处等情况,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通过媒体和网络予以曝光。

   四、执法人员和监管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我局内设办公室、防灾救灾股、综合协调和行政执法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村寨防火监督管理股。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3人,其中4人抽调、3人任村第一书记、3人驻村工作,实有行政执法人员23人,目前共有8人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资格证。其中有监督执法检查职责的股室共三个,行政执法人员11人。

      (二)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广西“壮族三月三”法定节假日)×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104-11-2)×11 = 2728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728工作日-324工作日-825工作日=1579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3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2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3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40个工作日

  (5)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6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0个工作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0个工作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50个工作日

  以上其它执法工作日总共安排324个工作日。

  4.非监督检查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根据前三年的实际统计平均数机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1)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30工作日。

   (2)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110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264工作日。

   (4)病假、事假:11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10工作日。

   以上非执法工作日总共安排825工作日。

    五、检查内容(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8条规定的19项重点内容。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并结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安排和四个季度重点工作进行严格检查

   (三)本局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指导开展对各乡(镇)重点企业的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局机关各股室结合年度执法计划,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情况,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应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程序合法、文书填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力争无错案、无复议、无败诉。对执法行为严重违规、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三)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效率。各股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涉及同一家企业的执法检查,尽可能合并检查,控制涉企检查频率,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

  (四)强化保障,严格落实执法计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度执法计划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协调,事先安排好执法车辆,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执法计划的实施,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

  (五)严格按标检查。根据本计划,结合各时期、阶段监管重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企业及具体负责人。加强非事故执法,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

    

   附件:1.2019年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2.2019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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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预警和预防

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11 12:06

来源: 应急管理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各股室:

  《三江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0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颁布,第77号令修改)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章、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结合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其他工商贸企业的监管实际以及县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和监管执法力量现状,制定本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五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力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一般检查

    1.直接检查。对直接监管企业按照每年不低于一次的频率进行检查。

    2.“双随机”抽查。

  (1)抽查比例。对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批发)》的企业按照100%的比例,取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冶金行业企业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

  (2)公布名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公布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3)抽查频次。原则上每个月随机抽查不少于1 次,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管监察,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督促治理整顿。

    (二)重点检查

   1.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检查。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执法。

   根据季节特点,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

   (三)打非治违

      坚持“属地监管”原则,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行业、工矿商贸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

    (四)安全生产举报查处

      承办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处理工作。

    (五)法制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 “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积极举报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网站、简报、微信等载体,及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重大案件查处等情况,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通过媒体和网络予以曝光。

   四、执法人员和监管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我局内设办公室、防灾救灾股、综合协调和行政执法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村寨防火监督管理股。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3人,其中4人抽调、3人任村第一书记、3人驻村工作,实有行政执法人员23人,目前共有8人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资格证。其中有监督执法检查职责的股室共三个,行政执法人员11人。

      (二)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广西“壮族三月三”法定节假日)×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104-11-2)×11 = 2728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728工作日-324工作日-825工作日=1579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3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2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3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40个工作日

  (5)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6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0个工作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0个工作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50个工作日

  以上其它执法工作日总共安排324个工作日。

  4.非监督检查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根据前三年的实际统计平均数机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1)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30工作日。

   (2)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110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264工作日。

   (4)病假、事假:11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10工作日。

   以上非执法工作日总共安排825工作日。

    五、检查内容(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8条规定的19项重点内容。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并结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安排和四个季度重点工作进行严格检查

   (三)本局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指导开展对各乡(镇)重点企业的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局机关各股室结合年度执法计划,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情况,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应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程序合法、文书填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力争无错案、无复议、无败诉。对执法行为严重违规、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三)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效率。各股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涉及同一家企业的执法检查,尽可能合并检查,控制涉企检查频率,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

  (四)强化保障,严格落实执法计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度执法计划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协调,事先安排好执法车辆,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执法计划的实施,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

  (五)严格按标检查。根据本计划,结合各时期、阶段监管重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企业及具体负责人。加强非事故执法,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

    

   附件:1.2019年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2.2019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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