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务办字〔2020〕5号 关于印发《2020年三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2020-10-30 15:30    |  作者: 行政审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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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0年三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江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030


2020年三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发〔202021号)及《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政管发〔202012号),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新《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对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规定的公开内容,不断补充、完善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20年底前,法定公开内容要全部公开到位。〔牵头单位: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条例》新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等工作机制。修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答复模板、归档标准,加强工作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探索政府信息在线申请公开,拓宽申请渠道。〔牵头单位:政管办、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加强《条例》培训。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培训,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掌握《条例》内容,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四)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202010月底前梳理并确定直接隶属本级政府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牵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五)推进部分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年底前,对本机关2017-2019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以及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审查工作,对因情势变化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应转化为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牵头单位: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职责,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本单位办事公开标准目录,健全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办事服务信息。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加强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发布权责清单。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011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府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报对应领域市级人民政府部门审核把关后,在本县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向社会进行公布。〔牵头单位: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1.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公开我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仍在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集中发布,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的问题。〔牵头单位:司法局、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牵头单位:政管办、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一)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及时依法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以及公共卫生应急方案,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疫情应急知识,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情。要利用各种信息发布渠道,公开各地加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复工复产和复岗复业方面的政策,坚定公众信心。加强各类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公开,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加强六稳信息公开。加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财税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控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等信息。〔牵头单位:财政局、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加强扶贫信息公开。

围绕稳定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加大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脱贫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四)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大气污染、中小河流、山水林田湖湿地生态、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石漠化、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等信息公开。(牵头单位:三江生态环境局)

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一)形成对接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一个工作机制开展对接服务企业三送服务,送政策上门、送信心上门、送服务上门。成立对接服务企业工作队,每月通过实地走访企业方式,靠前服务企业发展,解决企业审批存在问题,提供个性化服务,方便企业第一时间获取各项惠企政策信息,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营商发展环境。〔牵头单位: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优化网站的涉企信息专栏,集成发布涉企政策,提高执行效果。〔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加强决策与执行公开。规范决策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要广纳群言,审慎决策,及时公开。推动2020年市、县(区)两级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督查监管的执行情况公开。〔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四)提高办事透明度。及时公布简易办改革政策以及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着力推进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五)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实施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原则上要全过程公开执法身份,接受公众监督。〔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五、增强解读回应力度

(一)精准政策解读,深入基层实际。一是从公众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阐释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二是推进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鼓励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三是进一步将政策说明会向基层延伸,鼓励到乡村、社区和园区开展专题政策说明会,将权威解读送到基层群众、企业身边,保障政策落地实效。〔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同做好回应工作。围绕企业纾困、卫生防疫、公正监管、房地产市场、招生入学、社会保障等热点领域,以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问题,及时回应,正确引导,澄清模糊认识。〔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扩大公众参与度。深入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柳政发〔20192号),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应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吸纳公众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应邀请利益相关方、行业代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列席会议,提高透明度,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一)突出发挥政府网站作为开展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建立维护建设政府网站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政府网站考评办法,完善奖惩问责机制,对考评优秀的政府网站,要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政府网站,要通报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牵头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20209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规范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同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子栏目下一级栏目中,增加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共性基础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栏目实现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四优化,实现政府信息一网通查。〔牵头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推进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高政务新媒体主动推送政府信息力度,推动政务新媒体主动服务公众。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注销等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四)加强政府公报建设。建立政府公报文件报送制度,本机关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本级政府公报编辑单位,供政府公报选登。优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栏目,增加服务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利用。〔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五)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落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扩大热线覆盖面,丰富热线知识库,增强回应群众诉求效果。〔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七、强化保障确保落实各项任务

(一)明确领导责任。根据《2020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明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确定分管负责同志,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并在本部门内设机构中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落实工作经费,抓好教育培训,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监督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2016年以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自治区第三方评估结果对全开展政务公开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问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工作情况,要在2020111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三江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0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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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三政务办字〔2020〕5号 关于印发《2020年三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30 15:30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作者: 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0年三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江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030


2020年三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发〔202021号)及《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政管发〔202012号),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新《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对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规定的公开内容,不断补充、完善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20年底前,法定公开内容要全部公开到位。〔牵头单位: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条例》新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等工作机制。修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答复模板、归档标准,加强工作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探索政府信息在线申请公开,拓宽申请渠道。〔牵头单位:政管办、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加强《条例》培训。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培训,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掌握《条例》内容,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四)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202010月底前梳理并确定直接隶属本级政府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牵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五)推进部分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年底前,对本机关2017-2019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以及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审查工作,对因情势变化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应转化为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牵头单位: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职责,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本单位办事公开标准目录,健全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办事服务信息。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加强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发布权责清单。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011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府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报对应领域市级人民政府部门审核把关后,在本县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向社会进行公布。〔牵头单位: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1.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公开我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仍在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集中发布,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的问题。〔牵头单位:司法局、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牵头单位:政管办、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一)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及时依法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以及公共卫生应急方案,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疫情应急知识,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情。要利用各种信息发布渠道,公开各地加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复工复产和复岗复业方面的政策,坚定公众信心。加强各类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公开,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加强六稳信息公开。加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财税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控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等信息。〔牵头单位:财政局、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加强扶贫信息公开。

围绕稳定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加大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脱贫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四)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大气污染、中小河流、山水林田湖湿地生态、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石漠化、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等信息公开。(牵头单位:三江生态环境局)

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一)形成对接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一个工作机制开展对接服务企业三送服务,送政策上门、送信心上门、送服务上门。成立对接服务企业工作队,每月通过实地走访企业方式,靠前服务企业发展,解决企业审批存在问题,提供个性化服务,方便企业第一时间获取各项惠企政策信息,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营商发展环境。〔牵头单位: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优化网站的涉企信息专栏,集成发布涉企政策,提高执行效果。〔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加强决策与执行公开。规范决策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要广纳群言,审慎决策,及时公开。推动2020年市、县(区)两级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督查监管的执行情况公开。〔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四)提高办事透明度。及时公布简易办改革政策以及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着力推进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五)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实施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原则上要全过程公开执法身份,接受公众监督。〔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五、增强解读回应力度

(一)精准政策解读,深入基层实际。一是从公众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阐释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二是推进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鼓励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三是进一步将政策说明会向基层延伸,鼓励到乡村、社区和园区开展专题政策说明会,将权威解读送到基层群众、企业身边,保障政策落地实效。〔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同做好回应工作。围绕企业纾困、卫生防疫、公正监管、房地产市场、招生入学、社会保障等热点领域,以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问题,及时回应,正确引导,澄清模糊认识。〔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扩大公众参与度。深入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柳政发〔20192号),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应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吸纳公众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应邀请利益相关方、行业代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列席会议,提高透明度,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一)突出发挥政府网站作为开展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建立维护建设政府网站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政府网站考评办法,完善奖惩问责机制,对考评优秀的政府网站,要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政府网站,要通报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牵头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二)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20209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规范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同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子栏目下一级栏目中,增加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共性基础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栏目实现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四优化,实现政府信息一网通查。〔牵头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三)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推进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高政务新媒体主动推送政府信息力度,推动政务新媒体主动服务公众。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注销等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四)加强政府公报建设。建立政府公报文件报送制度,本机关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本级政府公报编辑单位,供政府公报选登。优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栏目,增加服务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利用。〔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五)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落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扩大热线覆盖面,丰富热线知识库,增强回应群众诉求效果。〔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七、强化保障确保落实各项任务

(一)明确领导责任。根据《2020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明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确定分管负责同志,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并在本部门内设机构中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落实工作经费,抓好教育培训,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监督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2016年以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自治区第三方评估结果对全开展政务公开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问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工作情况,要在2020111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三江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0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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