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务办字〔2020〕6号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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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号)和《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柳政管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编制完成本级政府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初步形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
到2021年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根据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本级政府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
到2022年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全面完成本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府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编制完成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xzf.gov.cn/zt/jd/jczwgkzl/index.shtml),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要素。
县直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10月10日前,编制完成相应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报市级各主管部门审核;于2020年10月21日前,按照市级各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目录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形式和内容均符合规定要求,并发送已完成编制的相关领域目录给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参考,同时报县政管办汇总;于2020年11月3日前,审核完毕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县直各部门的相关领域目录后编制本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于2020年10月29日前报县级各部门审核;于2020年11月5日前,按照县级各部门审核意见,对目录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形式和内容均符合规定要求,并报县政管办汇总。
县政管办于2020年11月9日前将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报市政管办审核;要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发布。
2.编制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022年12月底前,基层政府全面完成本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县级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和自治区政府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协调指导基层政府抓好落实。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
(二)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1.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基层政府要根据《柳州市建立政府政策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柳政规〔2019〕36号)、《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柳政规〔2017〕12号)规定,构建管理、发布、解读回应等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因形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2.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基层政府要畅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渠道,探索建立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工作环节,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3.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柳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柳政规〔2017〕12号)、《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县行政机关政策说明会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政办发〔2020〕50号)要求,基层政府要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音频视频等方式,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2022年底前,要形成发布、解读、回应相互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4.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基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柳政发〔2019〕2号)规定,向社会公开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方式、渠道。对群众关注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应通过听证座谈、实地走访、征集意见、社会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1.建设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20年9月30日前,基层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建设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专栏的检索、下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
2.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要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政府网站、新媒体、政务公开专栏融合,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便利企业和群众。
3.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基层政府要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基层政府要整合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功能,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渠道等信息。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各领域相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清单,整合到同类办事服务公开事项中,并实施动态更新调整;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栏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向农村和社会延伸。
基层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补助、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电商助农等方面的内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基层政府要落实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择优选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乡镇政府和部门,设立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市级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县级各部门、基层政府要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级各部门要积极对接好市级对应部门,指导基层政府做好26个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审核把关。基层政府要落实好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县政管办要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附件:1.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
2.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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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三江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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