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政发〔2024〕35号关于印发《同乐苗族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同乐苗族乡  |   发布日期: 2024-07-2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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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江 侗 族 自 治 县

同乐苗族乡人民政府文件

同政发〔202435

关于印发《同乐苗族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同乐苗族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乐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乐苗族乡森林防火

应急预案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录

一、预案编制......................................3

(一)编制依据..................................3

(二)工作原则..................................3

(三)火情报告..................................3

二、组织领导......................................4

(一)同乐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5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6

三、火灾扑救......................................6

(一)统一指挥..................................6

(二)扑火原则..................................6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6

(四)扑火安全..................................7

(五)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7

(六)医疗救护..................................7

(七)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7

(八)应急结束..................................7

四、附件.........................................8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同乐乡森林防火安全,现根据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森林防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森林防火指挥办、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各村制定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落实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责任。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所涉相关部门应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快速有效。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森林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护林员开展巡查工作,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工作,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火情报告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当发生森林火灾后,报告程序为:当地护林员--村民小组--村委会--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或乡村建中心报告。火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起火时间、地点、燃烧情况(燃烧方向、风力、风向等)、火灾损失、发展趋势及扑救措施等。乡微型消防站或乡村建中心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根据火灾等级及发展趋势由乡党政办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二、森林火灾分级及响应

(一)森林火灾分级

依据2008年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响应分级行动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Ⅴ五个等级。

1.Ⅰ级响应,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有效控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应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南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同自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机构领导到火场指挥。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协助,调集本乡力量落实上级部署。

2.Ⅱ级响应,当出现火场12小时仍未得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的;严重威胁或烧毁城乡、居民区、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应由县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直接指挥扑救。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协助,调集本乡力量落实上级部署。

3.Ⅲ级响应,当出现火场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100公顷以上的;严重威胁林区安全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员会同乡主要领导共同指挥扑救。

4.Ⅳ级响应,当出现火场2小时仍未能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火势猛风力较大,应由市防灭火办领导会同乡分管领导共同指挥扑救。

5.Ⅴ级响应,当森林火灾初发阶段、风力较弱,地势较为平缓,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乡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立即出发,乡分管领导到火场指挥。

(三)响应启动

确定应急响应等级遵循如下规则:

(1)如发生伤亡事故,则无条件启动相应等级;

(2)森林火灾虽然达到启动更高一级响应等级,但已可在较短时间内扑灭,则可不启动高一级响应等级;

(3)森林火灾虽然未达到启动更高一级响应等级,但扑灭难度极大,也可启动高一级响应等级;

(4)敏感、重要时间段,可就高启动响应等级;

(5)某地同时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时,可就高启动响应等级。

火灾扑救措施按本预案第四部分“火灾扑救”规定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一)同乐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

长:胡昌学   乡党委书记

贾求顺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吴军雄    副乡长

    乡武装部部长

员:莫思华    乡消防队队长

陈鸿红    乡派出所所长

吴世哲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龙文灏    乡党政办主任

            侯玉石    乡村寨消防办负责人

王良均    乡林业工作站站长

吴义鹏    乡司法所所长

吴江宏    乡民政办主任

李浩胜    乡财政所站长

    乡卫生院院长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1.村建中心职责。积极协调发生火灾的村委、社区查明火情,经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同意,调动乡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当地村委、社区尽快扑灭火灾;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报请领导小组申请市森林消防队支援,并负责对接联系,负责汇总扑火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2.派出所职责任务。负责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灾案件侦破。

3.党政办职责任务:负责协调财政所、司法所、民政办、流动办、卫生院等等乡单位,解决森林火灾扑火力量调配、后勤保障、群众安置、人员救治等工作。

四、火灾扑救

(一)统一指挥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和指挥。不需要市森林消防队伍扑救的火灾,由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和指挥。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3、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落实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等责任制的原则。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1.当地村委、社区按规定向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办公室电话:0772-8680018

2.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火场情况后,起草森林火灾情况报告,由乡指挥部领导和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接到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火情、火警通报时,乡值班室、乡建中心、各村委要认真组织核查火情,及时回馈核查情况,并组织先期处置。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当地村委、社区应在受火灾威胁的居民点周围开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确保居民点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六)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要积极开展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七)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市森林消防应急扑火队及乡半专业队等扑火力量为主。乡政府机关干部职工为后备扑火力量,需要时,按程序调集火场参加扑火任务。

(八)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乡森林防火指挥办适时宣布解除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四、附件

同乐乡消防站(森林专业消防队)工作人员联系表

序号

姓名

电话

备注

1

莫思华

13669623611

负责人

2

侯经明

15978229188

3

龙江

18178278883

4

韦实明

18777257735

5

侯新乐

13978210193

附件

同乐乡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1

吴军雄

13558327356

2

杨更新

18174791627

3

18775132187

4

17776067987

5

18276390593

6

覃海波

18174790883

7

李众林

15977218057

8

王回春

15878202810

9

18374848056

10

陆保基

18078238837

11

18074728356

12

杨永新

15978268488

13

18877205720

14

曹宇阳

15778019856

15

    杨应杰

15224672119

16

刘良凯

18507727509

17

曹志平

17777247580

18

18174790908

19

吴世哲

15177275181

20

15277225858

21

18078235102

22

王勇杰

18177259952

23

杨繁森

18178831568

24

13078075669

25

侯玉石

15978279177

26

15727438171

27

粟永华

15978268898

28

吴兴豪

15277727960

29

王德珍

15224672531

30

韦振君

18775207087

                                                   

同乐苗族乡党政办                   2024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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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乡镇

同政发〔2024〕35号关于印发《同乐苗族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26 15:00

来源: 三江县同乐苗族乡

    

三 江 侗 族 自 治 县

同乐苗族乡人民政府文件

同政发〔202435

关于印发《同乐苗族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同乐苗族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乐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乐苗族乡森林防火

应急预案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录

一、预案编制......................................3

(一)编制依据..................................3

(二)工作原则..................................3

(三)火情报告..................................3

二、组织领导......................................4

(一)同乐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5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6

三、火灾扑救......................................6

(一)统一指挥..................................6

(二)扑火原则..................................6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6

(四)扑火安全..................................7

(五)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7

(六)医疗救护..................................7

(七)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7

(八)应急结束..................................7

四、附件.........................................8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同乐乡森林防火安全,现根据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森林防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森林防火指挥办、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各村制定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落实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责任。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所涉相关部门应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快速有效。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森林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护林员开展巡查工作,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工作,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火情报告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当发生森林火灾后,报告程序为:当地护林员--村民小组--村委会--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或乡村建中心报告。火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起火时间、地点、燃烧情况(燃烧方向、风力、风向等)、火灾损失、发展趋势及扑救措施等。乡微型消防站或乡村建中心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根据火灾等级及发展趋势由乡党政办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二、森林火灾分级及响应

(一)森林火灾分级

依据2008年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响应分级行动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Ⅴ五个等级。

1.Ⅰ级响应,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有效控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应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南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同自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机构领导到火场指挥。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协助,调集本乡力量落实上级部署。

2.Ⅱ级响应,当出现火场12小时仍未得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的;严重威胁或烧毁城乡、居民区、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应由县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直接指挥扑救。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协助,调集本乡力量落实上级部署。

3.Ⅲ级响应,当出现火场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100公顷以上的;严重威胁林区安全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员会同乡主要领导共同指挥扑救。

4.Ⅳ级响应,当出现火场2小时仍未能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火势猛风力较大,应由市防灭火办领导会同乡分管领导共同指挥扑救。

5.Ⅴ级响应,当森林火灾初发阶段、风力较弱,地势较为平缓,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乡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立即出发,乡分管领导到火场指挥。

(三)响应启动

确定应急响应等级遵循如下规则:

(1)如发生伤亡事故,则无条件启动相应等级;

(2)森林火灾虽然达到启动更高一级响应等级,但已可在较短时间内扑灭,则可不启动高一级响应等级;

(3)森林火灾虽然未达到启动更高一级响应等级,但扑灭难度极大,也可启动高一级响应等级;

(4)敏感、重要时间段,可就高启动响应等级;

(5)某地同时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时,可就高启动响应等级。

火灾扑救措施按本预案第四部分“火灾扑救”规定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一)同乐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

长:胡昌学   乡党委书记

贾求顺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吴军雄    副乡长

    乡武装部部长

员:莫思华    乡消防队队长

陈鸿红    乡派出所所长

吴世哲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龙文灏    乡党政办主任

            侯玉石    乡村寨消防办负责人

王良均    乡林业工作站站长

吴义鹏    乡司法所所长

吴江宏    乡民政办主任

李浩胜    乡财政所站长

    乡卫生院院长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1.村建中心职责。积极协调发生火灾的村委、社区查明火情,经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同意,调动乡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当地村委、社区尽快扑灭火灾;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报请领导小组申请市森林消防队支援,并负责对接联系,负责汇总扑火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2.派出所职责任务。负责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灾案件侦破。

3.党政办职责任务:负责协调财政所、司法所、民政办、流动办、卫生院等等乡单位,解决森林火灾扑火力量调配、后勤保障、群众安置、人员救治等工作。

四、火灾扑救

(一)统一指挥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和指挥。不需要市森林消防队伍扑救的火灾,由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和指挥。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3、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落实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等责任制的原则。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1.当地村委、社区按规定向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办公室电话:0772-8680018

2.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火场情况后,起草森林火灾情况报告,由乡指挥部领导和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接到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火情、火警通报时,乡值班室、乡建中心、各村委要认真组织核查火情,及时回馈核查情况,并组织先期处置。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当地村委、社区应在受火灾威胁的居民点周围开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确保居民点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六)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要积极开展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七)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市森林消防应急扑火队及乡半专业队等扑火力量为主。乡政府机关干部职工为后备扑火力量,需要时,按程序调集火场参加扑火任务。

(八)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乡森林防火指挥办适时宣布解除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四、附件

同乐乡消防站(森林专业消防队)工作人员联系表

序号

姓名

电话

备注

1

莫思华

13669623611

负责人

2

侯经明

15978229188

3

龙江

18178278883

4

韦实明

18777257735

5

侯新乐

13978210193

附件

同乐乡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1

吴军雄

13558327356

2

杨更新

18174791627

3

18775132187

4

17776067987

5

18276390593

6

覃海波

18174790883

7

李众林

15977218057

8

王回春

15878202810

9

18374848056

10

陆保基

18078238837

11

18074728356

12

杨永新

15978268488

13

18877205720

14

曹宇阳

15778019856

15

    杨应杰

15224672119

16

刘良凯

18507727509

17

曹志平

17777247580

18

18174790908

19

吴世哲

15177275181

20

15277225858

21

18078235102

22

王勇杰

18177259952

23

杨繁森

18178831568

24

13078075669

25

侯玉石

15978279177

26

15727438171

27

粟永华

15978268898

28

吴兴豪

15277727960

29

王德珍

15224672531

30

韦振君

18775207087

                                                   

同乐苗族乡党政办                   2024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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