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5007819318G/2024-1298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22日
- 标 题:
- 三政发〔2024〕8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三政发〔2024〕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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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发〔2024〕8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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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县属各国有企业:
为确保全面完成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组织领导,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职责,确保各项任务有人管、有人抓。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牵头单位要细化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细化、负责人、资金、工作计划、项目进度、保障措施等),形成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于5月30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落实资金保障,确保人员到位
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汇报沟通,及时落实项目资金,尽快启动实施项目。财政部门要保障项目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强化对资金的统筹和监管。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三、持续跟踪督查,定期开展通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对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督查,牵头单位每个季度次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提前2日报送牵头单位,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负责收集汇总材料,对部门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积极协调解决,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推进。
四、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快项目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年内完成,时间紧、任务重。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具体考核办法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联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年底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县人民政府年初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单位,年末公布完成情况,接受舆论和广大市民监督。各牵头单位要主动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联系电话:0772—8619002,电子邮箱:zfdcs9002@126.com。
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