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25007819318G/2023-0117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政发〔2022〕19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 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发〔202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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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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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发〔2022〕19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 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12-0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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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122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家33

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通知》(柳政发202220)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落细国务院出台的六个方面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大盘,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按照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以及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上半年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担当作为、抢抓机遇、大干快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从快从实全面抓好国家六个方面33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奋力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落细国务院出台的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力争完成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地区生产总值(GDP)全年工作目标为同比增长6%,奋斗目标为同比增长7.5%

——第一产业增加值全年工作目标为同比增长6.2%,奋斗目标为同比增长8.5%

——第二产业增加值全年工作目标为同比增长8.2%,奋斗目标为同比增长9.5%

——第三产业增加值全年工作目标为同比增长5.1%,奋斗目标为同比增长6.3%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稳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和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做好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靠前发力、适当加力,加强各部门之间,各类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之间的统筹协调、沟通联系,汇聚工作合力,对稳住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

(二)加强政策宣传,优化企业服务。

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上门服务,深入企业单位和项目现场宣讲解读政策,并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推动作用,加大对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提振全县稳增长信心。要以“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开展精准服务,帮助市场主体了解并运用好政策措施。

(三)狠抓政策落地,确保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紧盯政策措施清单,盯指标、推进度、促落实。坚持以实效论英雄,力戒形式主义,对勇于担当作为、抓工作有突出成效的部门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抓落实不力的部门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方案自上级方案正式发文日执行2022616日)

附件:1.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财政金融政策工作方案

2.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稳投资政策工作方案

3.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促消费政策工作方案

4.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工作方案

5.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工作方案

6.三江侗族自治县县落实稳住经济保基本民生政策工作方案

附件1

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财政

金融政策工作方案

一、落实财政政策方面的措施

(一)统筹整合资金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不随意开新增支出口子,精打细算,确保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节约资金统筹用于“三保”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专户、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及其他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统筹整合资金用于产业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实施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分解上级下达资金,紧盯重大项目实施,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工作。结合增值税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统筹做好资金调度,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各有关预算单位〕

(二)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并进一步争取额度。

提高2022年度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效率,加快2022年上半年已经获得专项债券额度6500万元的下达拨付,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督促各项目业主争取在10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成,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依法合规开展配套融资,充分解决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争取自治区在后续批次政府专项债发行时进一步加大对我县债券额度的支持。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三江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妇幼保健院〕

(三)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全力提升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惠及面和精准度,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年内全县融资担保贷款发生户数达到240户,发生额达到9000万元。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金融机构〕

(四)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按上级政策要求并监督各预算单位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阶段性由30%以上提高到40%以上。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由10%提高到20%,并免收履约保证金。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力度。

按上级政策要求并监督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六)加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力度。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企业在资格审查环节只需作出书面承诺,即可免于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流程,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便利性,规范采购人收退投标保证金程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七)加大中小微企业入驻政府采购网力度。

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入驻“政采云”,只要资格条件符合、企业自愿入驻的,降低门槛,及时审核通过,要求上级审批的及时上报,确保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和便利性。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二、贯彻落实金融政策的措施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1.推动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创业青年、农户经营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2022年内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2.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3.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杜绝一刀切式抽贷、压贷、断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款,变相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三江支行各金融机构〕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1.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首贷续贷中心作用,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提升融资便利性,促成2022年完成绿色贷款投放4000万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3.5亿元、新发放供应链贷款4000万元。

2.推动金融机构切实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实现普惠小微贷款可持续增长。运用更多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涉农经营主体的贷款,力争2022年办理再贷款再贴现金额2.3亿元以上。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三江支行〕

)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1.整合财政贴息资金2000万元,用好“桂惠贷”政策,向民营和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放更多低利率贷款,力争全年投放“桂惠贷”11亿元,保持贷款利率低于全区“桂惠贷”利率平均水平。

2.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让利企业,合理确定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保持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3.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民营、小微、涉农贷款利率在4.38%左右。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三江支行〕

)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推动县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加强与企业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支持县人民政府出资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参与设立各类产业发展子基金,争取2022年投向工业企业不少于1.5亿元。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三农”、双创金融债券,重点推动非金融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资产支持票据及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落实我县企业上市奖补政策,企业上市分阶段奖励400600万元不等、新三板挂牌企业分阶段奖励100万元等奖补措施。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三江县支行〕

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事项的支持力度

1.深入推进政银合作,与各银行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鼓励政策性银行、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其他非法人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支持三江,保持国有企业重大项目融资存量不减,稳中有升,2022年推动三江新增各类资金投放5亿元以上。

2.大力推进“险资入县”,推进险资落地,鼓励保险公司发挥长周期投资优势,拓展险资运用渠道,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责任部门: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金融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

(六)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全力提升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惠及面和精准度,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年内全县融资担保贷款发生户数达到240户,发生额达到9000万元。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平均融资担保费率稳定降至1%以下。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金融机构

(七)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发挥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首贷续贷中心作用,促成 2022年完成绿色贷款投放4000万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3.5亿元、新发放供应链贷款4000万元。推动金融机构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力争2022年办理再贷款再贴现金额2.3亿元以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杜绝一刀切式抽贷、压贷、断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 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款,变相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三江支行、各金融机构


附件2

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稳投资

政策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1.航运建设方面。重点推进柳江梅林航电枢纽工程,力争项目在年内开工建设。

2.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瞄准国家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000座的政策窗口期,2022年至2025年全县计划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341个共635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00个,处置隐患里程624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7座,累计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抓紧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更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纳入上级建设清单。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

(二)加快推进一批水利工程项目

2022年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水库安全运行、农村供水、水土保持、水资源治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6个类型共6个水利工程项目,力争完成投资7900万元以上。做足项目储备,谋划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项目8个以上,总投资不少于8500万元,争取能有更多项目进入上级建设清单。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柳州市三江县生态环境局〕

(三)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1.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加快推进6项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和35项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重大项目清单日程化管理。

2.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大力推进使用县级财政承受能力的PPP项目,如三江县“一江两岸”(城市更新)、三江县县城公益性公墓工程和殡仪馆等项目。积极探索“投资人+EPC”项目建设模式,通过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TOT、产权(股权)交易等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优先支持交通和物流枢纽、风力发电、沼气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重点领域项目,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县重大项目建设。

3.支持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政府采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并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

4.做好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工作。发放“专精特新”专项券,鼓励中小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支持。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二、保障措施

(一)优化项目投资审批流程

1.承接市级下放到我县的部分审批事项权限,如部分水利、交通项目审批事项权限。对审批权限仍属于市级层面的项目,予以先行批复至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开工之前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并报市级审批。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一证开工”审批服务。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将“总平图审定”“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个审批环节合并为一个审批环节。继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继续实施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竣工测量、不动产测量合并测绘,进一步将勘测定界测绘、地籍测量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成果共享”。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规划审批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的“一体共享”和深度应用,实现行政许可、备案、技术审查、市政公用服务等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扩大“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审批范围,对水利、交通运输、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实行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对市级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和城市建设计划项目中属于市级层面审批权限的建筑(市政)工程项目试行“一证开工”改革,对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豁免(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土地使用手续、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等前置程序,满足基本施工条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精简部分环节材料,实现项目业主直接向审批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实现“一证开工”。

(二)强化重大项目用地保障

1.全力保障项目用地空间。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将重大项目纳入国土空间用地保障范围。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引导超开发边界的中小企业“退地入园”。探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

2.高效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加快推进新一轮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有序推进园区亩均效益评价,盘活工业园区存量用地。

3.多举措保障用地指标。争取增量建设用地指标。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成果与变更调查衔接,完成复垦指标成果核定,努力盘活流量建设用地指标。探索推进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空间置换,通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等价置换、调剂等方式,协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


附件3

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促消费

政策工作方案

一、推动限上、限下批零住餐业提质增效

(一)鼓励批零住餐企业上限入统。

对于新增入库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除上级给予的奖励外,县人民政府将参照上级的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万元。对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非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除上级给予的奖励外,县人民政府将参照上级的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万元。奖励按《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鼓励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三政规〔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该项奖励入库后第二年兑现,已享受该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二)鼓励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扩大营业规模

根据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入库第二年以后的营业额增长幅度,给予营业额增长奖励。奖励标准按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鼓励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三政规〔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已享受该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三)推动未在库的食堂餐饮服务经营主体上限入统

推动全县学校食堂服务经营主体上限入统积极推动月也侗寨等餐饮业集中区内经营户上限入统。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各乡人民政府〕

(四)鼓励商贸限下企业发展为限上企业

对如实统计、上报企业季度营业情况的限额以下商贸企业,给予每家企业的统计员200/季度的信息采集补助。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二、加快提升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一)对于新增入库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除上级给予的奖励外,县人民政府将参照上级的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万元。奖励按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鼓励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三政规〔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该项奖励入库后第二年兑现,已享受该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二)根据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第二年以后的营业额增长幅度,给予营业额增长奖励。奖励标准按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鼓励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三政规〔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已享受该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三、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

一)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加中国东盟食品糖酒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惠龙城 享生活”农产品展销会、202266惠购生活节”、柳州消费购物节等活动。组织零售、餐饮企业参与广西33消费节,利用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消费券撬动本地商家联动开展各类优惠促销活动。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开放公共资源,活跃夜间经济。划定1个以上商圈开展常态化促销活动;划定街心公园、月亮街、月也侗寨、鸟巢、广场等场所,以特色小吃、餐饮文化、民俗展示、网红直播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展销、主题沙龙、美食节等形式,带动商圈人气,拉动消费活力。适当允许夜市提前经营或延长经营时间。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时间:202291日至20231231日〕

(三)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银行等跨界互动,联合促销。鼓励银行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金融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支持金融机构与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开展信用卡消费满减等促销活动,提高促消费活动惠民优惠力度,鼓励市民积极消费。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

(四)开展美食文化评比活动。引导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餐饮服务;邀请区内餐饮行业协会到三江举办特色美食文化评比活动,通过展示展销、产品推广、形象宣传等,推动三江美食提质增效。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四、促进文体旅游消费升级

(一)推出旅游特色主题线路产品,通线路+产品+促销方式,紧盯区内外文旅市场;整合全县文旅资源整体打包促销,并发放文旅消费券,开展促销活动。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二)利用重要体育赛事,促进体育+文旅深度融合。积极举办职工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等赛事,以体育搭台,拓展旅游发展空间,丰富旅游产品,促进经济发展。

责任部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三)有序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率,引导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免费开放时间或降低收费对公众开放。

责任部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五、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

(一)推动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深入开展消费帮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帮扶,积极推广并购买我县特色农产品;鼓励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加入8321688等电商平台,建立民营企业线上销售15个乡镇农特产品的政—村—企合作模式,拓宽线上销售渠道

责任部门:县总工会、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支持乡村民宿提升消费。结合我县自然风光、侗族文化等旅游资源与文化底蕴,鼓励乡镇农庄、山庄等进行包装打造,突出我县民族风情、美食文化等特色。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将林业产业与乡村民宿相结合,以民宿产业带动村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推动乡村民宿与特色民俗、文化的深度融合。

责任部门:县林业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落实惠企纾困政策

(一)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桂惠贷等政策性支持;指导、服务企业做好出口退税、减税降费等工作。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县税务局〕

(二)及时兑现本级奖励、补助资金。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大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三政办函〔202212)和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鼓励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三政规〔20212号)等文件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兑现县级上规入统、企业产值(营业额)增长、旅游引客、用工补助等补助、奖励,提振企业经营信心。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附件4

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保粮食

能源安全政策工作方案

一、全力确保粮食安全

(一)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层层压实责任,将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下达到乡镇、村屯,一季一季抓种植、抓管理、抓收获,确保完成粮食面积20.36万亩、粮食产量7.21万吨、早稻面积1.6万亩、大豆面积0.31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0.03万亩。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力推进撂荒耕地治理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推行“农户复耕+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流转”模式2022630日已完成连片10亩(含)以上撂荒耕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撂荒耕地治理,年内完成其他撂荒耕地治理。治理后的耕地优先种植粮食作物,全力保障粮食种植面积。

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政策性补贴发放工作

完成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12.75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64.9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37.25万元。完成生猪保险投保499万元,完成水稻保险面积13.72万亩。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全力确保能源安全

(一)增强能源资源供应保障

全力推进龙源三江独峒风电场工程项目、首欣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协和八江风力发电工程项目、三江红岩山风电场工程项目、三江八吉风电场工程项目、三江高定风电场工程项目、三江同乐高培风电场工程项目、三江红岩山二期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等项目建设,力争2022年底完成龙源三江独峒风电场并网投入使用,首欣风力发电项目完成风机安装10台。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

(二)优化能源资源配置

一是加快电网改造工程,争取2023年完成电力工程项目123项,重点解决各乡镇的新增负荷需求、供电线路网架完善、解决配变重载等用电问题。二是推进正溱燃气3000/每年液化油气储备充装站项目建设,提高我县燃气存储量。三是持续推进洋溪水利枢纽水电站等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5

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保产业链

供应链稳定政策工作方案

一、市场主体持续增长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开展招商引资绿色通道,力争2022年底新增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0%以上,2022年底实现全县实有市场主体数突破22300户。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

(二)市场主体提质增效

深入实施质量强县、知识产权强县和商标品牌强县战略,积极组织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柳州市市长质量奖,树立一批质量标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量和品牌提升大行动,服务三江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实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目标提升。

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助企纾困取得实效

增加民营企业贷款投放,用好“桂惠贷”系列产品,畅通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配合开展深化商标质押改革融资,完善商标质押改革体制机制。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实现“两增”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金融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

(四)市场主体生态不断改善进一步完善监管服务措施,优化市场主体全周期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化监管改革,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安心、放心的经营环境。积极推进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落实好政府有关奖励政策,全力推动消费市场提质升级。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局

、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展稳主体扩增量攻坚行动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三政办发〔202253配合自治区、柳州市完成第三方评估,推进广西营商环境“智管云”监测平台使用,助力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业化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企业名称登记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名称登记智能化水平。优化行政审批办事环境和服务,建立高素质帮办团队,招商引资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全程全方位、高质量“保姆式”帮办服务,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取得证照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企业开办便利水平。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按照《企业开办广西标准》形成全县统一、无差别企业开办服务,持续提升企业开办工作效能,优化申请业务流程,减少退件率,提高申请人的满意度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3.切实降低市场准营门槛。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更好统筹“四扇门”普适性措施,推动登记注册和涉企审批有效衔接,推动中央和地方层面5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落地。依托全区企业电子证照库建设,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创新创业就业等政策协同,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等方面提供帮助。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督促指导各乡镇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激发市场活力攻坚行动

1.持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配合柳州市扎实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组织企业申报技术创新奖励,积极树立国家、自治区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指导企业积极参加广西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提高县工业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培育一批能够支撑全县经济增长、成长性较好的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突出加强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高标准制定三江县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工作方案。推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扎实开展柳州市国家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配合开展柳州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创建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实施品牌强县战略。推进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合做好柳州螺蛳粉国家级示范区的申报工作。强化政企和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将市场信用好、知名度高的商标企业纳入重点融资清单名录。提升商标窗口服务水平,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聚焦“难点”“痛点”“堵点”,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为市场主体注销节约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促进市场主体“新陈代谢”、结构优化。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落实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做好企业生命全周期管理服务。探索市场主体歇业制度,落实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释放改革新红利。探索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加快无效低效市场主体退出,为新设主体腾出发展空间。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稳主体提质量攻坚行动

1.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加强质量政策供给,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政策文件,制定出台《2022年三江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方案》,全面提升产品、服务、工程、人居质量。组织申报第六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推荐工作,发挥政府质量奖激励“指挥棒”作用,树立企业质量发展新标杆。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质量宣传,提升企业质量和品牌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质量意识

责任部门: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质量基础支撑能力。实施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推进三江油茶产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制订和完善油茶产业相关标准体系。强化计量服务支撑。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国家绿色认证和有机认证,推行高端品质和区域品牌认证,组织企业申报香港高端产品认证证书,“广西优质”认证证书,服务广西产品“走出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进三江茶叶高质量发展“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

责任部门: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组织开展广西质量提升示范企业培育推荐工作,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大行动,支持企业提升增效、转型升级。拓展优化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的功能和效率。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等活动,引导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我县茶叶、茶油等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鼓励质检、计量等技术机构联合社会技术力量共同为企业制定精准施策服务方案,为企业解决产品、计量等方面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责任部门: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助企纾困解难攻坚行动

1.强化和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做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增加首贷,平稳续贷,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全力抓好“桂惠贷”政策落实,着力提升“桂惠贷”的投放量、惠及面和精准度,聚焦重点领域保障,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项目遴选和申报。规范治理涉企收费,规范涉企收费秩序,积极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申请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助推区域运输成本降本增效,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积极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提前开展数据比对,加强部门的联动协同。推动免申即享,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把稳岗返还精准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压缩办理时间。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通过社保系统对全参保单位的各险种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实现参保企业全覆盖。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三江监管组、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能源电力保供。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做好有序用电管理,优先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做好产业链、供应链及重点行业用电保障和供电服务。动态优化有序用电方案,着力提升电源侧供应能力,强化大电网资源配置作用,推动需求侧精细化管理,健全电力市场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广西新电力集团三江供电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企业用工支持。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通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大力开展招工招聘系列活动,扩大企业招聘渠道,搭建企业用工平台,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持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实施“国资犇牛”人才计划,丰富人才引进方式,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引进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优化企业用工服务。落实“企业服务年”要求,多措并举保障企业用工。建立完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机制,密切监测全县重点企业用工变化及全县各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情况,千方百计满足企业急需用工需求。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优化市场主体全周期服务专项行动

1.创新监管机制模式。依法扩大联合抽查范围、提高联合抽查比例,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组织开展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使监管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加强信用修复工作,引导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原则上满1年符合修复条件的可提请修复信用。建立行政处罚信息梯度性信用修复制度,适用范围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按照被处罚情节轻重分别设置6个月、1年不等的最短信用修复期,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宣传活动,提升社会信用意识。

责任部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完善长效服务机制。按照自治区、柳州市的部署要求,探索建立“政企对话圆桌会”制度,定期开展“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日”,加强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互动,做好贴心服务。强化“小个专”党建工作,健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发挥“小个专”党建联系点、示范点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小个专”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维护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1.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落实自治区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配合及时清理废除妨碍涉及地方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严禁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以核准、审核、备案等名义变相审批,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严禁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责任部门:县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涉企收费规范治理。定期公布县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聚焦突出问题,明确涉企收费规范治理重点,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机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交通物流及口岸收费和商业银行收费等重点领域检查,查处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继续加强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整治强制搭售产品等违规行为。规范涉企收费秩序,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人民银行三江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三江监管组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指挥部(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推进“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实施。

(二)加强政策扶持

各部门要强化和落实各项税费优惠、金融惠企、稳岗就业等助企纾困政策,统筹利用各项专项资金,织牢织密政策保障网,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鼓励各部门在落实主要任务基础上,围绕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探索创新更多稳主体激活力措施,取得更多实效。

(三)加强工作调度

各部门要实行目标管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做到目标任务清、工作措施清、完成时限清、工作进度清。要建立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快速响应、研判、决策机制,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摸透实情、找准症结,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督促落实

强化对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进度滞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提醒、通报、约谈,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各部门每月向“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一次工作进度表,每季度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工作成效。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6

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保基本

民生政策工作方案

一、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升级更新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

为推进缴存单位、办事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高频”事项全覆盖,经整合业务流程,升级改造业务管理系统,实现营业大厅,管理部均可受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打破线下分辖区受理归集业务堡垒,实现“线上线下一样办”。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单身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从每月800元提高至每月900元,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上限从9600元提高至10800元。

2.租住商品房的已婚缴存人,夫妇双方的租房总提取额度从每月1200元调整至1300元,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上限从14400元提高至15600元。

3.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的租房总提取额度从每月1200元调整至1500元,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总额度上限从14400元提高至18000元。

(三)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是自202210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二是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1231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江分中心〕

二、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好“稳就业促民生攻坚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持续提升就业扶贫,积极开展“春风援助月就业援助月活动;在全县15个乡镇开展“送岗位、送技能、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开展专场线上线下招聘会。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持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外出务工就业活动,稳定就业。力争全年完600人以上“点对点”返岗复工外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重点抓好脱贫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通过开展定点协作活动完成农村劳动力(含脱贫劳动力)到定点协作省份务工就业12098人次。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粤桂办、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有培训意愿的各类人员举办企业新型学徒制、岗前技能、劳务品牌技能、职业技能等培训班,全年力争完成各类技能培训1550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700人次。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就业帮扶车间专项服务行动,选优培育市场主体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确保年内运营的就业帮扶车间达到60家。落实奖补政策,对带动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符合条件的按照 2000/人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促进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800人以上。

〔责任部门: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大力扶持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就业创业。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被征地农民、退役军人和城乡各类劳动者等给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巩固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县乡村公益性岗位5470人目标任务其中就业补助资金开发767人,林业资金开发1269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开发3434人。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积极开展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补助工作,力争做到应补尽补的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认真开展脱贫(含监测户)劳动力县域内务工补助工作,力争做到符合条件的应补尽补的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对我县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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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发

索  引  号:
11450225007819318G/2023-0117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政发〔2022〕19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 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发〔2022〕1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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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发〔2022〕19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 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02 11:30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122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家33

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通知》(柳政发202220)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落细国务院出台的六个方面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大盘,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按照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以及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上半年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担当作为、抢抓机遇、大干快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从快从实全面抓好国家六个方面33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奋力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落细国务院出台的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力争完成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地区生产总值(GDP)全年工作目标为同比增长6%,奋斗目标为同比增长7.5%

——第一产业增加值全年工作目标为同比增长6.2%,奋斗目标为同比增长8.5%

——第二产业增加值全年工作目标为同比增长8.2%,奋斗目标为同比增长9.5%

——第三产业增加值全年工作目标为同比增长5.1%,奋斗目标为同比增长6.3%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稳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和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做好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靠前发力、适当加力,加强各部门之间,各类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之间的统筹协调、沟通联系,汇聚工作合力,对稳住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

(二)加强政策宣传,优化企业服务。

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上门服务,深入企业单位和项目现场宣讲解读政策,并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推动作用,加大对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提振全县稳增长信心。要以“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开展精准服务,帮助市场主体了解并运用好政策措施。

(三)狠抓政策落地,确保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紧盯政策措施清单,盯指标、推进度、促落实。坚持以实效论英雄,力戒形式主义,对勇于担当作为、抓工作有突出成效的部门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抓落实不力的部门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方案自上级方案正式发文日执行2022616日)

附件:1.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财政金融政策工作方案

2.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稳投资政策工作方案

3.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促消费政策工作方案

4.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工作方案

5.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工作方案

6.三江侗族自治县县落实稳住经济保基本民生政策工作方案

附件1

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财政

金融政策工作方案

一、落实财政政策方面的措施

(一)统筹整合资金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不随意开新增支出口子,精打细算,确保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节约资金统筹用于“三保”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专户、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及其他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统筹整合资金用于产业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实施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分解上级下达资金,紧盯重大项目实施,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工作。结合增值税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统筹做好资金调度,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各有关预算单位〕

(二)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并进一步争取额度。

提高2022年度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效率,加快2022年上半年已经获得专项债券额度6500万元的下达拨付,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督促各项目业主争取在10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成,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依法合规开展配套融资,充分解决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争取自治区在后续批次政府专项债发行时进一步加大对我县债券额度的支持。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三江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妇幼保健院〕

(三)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全力提升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惠及面和精准度,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年内全县融资担保贷款发生户数达到240户,发生额达到9000万元。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金融机构〕

(四)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按上级政策要求并监督各预算单位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阶段性由30%以上提高到40%以上。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由10%提高到20%,并免收履约保证金。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力度。

按上级政策要求并监督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六)加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力度。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企业在资格审查环节只需作出书面承诺,即可免于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流程,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便利性,规范采购人收退投标保证金程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七)加大中小微企业入驻政府采购网力度。

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入驻“政采云”,只要资格条件符合、企业自愿入驻的,降低门槛,及时审核通过,要求上级审批的及时上报,确保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和便利性。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二、贯彻落实金融政策的措施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1.推动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创业青年、农户经营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2022年内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2.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3.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杜绝一刀切式抽贷、压贷、断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款,变相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三江支行各金融机构〕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1.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首贷续贷中心作用,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提升融资便利性,促成2022年完成绿色贷款投放4000万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3.5亿元、新发放供应链贷款4000万元。

2.推动金融机构切实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实现普惠小微贷款可持续增长。运用更多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涉农经营主体的贷款,力争2022年办理再贷款再贴现金额2.3亿元以上。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三江支行〕

)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1.整合财政贴息资金2000万元,用好“桂惠贷”政策,向民营和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放更多低利率贷款,力争全年投放“桂惠贷”11亿元,保持贷款利率低于全区“桂惠贷”利率平均水平。

2.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让利企业,合理确定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保持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3.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民营、小微、涉农贷款利率在4.38%左右。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三江支行〕

)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推动县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加强与企业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支持县人民政府出资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参与设立各类产业发展子基金,争取2022年投向工业企业不少于1.5亿元。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三农”、双创金融债券,重点推动非金融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资产支持票据及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落实我县企业上市奖补政策,企业上市分阶段奖励400600万元不等、新三板挂牌企业分阶段奖励100万元等奖补措施。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三江县支行〕

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事项的支持力度

1.深入推进政银合作,与各银行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鼓励政策性银行、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其他非法人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支持三江,保持国有企业重大项目融资存量不减,稳中有升,2022年推动三江新增各类资金投放5亿元以上。

2.大力推进“险资入县”,推进险资落地,鼓励保险公司发挥长周期投资优势,拓展险资运用渠道,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责任部门: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金融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

(六)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全力提升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惠及面和精准度,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年内全县融资担保贷款发生户数达到240户,发生额达到9000万元。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平均融资担保费率稳定降至1%以下。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金融机构

(七)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发挥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首贷续贷中心作用,促成 2022年完成绿色贷款投放4000万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3.5亿元、新发放供应链贷款4000万元。推动金融机构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力争2022年办理再贷款再贴现金额2.3亿元以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杜绝一刀切式抽贷、压贷、断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 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款,变相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三江支行、各金融机构


附件2

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稳投资

政策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1.航运建设方面。重点推进柳江梅林航电枢纽工程,力争项目在年内开工建设。

2.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瞄准国家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000座的政策窗口期,2022年至2025年全县计划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341个共635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00个,处置隐患里程624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7座,累计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抓紧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更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纳入上级建设清单。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

(二)加快推进一批水利工程项目

2022年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水库安全运行、农村供水、水土保持、水资源治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6个类型共6个水利工程项目,力争完成投资7900万元以上。做足项目储备,谋划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项目8个以上,总投资不少于8500万元,争取能有更多项目进入上级建设清单。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柳州市三江县生态环境局〕

(三)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1.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加快推进6项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和35项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重大项目清单日程化管理。

2.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大力推进使用县级财政承受能力的PPP项目,如三江县“一江两岸”(城市更新)、三江县县城公益性公墓工程和殡仪馆等项目。积极探索“投资人+EPC”项目建设模式,通过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TOT、产权(股权)交易等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优先支持交通和物流枢纽、风力发电、沼气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重点领域项目,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县重大项目建设。

3.支持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政府采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并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

4.做好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工作。发放“专精特新”专项券,鼓励中小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支持。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二、保障措施

(一)优化项目投资审批流程

1.承接市级下放到我县的部分审批事项权限,如部分水利、交通项目审批事项权限。对审批权限仍属于市级层面的项目,予以先行批复至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开工之前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并报市级审批。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一证开工”审批服务。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将“总平图审定”“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个审批环节合并为一个审批环节。继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继续实施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竣工测量、不动产测量合并测绘,进一步将勘测定界测绘、地籍测量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成果共享”。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规划审批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的“一体共享”和深度应用,实现行政许可、备案、技术审查、市政公用服务等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扩大“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审批范围,对水利、交通运输、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实行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对市级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和城市建设计划项目中属于市级层面审批权限的建筑(市政)工程项目试行“一证开工”改革,对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豁免(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土地使用手续、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等前置程序,满足基本施工条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精简部分环节材料,实现项目业主直接向审批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实现“一证开工”。

(二)强化重大项目用地保障

1.全力保障项目用地空间。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将重大项目纳入国土空间用地保障范围。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引导超开发边界的中小企业“退地入园”。探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

2.高效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加快推进新一轮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有序推进园区亩均效益评价,盘活工业园区存量用地。

3.多举措保障用地指标。争取增量建设用地指标。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成果与变更调查衔接,完成复垦指标成果核定,努力盘活流量建设用地指标。探索推进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空间置换,通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等价置换、调剂等方式,协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


附件3

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促消费

政策工作方案

一、推动限上、限下批零住餐业提质增效

(一)鼓励批零住餐企业上限入统。

对于新增入库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除上级给予的奖励外,县人民政府将参照上级的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万元。对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非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除上级给予的奖励外,县人民政府将参照上级的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万元。奖励按《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鼓励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三政规〔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该项奖励入库后第二年兑现,已享受该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二)鼓励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扩大营业规模

根据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入库第二年以后的营业额增长幅度,给予营业额增长奖励。奖励标准按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鼓励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三政规〔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已享受该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三)推动未在库的食堂餐饮服务经营主体上限入统

推动全县学校食堂服务经营主体上限入统积极推动月也侗寨等餐饮业集中区内经营户上限入统。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各乡人民政府〕

(四)鼓励商贸限下企业发展为限上企业

对如实统计、上报企业季度营业情况的限额以下商贸企业,给予每家企业的统计员200/季度的信息采集补助。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二、加快提升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一)对于新增入库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除上级给予的奖励外,县人民政府将参照上级的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万元。奖励按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鼓励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三政规〔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该项奖励入库后第二年兑现,已享受该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二)根据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第二年以后的营业额增长幅度,给予营业额增长奖励。奖励标准按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鼓励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三政规〔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已享受该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三、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

一)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加中国东盟食品糖酒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惠龙城 享生活”农产品展销会、202266惠购生活节”、柳州消费购物节等活动。组织零售、餐饮企业参与广西33消费节,利用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消费券撬动本地商家联动开展各类优惠促销活动。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开放公共资源,活跃夜间经济。划定1个以上商圈开展常态化促销活动;划定街心公园、月亮街、月也侗寨、鸟巢、广场等场所,以特色小吃、餐饮文化、民俗展示、网红直播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展销、主题沙龙、美食节等形式,带动商圈人气,拉动消费活力。适当允许夜市提前经营或延长经营时间。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时间:202291日至20231231日〕

(三)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银行等跨界互动,联合促销。鼓励银行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金融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支持金融机构与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开展信用卡消费满减等促销活动,提高促消费活动惠民优惠力度,鼓励市民积极消费。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

(四)开展美食文化评比活动。引导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餐饮服务;邀请区内餐饮行业协会到三江举办特色美食文化评比活动,通过展示展销、产品推广、形象宣传等,推动三江美食提质增效。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四、促进文体旅游消费升级

(一)推出旅游特色主题线路产品,通线路+产品+促销方式,紧盯区内外文旅市场;整合全县文旅资源整体打包促销,并发放文旅消费券,开展促销活动。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二)利用重要体育赛事,促进体育+文旅深度融合。积极举办职工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等赛事,以体育搭台,拓展旅游发展空间,丰富旅游产品,促进经济发展。

责任部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三)有序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率,引导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免费开放时间或降低收费对公众开放。

责任部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五、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

(一)推动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深入开展消费帮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帮扶,积极推广并购买我县特色农产品;鼓励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加入8321688等电商平台,建立民营企业线上销售15个乡镇农特产品的政—村—企合作模式,拓宽线上销售渠道

责任部门:县总工会、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支持乡村民宿提升消费。结合我县自然风光、侗族文化等旅游资源与文化底蕴,鼓励乡镇农庄、山庄等进行包装打造,突出我县民族风情、美食文化等特色。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将林业产业与乡村民宿相结合,以民宿产业带动村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推动乡村民宿与特色民俗、文化的深度融合。

责任部门:县林业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落实惠企纾困政策

(一)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桂惠贷等政策性支持;指导、服务企业做好出口退税、减税降费等工作。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县税务局〕

(二)及时兑现本级奖励、补助资金。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大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三政办函〔202212)和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鼓励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三政规〔20212号)等文件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兑现县级上规入统、企业产值(营业额)增长、旅游引客、用工补助等补助、奖励,提振企业经营信心。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附件4

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保粮食

能源安全政策工作方案

一、全力确保粮食安全

(一)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层层压实责任,将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下达到乡镇、村屯,一季一季抓种植、抓管理、抓收获,确保完成粮食面积20.36万亩、粮食产量7.21万吨、早稻面积1.6万亩、大豆面积0.31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0.03万亩。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力推进撂荒耕地治理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推行“农户复耕+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流转”模式2022630日已完成连片10亩(含)以上撂荒耕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撂荒耕地治理,年内完成其他撂荒耕地治理。治理后的耕地优先种植粮食作物,全力保障粮食种植面积。

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政策性补贴发放工作

完成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12.75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64.9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37.25万元。完成生猪保险投保499万元,完成水稻保险面积13.72万亩。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全力确保能源安全

(一)增强能源资源供应保障

全力推进龙源三江独峒风电场工程项目、首欣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协和八江风力发电工程项目、三江红岩山风电场工程项目、三江八吉风电场工程项目、三江高定风电场工程项目、三江同乐高培风电场工程项目、三江红岩山二期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等项目建设,力争2022年底完成龙源三江独峒风电场并网投入使用,首欣风力发电项目完成风机安装10台。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

(二)优化能源资源配置

一是加快电网改造工程,争取2023年完成电力工程项目123项,重点解决各乡镇的新增负荷需求、供电线路网架完善、解决配变重载等用电问题。二是推进正溱燃气3000/每年液化油气储备充装站项目建设,提高我县燃气存储量。三是持续推进洋溪水利枢纽水电站等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5

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保产业链

供应链稳定政策工作方案

一、市场主体持续增长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开展招商引资绿色通道,力争2022年底新增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0%以上,2022年底实现全县实有市场主体数突破22300户。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

(二)市场主体提质增效

深入实施质量强县、知识产权强县和商标品牌强县战略,积极组织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柳州市市长质量奖,树立一批质量标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量和品牌提升大行动,服务三江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实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目标提升。

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助企纾困取得实效

增加民营企业贷款投放,用好“桂惠贷”系列产品,畅通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配合开展深化商标质押改革融资,完善商标质押改革体制机制。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实现“两增”

责任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金融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

(四)市场主体生态不断改善进一步完善监管服务措施,优化市场主体全周期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化监管改革,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安心、放心的经营环境。积极推进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落实好政府有关奖励政策,全力推动消费市场提质升级。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局

、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展稳主体扩增量攻坚行动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三政办发〔202253配合自治区、柳州市完成第三方评估,推进广西营商环境“智管云”监测平台使用,助力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业化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企业名称登记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名称登记智能化水平。优化行政审批办事环境和服务,建立高素质帮办团队,招商引资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全程全方位、高质量“保姆式”帮办服务,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取得证照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企业开办便利水平。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按照《企业开办广西标准》形成全县统一、无差别企业开办服务,持续提升企业开办工作效能,优化申请业务流程,减少退件率,提高申请人的满意度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3.切实降低市场准营门槛。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更好统筹“四扇门”普适性措施,推动登记注册和涉企审批有效衔接,推动中央和地方层面5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落地。依托全区企业电子证照库建设,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创新创业就业等政策协同,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等方面提供帮助。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督促指导各乡镇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激发市场活力攻坚行动

1.持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配合柳州市扎实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组织企业申报技术创新奖励,积极树立国家、自治区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指导企业积极参加广西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提高县工业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培育一批能够支撑全县经济增长、成长性较好的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突出加强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高标准制定三江县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工作方案。推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扎实开展柳州市国家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配合开展柳州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创建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实施品牌强县战略。推进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合做好柳州螺蛳粉国家级示范区的申报工作。强化政企和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将市场信用好、知名度高的商标企业纳入重点融资清单名录。提升商标窗口服务水平,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聚焦“难点”“痛点”“堵点”,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为市场主体注销节约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促进市场主体“新陈代谢”、结构优化。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落实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做好企业生命全周期管理服务。探索市场主体歇业制度,落实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释放改革新红利。探索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加快无效低效市场主体退出,为新设主体腾出发展空间。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稳主体提质量攻坚行动

1.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加强质量政策供给,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政策文件,制定出台《2022年三江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方案》,全面提升产品、服务、工程、人居质量。组织申报第六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推荐工作,发挥政府质量奖激励“指挥棒”作用,树立企业质量发展新标杆。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质量宣传,提升企业质量和品牌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质量意识

责任部门: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质量基础支撑能力。实施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推进三江油茶产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制订和完善油茶产业相关标准体系。强化计量服务支撑。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国家绿色认证和有机认证,推行高端品质和区域品牌认证,组织企业申报香港高端产品认证证书,“广西优质”认证证书,服务广西产品“走出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进三江茶叶高质量发展“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

责任部门: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组织开展广西质量提升示范企业培育推荐工作,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大行动,支持企业提升增效、转型升级。拓展优化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的功能和效率。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等活动,引导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我县茶叶、茶油等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鼓励质检、计量等技术机构联合社会技术力量共同为企业制定精准施策服务方案,为企业解决产品、计量等方面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责任部门: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助企纾困解难攻坚行动

1.强化和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做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增加首贷,平稳续贷,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全力抓好“桂惠贷”政策落实,着力提升“桂惠贷”的投放量、惠及面和精准度,聚焦重点领域保障,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项目遴选和申报。规范治理涉企收费,规范涉企收费秩序,积极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申请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助推区域运输成本降本增效,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积极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提前开展数据比对,加强部门的联动协同。推动免申即享,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把稳岗返还精准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压缩办理时间。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通过社保系统对全参保单位的各险种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实现参保企业全覆盖。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三江监管组、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能源电力保供。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做好有序用电管理,优先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做好产业链、供应链及重点行业用电保障和供电服务。动态优化有序用电方案,着力提升电源侧供应能力,强化大电网资源配置作用,推动需求侧精细化管理,健全电力市场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广西新电力集团三江供电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企业用工支持。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通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大力开展招工招聘系列活动,扩大企业招聘渠道,搭建企业用工平台,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持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实施“国资犇牛”人才计划,丰富人才引进方式,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引进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优化企业用工服务。落实“企业服务年”要求,多措并举保障企业用工。建立完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机制,密切监测全县重点企业用工变化及全县各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情况,千方百计满足企业急需用工需求。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优化市场主体全周期服务专项行动

1.创新监管机制模式。依法扩大联合抽查范围、提高联合抽查比例,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组织开展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使监管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加强信用修复工作,引导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原则上满1年符合修复条件的可提请修复信用。建立行政处罚信息梯度性信用修复制度,适用范围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按照被处罚情节轻重分别设置6个月、1年不等的最短信用修复期,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宣传活动,提升社会信用意识。

责任部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完善长效服务机制。按照自治区、柳州市的部署要求,探索建立“政企对话圆桌会”制度,定期开展“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日”,加强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互动,做好贴心服务。强化“小个专”党建工作,健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发挥“小个专”党建联系点、示范点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小个专”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维护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1.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落实自治区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配合及时清理废除妨碍涉及地方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严禁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以核准、审核、备案等名义变相审批,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严禁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责任部门:县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涉企收费规范治理。定期公布县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聚焦突出问题,明确涉企收费规范治理重点,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机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交通物流及口岸收费和商业银行收费等重点领域检查,查处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继续加强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整治强制搭售产品等违规行为。规范涉企收费秩序,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人民银行三江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三江监管组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指挥部(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推进“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实施。

(二)加强政策扶持

各部门要强化和落实各项税费优惠、金融惠企、稳岗就业等助企纾困政策,统筹利用各项专项资金,织牢织密政策保障网,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鼓励各部门在落实主要任务基础上,围绕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探索创新更多稳主体激活力措施,取得更多实效。

(三)加强工作调度

各部门要实行目标管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做到目标任务清、工作措施清、完成时限清、工作进度清。要建立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快速响应、研判、决策机制,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摸透实情、找准症结,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督促落实

强化对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进度滞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提醒、通报、约谈,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各部门每月向“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一次工作进度表,每季度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工作成效。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6

三江侗族自治县落实稳住经济保基本

民生政策工作方案

一、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升级更新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

为推进缴存单位、办事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高频”事项全覆盖,经整合业务流程,升级改造业务管理系统,实现营业大厅,管理部均可受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打破线下分辖区受理归集业务堡垒,实现“线上线下一样办”。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单身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从每月800元提高至每月900元,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上限从9600元提高至10800元。

2.租住商品房的已婚缴存人,夫妇双方的租房总提取额度从每月1200元调整至1300元,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上限从14400元提高至15600元。

3.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的租房总提取额度从每月1200元调整至1500元,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总额度上限从14400元提高至18000元。

(三)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是自202210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二是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1231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江分中心〕

二、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好“稳就业促民生攻坚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持续提升就业扶贫,积极开展“春风援助月就业援助月活动;在全县15个乡镇开展“送岗位、送技能、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开展专场线上线下招聘会。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持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外出务工就业活动,稳定就业。力争全年完600人以上“点对点”返岗复工外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重点抓好脱贫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通过开展定点协作活动完成农村劳动力(含脱贫劳动力)到定点协作省份务工就业12098人次。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粤桂办、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有培训意愿的各类人员举办企业新型学徒制、岗前技能、劳务品牌技能、职业技能等培训班,全年力争完成各类技能培训1550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700人次。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就业帮扶车间专项服务行动,选优培育市场主体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确保年内运营的就业帮扶车间达到60家。落实奖补政策,对带动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符合条件的按照 2000/人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促进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800人以上。

〔责任部门: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大力扶持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就业创业。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被征地农民、退役军人和城乡各类劳动者等给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巩固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县乡村公益性岗位5470人目标任务其中就业补助资金开发767人,林业资金开发1269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开发3434人。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积极开展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补助工作,力争做到应补尽补的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认真开展脱贫(含监测户)劳动力县域内务工补助工作,力争做到符合条件的应补尽补的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对我县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站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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