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办发〔2021〕74+号+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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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三政办发〔2021〕74号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1年度三江侗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柳州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概况
2020年,全县发生地质灾害共104起,其中崩塌95起、滑坡8起、地面塌陷0起、泥石流1起,造成0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0.15万元;中型地质灾害0起,其余灾情等级均为小型;以降雨、风化等自然因素为主引发的28起,约占27%;以切坡建房等人为因素为主引发的76起,约占73%。汛期强降雨期间为灾害主发时段,共发生地质灾害104起,约占100%,非汛期0起,约占0%。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6-9月,其它月份相对较少,其中在主汛期的6月达到峰值。6月1-30日、9月1-31日两次持续性强降雨天气过程期间共发生地质灾害92起,约占全年总数的88%,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强度密切相关。成功预报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岩脚村高弄屯泥石流、洋溪乡波里村波里中心小学崩塌等2起地质灾害,避免163人伤亡。
各乡镇地质灾害分布情况为:程村乡3起、丹洲镇3起、古宜镇2起、梅林乡4起、林溪镇4起、斗江镇20起、同乐乡4起、老堡乡9起、独峒镇5起、八江镇44起、洋溪乡6起。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分布在斗江镇、八江镇,约占发生总数的61%。
二、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21年汛期降雨趋势预测。
预计2021年汛期(4~9月)我县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预计降水量1200~1250毫米,接近常年同期平均值(1202.9),但极端性气候事件偏多,出现区域性、阶段性的暴雨洪涝灾害可能性大。汛期平均气温偏高,有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热浪天气过程,部分地区有气象干旱。
前汛期(4~6月)总降水量:预计为750~800毫米(常年同期平均值为732.6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1~2成。
各月降水量预测:4月降水量偏多1~3成(常年同期平均值为152.3毫米);5月降水量正常(常年同期平均值为260.3毫米);6月降水量大部接近常年(常年同期平均值为320毫米)。后汛期(7~9月)降水量:350~450毫米,与常年同期(平均值为470.3毫米)相比,偏少1~2成;平均气温大部偏高。
(二)2021年汛期主要气象灾害预测及建议。
1.冰雹、大风、雷暴。预计4~5月可能出现冰雹、雷暴、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各地需注意防范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对农业生产等造成的不利影响。汛期热力对流旺盛,雷暴频发,需防范雷击对人体及财物的伤害。
2.暴雨洪涝及次生灾害。预计今年汛期极端性气候事件偏多,出现区域性、阶段性暴雨洪涝灾害的可能性大。受地理位置和地形地势等因素的影响,前汛期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的可能性大,需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城乡积涝、中小河流域洪水、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3.高温干旱。预计汛期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天气过程和部分地区的气象干旱,应注意高温和干旱对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鉴于预测时间较长,影响气候的因素复杂多变,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气候变化,加强分析研究,在今后的旬、月、季及短期气候预测中加以订正。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防范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
每年的主汛期(4~9月份)是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期间的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特别是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常常在此时段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多数与大暴雨同步,雨后3天及洪水消退期间同样是崩塌及滑坡灾害的高发时段。在主汛期中的6~9月份,是强降雨集中期,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
我县属中低山丘陵地貌,山高坡陡,地势复杂多变,上部覆盖为含碎石粘土或碎石土残坡积层。出露地层多为震旦系砂岩、泥岩、千枚岩等,岩石风化程度高,岩性脆,抗剪切能力差。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历史频度和我县地质条件情况以及结合我县重大工程建设进行分析,今年地质灾害仍主要为滑坡和崩塌。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区域为:丹洲镇、同乐乡、独峒镇、林溪镇、高基乡、和平乡、草头坪电站水库两岸、旅游景区、全县中小学、321国道、209国道、贵广高速铁路施工线路、三柳高速公路路段、桂三高速路段、新建成林古公路、县城内弃土场和县城内建设工程活动区域等。
(三)防治重点对象。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由于建房、修路和施工开挖、堆土等人为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较大,局部地段容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应当全年加强防范。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医院、集市、厂矿、水库、矿山、采石场、工棚等人员聚集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全县新修建的产业路、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对象。
(四)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
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活动表现等情况,将三江侗族自治县独峒镇林略村等2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附件1)和7处地质灾害易发区(附件2)列为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其中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约4195余人及2.2545亿元财产的安全,地质灾害易发区涉及0.37余万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处理与灾情报告
(一)地质灾害处理。
1.不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
受灾当地村民委员会必须在灾害发生12小时内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24小时内报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地村民委员会应立即划出危险区域,禁止行人和车辆通行;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当日内赶赴灾害地点进行调查处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县级相关部门必须在3日内赶赴灾害地点,对其性质和危害性进行鉴定,并提出减灾、防灾及治理措施。
2.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
受灾当地村民委员会必须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4小时内必须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6小时内必须上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灾当地村民委员会必须立即组织当地群众抗灾抢险;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在6小时内必须赶赴灾害点,指挥群众抢险救灾;县级相关部门在12小时内必须赶赴灾害点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处理善后事宜,并核实灾情,向上级机关汇报。其他各级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积极组织施救,并做到指挥有力、人心不散,杜绝人为扩大灾害后果,力争将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3.做好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是特大型,即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是大型,即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是中型,即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是小型,即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灾情报告。
灾情报告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谎报、假报。灾情数据未经核实,不得公开报道。灾情的发布以政府指定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在三江侗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下共同做好我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群测群防,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
在2020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严格执行防灾方案、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对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逐点登记、建卡;要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发至防治责任单位和受威胁群众手中。
规范工程建设活动,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及地质条件不明的区域进行修路、修桥、建房等各种建设项目工程活动,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进行村镇建设、农民住宅和学校建设。
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站和预警系统的建设,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及时有效地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与指导。
(三)注重科技,提高地质灾害气象水文预警预报水平。
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水利、水文、应急、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信息,要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监测设备,做到提前预报、及早预警,科学指导各地开展防灾工作,确保群众能及时获得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防灾准备,及时撤离危险区域。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和专业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重点做好汛期特别是区域性强降雨、台风期间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非汛期要根据天气及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加强地质灾害中、短期预报和临灾预警,强降雨期间要加密会商频次,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众防范避让地质灾害争取时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借助通信、广电、气象等部门的网络资源,建立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综合发布系统,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手机APP、手机短信、电话、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推进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多元化,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率。山区农村等偏远地区要因地制宜地利用实时监测报警仪、气象大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手段,确保第一时间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送达到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人、防灾责任人以及受威胁群众。
(四)演练值守,增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完善乡镇、村屯(社区)应急预案,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将应急人员、应急设备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地质环境监测站及地勘单位等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同时,加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救援演练,结合各部门综合演练进行,也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选择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地段(点)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开展简易紧急避让演练,切实提高各级应急反应能力,使群众树立避险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强降雨和台风天气期间各种应对工作,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科学评估、准确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发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及处置信息。
(五)源头防范,减少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依法加强取消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后的各类建设工程、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对因建房、修路、采矿可能导致地面塌陷、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危害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的建设项目,要监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监督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对造成的损失及时鉴定赔偿。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良人为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处理,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对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道路、水库等建设项目的,发改、住建、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提醒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六)落实经费,加快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要求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对危险性、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尽快组织申报和治理,对历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已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采取措施加快项目进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继续鼓励、支持村民开展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点自治工作,降低灾害风险。另外,应积极推进边远山村受地质灾害威胁户的移民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等工程相结合,尽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对于汛期突发的稳定性差、危害和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危及在建工程和交通、水利、市政、电力、通讯设施及学校、旅游区等的地质灾害,由相关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治理。
(七)加大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互联网、报刊、手机短信和“4.22”地球日、“5.12”减灾日、国际减灾日、集镇圩日、下乡调研、基层干部培训等对公众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让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防灾、减灾工作。重点加强乡村干部、监测员、农村群众、中小学校师生对地质灾害突发性、隐蔽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含灾害前兆特征、监测预报、紧急疏散等)和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抗灾意识和能力。
附件:1.三江侗族自治县2020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2.三江侗族自治县2020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附件1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负责人一览表
序号 | 县区 | 位置 | 灾种威胁对象 | 威胁人口(人)威胁财产(万)防治措施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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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独峒镇林略村林略屯 | 滑坡 | 居民点 | 230 | 2000 | 专业监测、群测群防、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立警示牌 | 独峒镇人民政府 | 陈东 |
2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林溪镇冠洞村冠小屯 | 不稳定斜坡居民点 | 100 | 100 | 群测群防、工程治理、立警示牌、 | 林溪镇人民政府 | 欧云仙 |
|
3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林溪镇弄团村都亮屯 | 滑坡 | 居民点 | 86 | 450 | 专业监测、群测群防、搬迁避让 | 林溪镇人民政府 | 欧云仙 |
4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林溪镇程阳村大寨屯 | 不稳定斜坡 | 居民点 | 100 | 100 | 群测群防、工程治理、立警示牌、 | 林溪镇人民政府 | 欧云仙 |
5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高基乡江口村江口屯覃建周屋背 | 滑坡 | 居民点 | 166 | 15 | 群测群防、工程治理 | 高基乡人民政府 | 陈镜安 |
6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光辉村大光屯光辉小学 | 崩塌 | 学校 | 120 | 20 | 群测群防、工程治理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7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三江县民族中学 | 不稳定斜坡 | 学校 | 700 | 50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工程治理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8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卫健局至江岸丽苑小区 | 滑坡 | 城镇 | 350 | 500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工程治理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9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旱桥头 | 不稳定斜坡 | 居民点 | 80 | 50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地表排水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10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河东社区和谐家园 | 崩塌 | 医院、居民 | 210 | 200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工程治理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11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洋溪乡波里村波里小学 | 崩塌 | 学校、国道 | 150 | 10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地表排水 | 洋溪乡人民政府 | 覃益民 |
12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大竹村大寨屯 | 不稳定斜坡 | 村庄 | 192 | 20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13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廉租房小区6幢 | 不稳定斜坡 | 居民点、道路 | 84 | 23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14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周坪村委旱锻屯 | 不稳定斜坡 | 居民点 | 84 | 60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15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荣兴嘉园4栋北侧山体 | 不稳定斜坡 | 居民点、道路 | 108 | 300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16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福桥西社区廉租房小区1至5幢 | 崩塌 | 居民点、道路 | 360 | 60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17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侗兴山水小区 | 不稳定斜坡 | 居民点、道路 | 210 | 150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18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城北社区沿山路农业农村局屋后边坡 | 不稳定斜坡 | 居民点、液化气充气站 | 95 | 48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19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江滨社区中鑫公园 | 滑坡 | 居民点 | 312 | 100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20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古宜镇福桥西路江湾一品小区 | 不稳定斜坡 | 居民点 | 288 | 200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古宜镇人民政府 | 覃治军 |
21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八江镇岩脚村高弄屯 | 不稳定斜坡 | 居民点 | 30 | 5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八江镇人民政府 | 吴海源 |
22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老堡乡白文村白文屯 | 不稳定斜坡 | 居民点 | 33 | 15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老堡乡人民政府 | 肖云 |
附件2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序号 | 县(区) | 乡镇 | 易发区位置 | 易发灾种 | 受威胁类别 | 威胁房屋(户) | 威胁人口(人) | 防范措施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1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斗江镇 | 凤凰村上广屯 | 滑坡、崩塌 | 民房 | 86 | 354 | 巡查 | 斗江镇人民政府 | 吴鼎 |
2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斗江镇 | 白言村白口屯 | 滑坡、崩塌 | 民房 | 88 | 378 | 巡查 | 斗江镇人民政府 | 吴鼎 |
3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斗江镇 | 白言村九江屯 | 滑坡、崩塌 | 民房 | 80 | 304 | 巡查 | 斗江镇人民政府 | 吴鼎 |
4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独峒镇 | 林略村林略屯 | 滑坡、崩塌 | 民房 | 70 | 332 | 巡查 | 独峒镇人民政府 | 陈东 |
5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富禄乡 | 富禄中学 | 滑坡、崩塌 | 学校 | 2 | 470 | 巡查 | 富禄乡人民政府 | 吴家武 |
6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同乐乡 | 同乐中学 | 滑坡、崩塌 | 学校 | 1 | 1200 | 巡查 | 同乐乡人民政府 | 贾求顺 |
7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同乐乡 | 同乐中心小学 | 滑坡、崩塌 | 学校 | 1 | 672 | 巡查 | 同乐乡人民政府 | 贾求顺 |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