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办发〔2020〕19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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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聚力脱贫攻坚深入
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
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我县要完成剩余6931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增加收入,是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提出“各地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助力我县农村劳动力(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脱贫致富,按照柳州市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脱贫攻坚和复工复产两大重点工作,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政策和服务,以大会战决战的姿态和力度,按照“应出尽出、愿出尽出”的工作原则,做到“精准收集务工意愿、精准提供岗位信息、精准提供服务保障”,全力推进我县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0年2月至5月,期间完成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850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34700人。3月底前,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60%以上,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65%以上;4月底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80%以上,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85%以上;5月底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95%以上,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98%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收集好各类企业用工信息。
1.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和收集我县各类企业、重点项目和扶贫车间复工复产时间、返岗岗位数量、岗位空缺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要做到岗位数量清、岗位需求实、薪资待遇明。各行业主管部门在3月10日将我县第一批用工需求信息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后续每周五将更新信息报送一次。由县就业服务中心上报市人社局,导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和“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
2.主动与县外及上级人社部门、国家移民管理局、粤桂扶贫协作单位建立外地企业用工信息共享通道,收集和筛选经济发达地区优质企业的用工招聘信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国家移民管理局驻三江工作专班、粤桂扶贫协作办公室)
3.县直行业主管部门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并推荐企业注册使用“柳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进行用工需求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人社局)
(二)精准采集劳动力务工需求信息。
各乡镇要以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帮扶干部等基层干部为中坚力量,同时增加有关工作人员,集中力量开展采集劳动力务工需求信息工作。进行信息采集时,要帮助有务工需求的劳动力使用“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注册求职,并向有务工需求的劳动力推荐求职渠道。于3月10日前全面完成外出劳动力需求信息实名采集工作并逐级上报各级人社部门汇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三)精准对接和匹配企业岗位和外出务工人员的需求。
1.持续开展线上对接服务。充分利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柳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上信息平台”“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短信推送平台和“龙城云”等信息化手段,广泛发布信息。组织开展行业型、专业型线上招聘活动,持续向以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群体的各类求职者推送适合的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积极推进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有关部门要引导有条件的县内企业安装使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各基层工作人员要积极宣传和推广。各行政村(社区)要安排1名专职工作人员宣传推送平台,指导和协助求职人员使用平台应聘求职。专项行动期间,各行政村(社区)要通过平台终端机帮助10名以上人员实现就业。配合和协助市人社局完成“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二次升级开发完善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扶贫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3.精准开展“点对点”送岗服务,合力打通“最后一公里”。一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劳动力实名登记信息和企业用工信息进行精准匹配,并将用工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推送给有务工意愿的人员;二是各乡镇、行政村(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要将用工信息平台公众号在村(社区)、屯发布;三是人社部门要把用工信息公告筛选给村“两委”干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帮扶干部,并要求上述人员按分片包干原则,及时了解企业用工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推送给有务工需求的人员;四是帮扶联系人要主动和帮扶对象联系,活动期间推送用工信息不少于6次。对未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零就业家庭”)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扶贫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四)周密组织“接人入企、送人到岗”活动。
1.各乡镇要组织务工时间段相近、务工目的地相近的农村劳动力集中出行,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点对点”安全直达运输服务。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人社局、扶贫办]
2.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做好出行前健康检查,途中、上岗前的疫情防控防护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3.为外出务工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配备、发放防疫物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
(五)突出做好我县企业用工服务工作。
按照就近就业的原则,通过按规定给予工资性补贴和有关社保补贴、奖励补贴的方式,动员和组织各乡镇务工人员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到市、县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务工,缓解柳州市及我县务工返岗及用工的迫切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
(六)开展“以工代训”,提升务工技能水平。
从2月1日起至6月30日,企业组织新进员工和转岗职工进行“以工代训”培训且每月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以工代训”补贴,按月发放。企业申报补贴期限至2020年8月31日止。(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科工贸局、国资办)
(七)落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各项政策。
开展“政策落实服务月”专项活动。各有关单位、各业务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认真落实近期下发的各项扶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各乡镇工作指导,畅通渠道、简化程序、优化服务,确保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兑现。[责任单位:县直有关业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企业要主动出击,精心组织,与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动,做好企业招聘工作。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为务工人员提供生产生活保障,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研究劳动力市场规律,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机制,吸引务工人员入职。鼓励企业提高务工人员的薪酬待遇,通过多种手段提高务工人员的技能,提升其职业能力,尽量稳定用工,保障务工人员长期稳定收入,助力全县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总工会)
(九)鼓励和引导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活动。
县人社局要充分动员具备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力量,鼓励其为我县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人力、智力和物力等全方面支持;鼓励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建立招用工奖励机制,拓宽劳动力输送渠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十)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企业做好务工人员的住宿保障工作,采取提供廉租房和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便于务工人员租房的便民措施,为务工人员提供住宿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局、住建局]
(十一)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点对点”免费直达运输服务。
本次专项行动期间,为所有到县外务工人员免费提供包车送到务工所在城市的服务,由县人社局或者乡镇组织安排车辆集中发车。所需资金从粤桂扶贫资金、自治区就业创业奖补资金、县级财政解决。[牵头单位:县人社局、交通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是全县上下共同的政治责任、政治使命,关键在人、核心在落实。县处级领导要按战区做好包乡镇(村)外出务工专项行动的督战;各后盾单位要主动作为,发挥后盾帮扶作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人员及帮扶责任人要提升站位、认清形势,切实夯实责任、履行职责;各乡镇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对每个村都要指定1名乡镇领导和有关干部对口包村,同时压实村级力量。
(二)加强指导,建立工作专班。成立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组,指导组设立专班制,负责本次工作的指挥调度。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主任由张志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永德、曹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内设工作小组,各指定1名副科级领导带头,靠前指挥,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各工作小组(工作专班)在工作指导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和劳动力返岗复工服务工作。专班对口指导和督促开展调查摸底、信息采集、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岗位信息推送、“接人入企、送人到岗”等各项工作。各乡镇参照县级成立相应的工作指导组(专班),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县工作指导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督查,建立考核机制。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成效考评制度。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每周对各乡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数据的精准性进行一次排名通报,设立与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挂钩的工作推进红黑榜;3月和5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单位绩效考评体系和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体系。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帮扶干部的考核,专项行动的工作表现列为其工作表现重要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及时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对口帮扶后盾单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四)紧盯进度,做好统计上报。各乡镇每天要报送转移就业进度表(附件5),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报送上周组织外出务工花名册(附件6)到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统筹调配,加强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积极统筹调配各项资金,为落实有关政策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六)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及时编印政策解读及招工用工宣传资料,录制侗族、苗族等有关少数民族语言宣传片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和企业复工复产、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工作,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 1: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组成员名单及工作小组职责.doc
2.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县处级领导及县直各单位联系点包村(社区)责任制安排表
3.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4.“接人入企、送人到岗”专项活动调查表
5.三江侗族自治县20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度表
6.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花名册
7.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有关就业政策
8.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9.“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个人求职”操作说明
10.企业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操作说明
11.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操作说明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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