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5007819318G/2025-02291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发文单位:
- 斗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斗江镇2025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斗政发〔2025〕4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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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斗江镇2025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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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斗江镇2025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斗江镇2025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斗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斗江镇2025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柳州市、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对斗江镇各村(社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为全镇人民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城乡结合处、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林场、水库、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重点排查管控全镇辖区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重点人员是否转移进入我镇从事非法行为。重点整治长期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村(社区)。对涉及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地下作坊和窝点,依法严厉查处。
(二)整治合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违规行为。强化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六严禁”规定,重点整治超许可范围经营和采购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超药量储存配送,在许可证载明的仓储地址外储存,向无零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未按规定使用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售环节重点整治违反“两关闭”“三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采购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未按规定专店销售,未经许可或许可证过期销售,在许可证载明地址外异地销售、储存,安全条件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吴 鼎 斗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会军 斗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光全 斗江镇党委委员、中心派出所所长
成 员:施青云 斗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荣中亮 斗江镇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卢超恒 斗江镇人民政府安监助理
各村(社区)主任
设立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组,由镇党政办、派出所、平安法制办、市场监管所、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斗江中心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主要是对辖区内非法违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侦查、清缴、处罚;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组织销毁、处置。
斗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斗江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辖区内批发企业、取得或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个体工商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和行政处罚。
斗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市场乱设乱摆、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的批发场所和零售点进行整顿,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清缴和行政处罚工作。
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村屯包保网格化“打非”管理专项方案并报给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要做好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点)进行清查,对进入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经营行为进行打击和查处。
五、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20日前)。全面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分析本镇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领域的形势,针对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影响恶劣、屡禁不止的非法违法行为,认真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25年1月24日前)。多渠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资料,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第三阶段:执法治理阶段(春节期间:2025年1月26日至2月4日;元宵节期间:2025年2月9日至2月12日;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4月6日)。全面开展明察暗访,深入到各村(社区)排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整治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自行打印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材料发放到辖区内各组屯,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不断强化群众安全意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确保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举报联系电话:斗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0772-8561018
三江县应急管理局 0772-8611150
全国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