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5007819318G/2024-28084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斗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 标 题:
- 斗江镇:关于印发《斗江镇2025年生态护林员选聘 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斗政发〔2024〕30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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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江镇:关于印发《斗江镇2025年生态护林员选聘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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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斗江镇2025年生态护林员选聘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
现将《斗江镇2025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斗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斗江镇2025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三江县2025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三林字〔2024〕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斗江镇2025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坚持精准到户原则,生态护林员选聘对象为当地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坚持自愿公正原则,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用。坚持统一管理原则,生态护林员由镇人民政府和所在村委管理,不跨越村聘用。
(二)实施目标。根据三江县的总体规划,三江县分配给我镇2025年的生态护林员护林劳务补助95万元,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
(三)布局。全镇聘用护林员分布于全镇10个村(社区),原则上每屯(片)聘用护林员1名,各村(社区)按上一年度生态护林员分布及考核情况,做好续聘工作及选聘工作。护林员具体分配情况详见下表:
村(社区) | 林地面积 (亩) | 原建档立卡户(户) | 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 | 护林员补助 (万元)
|
斗江社区 | 25153.5 | 103 | 348 | 7 |
牙林村 | 22026.75 | 85 | 326 | 7 |
扶平村 | 41784.45 | 237 | 921 | 12 |
白言村 | 38796.3 | 69 | 273 | 11 |
东坪村 | 32432.55 | 23 | 87 | 6 |
沙宜村 | 27232.8 | 91 | 335 | 9 |
凤凰村 | 21795.6 | 103 | 409 | 7 |
思欧村 | 53299.5 | 161 | 561 | 13 |
滩底村 | 43702.35 | 36 | 134 | 12 |
周牙村 | 37532.55 | 169 | 665 | 11 |
全镇合计 | 343756.35 | 1077 | 4059 | 95 |
二、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生态护林员主要管护本村范围内的森林资源。每周巡护时间不少于3天或3次以上,每月巡护时间不少于12天或者12次以上,有智能手机并保持24小时畅通,要使用生态护林员APP做好巡山记录。
(一)对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宣传。
(二)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资源的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动物、珍稀树种和古树名木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
(四)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报告,并对轻微火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五)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要及时报告。
(六)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七)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三、生态护林员管理和待遇
(一)生态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2.已列入我镇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范围,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人口优先选聘。
3.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有使用巡护APP操作能力,可以对初聘时未满60周岁,现年龄为60-65周岁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人员进行续聘,由镇人民政府从严把控人数。
4.常住当地,有相应的森林资源巡护时间保障,常住地距离巡护区4公里范围以内。
5.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会操作使用智能手机。
(二)生态护林员管理机制:
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机制,管护工作周期为当年1月至12月。
2024年度已选聘的生态护林员经年度考核合格,符合2025年度生态护林员条件要求,自愿续聘的,经审核并公示通过后,可以续聘。
(三)生态护林员待遇: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生态护林员的管护面积、管护强度。全镇选聘生态护林员的全年劳务补助统一按10000元/员标准来发放,提高脱贫人口的生活质量、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成效。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
镇政府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并对公告拍照存档,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通过村内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
(二)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经行政村两委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镇林业工作站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脱贫户监测登记表复印件等。
(三)审核
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镇政府组织所辖林业、财政、扶贫等有关部门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评定
镇政府根据审核、考察结果,组织所辖相关部门并吸收部分县级部门有关人员,成立评审组,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制定评分标准,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五)公示
镇政府对评定结果和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征求村民意见,并对张榜公示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镇政府与拟聘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等,并逐级上报各级林业、财政、扶贫部门备案存档。对已报名但未获聘用的,镇政府、所在村应认真做好解释答疑工作。
五、保障措施
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我镇成立生态护林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 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清德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赖志书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 勇 斗江社区党委书记
梁林花 凤凰村党总支部书记
梁乐进 沙宜村党总支部书记
韦明益 周牙村党总支部书记
梁 发 牙林村党总支部书记
梁永胜 扶平村党总支部书记
覃方宏 白言村党总支部书记
向长敏 滩底村党总支部书记
梁治海 东坪村党总支部书记
朱贻新 思欧村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斗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