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字〔2024〕64 号 关于举办三江县第十届“园丁杯”篮球、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2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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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园):

经研究,定于2024年10月12日—11月3日举办三江县第十届“园丁杯”篮球、气排球比赛,请各校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附件:2024年三江县第十届“园丁杯”篮球和气排球比赛方案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工会

2024年9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此件公开发布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929日印发    


附件:

三江县第十届“园丁杯”教职工篮球和气排球比赛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丰富和活跃全县中小学教师课余体育生活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培养教职工团结协作的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促进各学校之间的学习、交流,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委会

为加强对第十届“园丁杯”篮球赛和气排球赛的领导,成立比赛组织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任:吴永华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 吴先繁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永德县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党组成员

王宝忠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长党组成员

李晓健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献伦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信花县教育局副局长

: 张  哲  县教育局党建办主任

胡昌文县教育局行政办主任

张先进县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曹春艳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吴兴锋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杨宇芬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杨茂才县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股股长

曲丽珍县教育局核算中心主任

各中小学校校长(园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工会,负责组委会日程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先进兼任,成员李江、吴沁玲、张哲、潘运忠、莫善君、杨海尔、黄凯亮、居和枝、吴炳锋、刘勇,具体负责比赛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比赛项目

男、女篮球赛和男、女气排球赛。

三、比赛时间

(一)篮球赛:

1.男子篮球赛:2024年10月12-13日,10月18-20日。

2.女子篮球赛:2024年10月25-27日,11月1-3日。

(二)气排球赛:

1.女子气排球赛:2024年10月12-13日,10月18-20日。

2.男子气排球赛:2024年10月25-27日,11月1-3日。

四、比赛地点

教育局大院、三江民族高中、实验学校南校区、古宜镇江川中学、古宜镇江川小学。

五、篮球赛规程

(一)竞赛地点:

教育局大院、三江民族高中、实验学校南校区、古宜镇江川中学、古宜镇江川小学。

(二)参赛条件:

1.原则上以教育局、乡镇、县直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有条件的初中、中心校也可以学校为单位单独组队参赛。一些教师少的乡镇不能单独组队参赛的,可以组成联合队参赛。

2.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联络员1人,运动员12人;每个队必须有一名学校书记、校长或者副校长参加且须第一节上场5分钟,否则总分扣10分。

3. 运动员资格:

1)我县所属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本土教师、特岗教师或顶岗教师。

2)支(轮)教教师或跟班学习教师直接参加支(轮)教或跟班学习单位组队参赛,不参加原单位组队比赛。

3)各学校(园)要严格按运动员资格筛选队员,凡有不具备运动员资格人员(由教育局人事股审核)上场参赛的队取消该队的比赛成绩。

(三)竞赛办法:

1.分为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比赛:将前一届“园丁杯”前八名列为种子队抽签分在A、B、C、D、E、F、G、H八个组,其它报名参赛队依次抽签进入A、B、C、D、E、F、G、H八个组进行循环赛,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比赛:抽签分四个小组进行循环比赛(第一阶段的第一名和第二名分别抽签进入各小组,各小组分别有两个第一名和两个第二名),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比赛:交叉赛,决出前八名。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3.各参赛队需备两套深浅不同的比赛服。主队穿浅色球衣,客队穿深色球衣(两队事先商量好的也可以更换过来),黑、红、蓝、绿、紫色为深色,白 、黄、橙、灰色为浅色。前后要有按规则规定尺寸的明显号码,且号码必须一致(0-99)。

4.每场比赛分上、下半场进行,每半场分为两节,全场共四节,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12分钟/节(包干),节间休息两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最后三分钟不得暂停;第三阶段1-3节12分钟/节(包干),最后一节打净时10分钟。

5. 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包括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弃权为0分(对方20:0分获胜),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以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以这些队伍之间的净胜分决定名次;仍相等,依次以同积分队伍之间的总得分、同积分队伍组内的净胜分、同积分队伍组内的总得分,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名次排列。

6.为使比赛顺利进行,参赛队领队必须提前15分钟到工作台签名。如因故弃权的,要提前通知主办方。

7.饮酒后不能上场比赛,在比赛过程中无故弃权或不服从裁判裁决,不听从劝告至使比赛中断5分钟以上不能恢复比赛,则以罢赛论处(按当时场上的成绩决定胜负),如胜队(当时比分领先的队)罢赛,则以0:20告负。

8.在比赛期间,教练员、运动员如有在场内动手打人、斗殴者,经查实后,扣总积分2分,如此类推。如出现两人以上者,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及全部成绩,两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任何比赛。

9.比赛过程中,各参赛队运动员、教练员、领队要遵守大会纪律、尊重对手、服从裁判员的判罚。

六、气排球赛规程

(一)竞赛地点:

民高体育馆、实验学校南校区、古宜镇江川中学、古宜镇江川小学。

(二)参赛条件

1.原则上以教育局、乡镇、县直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有条件的初中、中心校也可以学校为单位单独组队参赛。一些教师少的乡镇不能单独组队参赛的,可以组成联合队参赛。

2.每支球队可以报运动员名单14人,其中包括领队1人,教练1人。每个队必须有一名学校书记、校长或者副校长参加且须打完第一局,运动员每人只能代表一个球队比赛(运动员以第一次上场比赛名单为准,如查实一人代表两个队参赛的,将取消重复队伍的单场比赛成绩)。

3.运动员资格

1)我县所属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本土教师、特岗教师或顶岗教师。

2)支(轮)教队员或跟班学习教师直接参加支(轮)教或跟班学习单位组队,不参加原单位组队比赛。

3)各学校(园)要严格按运动员资格筛选队员,凡有不具备运动员资格人员(由教育局人事股审核)上场参赛的队取消该队的比赛成绩。

(三)竞赛办法

1.采用广西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气排球竞赛规则》进行比赛(比赛用球恒佳牌气排球,周长72-74厘米)、比赛网高男子2.00米,女子1.90米)。

2.比赛采用3局2胜制,前2局打21分,决胜局打15分。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X(总得分数之和)/Y(总失分数之和)=Z。Z值大的名次列前,如Z值相等,则按A(总胜局数之和)/B(总负局数之和)=C。C值大的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3.发球可以拦网和进攻,第一阶段每局可暂停一次。第二阶段以后每局可暂停二次。

4.如遇一方参赛队弃权的,该方参赛队积分为0分,对方积分为2分。

5.比赛分为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比赛:前一届“园丁杯”前八名列为种子队抽签分在A、B、C、D、E、F、G、H八个组,其它报名参赛队依次抽签进入A、B、C、D、E、F、G、H八个组进行循环赛,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比赛:抽签分A、B、C、D四个组,四个小组进行循环比赛(第一阶段的第一名和第二名分别抽签进入各小组,各小组分别有两个第一名和两个第二名),每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比赛:按附件4第三阶段对阵图比赛,决出前八名的名次。

七、比赛要求

报名要求:篮球赛、气排球赛参赛队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将《报名表》、《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工会章)报送县教育工会;县教育工会邮箱:sjxjygh1888@163.com,逾期不受理。

比赛要求:“园丁杯”篮球赛、气排球赛是充分展现我县教育系统良好精神风貌的一次盛会,要求各参赛队在比赛中本着“安全第一、友谊第二、比赛第三”的态度,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八、奖励办法

20个队以上奖励前八名,20个队以下奖励前六名,另根据参赛队伍多少设优秀组织奖和精神文明奖N名。按报名情况设奖。

九、赛事安全

1.各参赛单位需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等方面疾病,能够胜任剧烈活动要求。赛前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后果自负主办方一概不负责比赛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

2.各参赛单位领队须场场到位,各参赛队运动员、服务人员和啦啦队要服从现场管理,自觉维护比赛规程和赛场秩序。

十、关于申诉

凡在比赛中出现对运动员资格或对比赛过程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提出申诉时,申诉人必须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比赛组委会提交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书和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十一、纪律、仲裁委员会

(一)对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精神和比赛赛场纪律的运动员以及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作出追加处罚的决定。

(二)对比赛中出现的罢赛行为及有违体育道德精神的弃权,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召开领队会:10月8日上午10时在县教育局会议室召开篮球赛、气排球赛参赛队领队会,同时抽签并确定比赛的有关事宜。

2.各参赛队(含裁判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

附件:1.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2.第十“园丁杯”篮球比赛报名表

3. 第十届“园丁杯”气排球比赛报名表

          4.第十届“园丁杯”气排球第三阶段对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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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字〔2024〕64 号 关于举办三江县第十届“园丁杯”篮球、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29 12:05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园):

经研究,定于2024年10月12日—11月3日举办三江县第十届“园丁杯”篮球、气排球比赛,请各校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附件:2024年三江县第十届“园丁杯”篮球和气排球比赛方案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工会

2024年9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此件公开发布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929日印发    


附件:

三江县第十届“园丁杯”教职工篮球和气排球比赛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丰富和活跃全县中小学教师课余体育生活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培养教职工团结协作的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促进各学校之间的学习、交流,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委会

为加强对第十届“园丁杯”篮球赛和气排球赛的领导,成立比赛组织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任:吴永华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 吴先繁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永德县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党组成员

王宝忠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长党组成员

李晓健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献伦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信花县教育局副局长

: 张  哲  县教育局党建办主任

胡昌文县教育局行政办主任

张先进县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曹春艳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吴兴锋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杨宇芬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杨茂才县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股股长

曲丽珍县教育局核算中心主任

各中小学校校长(园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工会,负责组委会日程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先进兼任,成员李江、吴沁玲、张哲、潘运忠、莫善君、杨海尔、黄凯亮、居和枝、吴炳锋、刘勇,具体负责比赛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比赛项目

男、女篮球赛和男、女气排球赛。

三、比赛时间

(一)篮球赛:

1.男子篮球赛:2024年10月12-13日,10月18-20日。

2.女子篮球赛:2024年10月25-27日,11月1-3日。

(二)气排球赛:

1.女子气排球赛:2024年10月12-13日,10月18-20日。

2.男子气排球赛:2024年10月25-27日,11月1-3日。

四、比赛地点

教育局大院、三江民族高中、实验学校南校区、古宜镇江川中学、古宜镇江川小学。

五、篮球赛规程

(一)竞赛地点:

教育局大院、三江民族高中、实验学校南校区、古宜镇江川中学、古宜镇江川小学。

(二)参赛条件:

1.原则上以教育局、乡镇、县直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有条件的初中、中心校也可以学校为单位单独组队参赛。一些教师少的乡镇不能单独组队参赛的,可以组成联合队参赛。

2.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联络员1人,运动员12人;每个队必须有一名学校书记、校长或者副校长参加且须第一节上场5分钟,否则总分扣10分。

3. 运动员资格:

1)我县所属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本土教师、特岗教师或顶岗教师。

2)支(轮)教教师或跟班学习教师直接参加支(轮)教或跟班学习单位组队参赛,不参加原单位组队比赛。

3)各学校(园)要严格按运动员资格筛选队员,凡有不具备运动员资格人员(由教育局人事股审核)上场参赛的队取消该队的比赛成绩。

(三)竞赛办法:

1.分为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比赛:将前一届“园丁杯”前八名列为种子队抽签分在A、B、C、D、E、F、G、H八个组,其它报名参赛队依次抽签进入A、B、C、D、E、F、G、H八个组进行循环赛,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比赛:抽签分四个小组进行循环比赛(第一阶段的第一名和第二名分别抽签进入各小组,各小组分别有两个第一名和两个第二名),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比赛:交叉赛,决出前八名。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3.各参赛队需备两套深浅不同的比赛服。主队穿浅色球衣,客队穿深色球衣(两队事先商量好的也可以更换过来),黑、红、蓝、绿、紫色为深色,白 、黄、橙、灰色为浅色。前后要有按规则规定尺寸的明显号码,且号码必须一致(0-99)。

4.每场比赛分上、下半场进行,每半场分为两节,全场共四节,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12分钟/节(包干),节间休息两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最后三分钟不得暂停;第三阶段1-3节12分钟/节(包干),最后一节打净时10分钟。

5. 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包括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弃权为0分(对方20:0分获胜),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以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以这些队伍之间的净胜分决定名次;仍相等,依次以同积分队伍之间的总得分、同积分队伍组内的净胜分、同积分队伍组内的总得分,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名次排列。

6.为使比赛顺利进行,参赛队领队必须提前15分钟到工作台签名。如因故弃权的,要提前通知主办方。

7.饮酒后不能上场比赛,在比赛过程中无故弃权或不服从裁判裁决,不听从劝告至使比赛中断5分钟以上不能恢复比赛,则以罢赛论处(按当时场上的成绩决定胜负),如胜队(当时比分领先的队)罢赛,则以0:20告负。

8.在比赛期间,教练员、运动员如有在场内动手打人、斗殴者,经查实后,扣总积分2分,如此类推。如出现两人以上者,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及全部成绩,两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任何比赛。

9.比赛过程中,各参赛队运动员、教练员、领队要遵守大会纪律、尊重对手、服从裁判员的判罚。

六、气排球赛规程

(一)竞赛地点:

民高体育馆、实验学校南校区、古宜镇江川中学、古宜镇江川小学。

(二)参赛条件

1.原则上以教育局、乡镇、县直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有条件的初中、中心校也可以学校为单位单独组队参赛。一些教师少的乡镇不能单独组队参赛的,可以组成联合队参赛。

2.每支球队可以报运动员名单14人,其中包括领队1人,教练1人。每个队必须有一名学校书记、校长或者副校长参加且须打完第一局,运动员每人只能代表一个球队比赛(运动员以第一次上场比赛名单为准,如查实一人代表两个队参赛的,将取消重复队伍的单场比赛成绩)。

3.运动员资格

1)我县所属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本土教师、特岗教师或顶岗教师。

2)支(轮)教队员或跟班学习教师直接参加支(轮)教或跟班学习单位组队,不参加原单位组队比赛。

3)各学校(园)要严格按运动员资格筛选队员,凡有不具备运动员资格人员(由教育局人事股审核)上场参赛的队取消该队的比赛成绩。

(三)竞赛办法

1.采用广西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气排球竞赛规则》进行比赛(比赛用球恒佳牌气排球,周长72-74厘米)、比赛网高男子2.00米,女子1.90米)。

2.比赛采用3局2胜制,前2局打21分,决胜局打15分。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X(总得分数之和)/Y(总失分数之和)=Z。Z值大的名次列前,如Z值相等,则按A(总胜局数之和)/B(总负局数之和)=C。C值大的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3.发球可以拦网和进攻,第一阶段每局可暂停一次。第二阶段以后每局可暂停二次。

4.如遇一方参赛队弃权的,该方参赛队积分为0分,对方积分为2分。

5.比赛分为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比赛:前一届“园丁杯”前八名列为种子队抽签分在A、B、C、D、E、F、G、H八个组,其它报名参赛队依次抽签进入A、B、C、D、E、F、G、H八个组进行循环赛,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比赛:抽签分A、B、C、D四个组,四个小组进行循环比赛(第一阶段的第一名和第二名分别抽签进入各小组,各小组分别有两个第一名和两个第二名),每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比赛:按附件4第三阶段对阵图比赛,决出前八名的名次。

七、比赛要求

报名要求:篮球赛、气排球赛参赛队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将《报名表》、《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工会章)报送县教育工会;县教育工会邮箱:sjxjygh1888@163.com,逾期不受理。

比赛要求:“园丁杯”篮球赛、气排球赛是充分展现我县教育系统良好精神风貌的一次盛会,要求各参赛队在比赛中本着“安全第一、友谊第二、比赛第三”的态度,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八、奖励办法

20个队以上奖励前八名,20个队以下奖励前六名,另根据参赛队伍多少设优秀组织奖和精神文明奖N名。按报名情况设奖。

九、赛事安全

1.各参赛单位需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等方面疾病,能够胜任剧烈活动要求。赛前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后果自负主办方一概不负责比赛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

2.各参赛单位领队须场场到位,各参赛队运动员、服务人员和啦啦队要服从现场管理,自觉维护比赛规程和赛场秩序。

十、关于申诉

凡在比赛中出现对运动员资格或对比赛过程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提出申诉时,申诉人必须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比赛组委会提交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书和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十一、纪律、仲裁委员会

(一)对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精神和比赛赛场纪律的运动员以及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作出追加处罚的决定。

(二)对比赛中出现的罢赛行为及有违体育道德精神的弃权,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召开领队会:10月8日上午10时在县教育局会议室召开篮球赛、气排球赛参赛队领队会,同时抽签并确定比赛的有关事宜。

2.各参赛队(含裁判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

附件:1.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2.第十“园丁杯”篮球比赛报名表

3. 第十届“园丁杯”气排球比赛报名表

          4.第十届“园丁杯”气排球第三阶段对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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