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发〔2024〕33号关于做好三江县2024年村级公路养护 资金管理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4-10-1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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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巩固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切实加强我县村级公路“建、管、护、运”工作,确保村级公路安全畅通,现就村级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工作,积极探索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先进管理模式、降低管理养护成本,充分发挥管理养护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各乡(镇)要加强养护管理及养护安全管理,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做好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及受灾通村公路抢险和修复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积极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场化改革工作。一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原则上要以招标、竞争性谈判、养护质量考核评比等竞争性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养护作业能力和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或具备条件的家庭、个人实施日常养护作业。二是在应急养护、定向扶贫、无法形成有效竞争或者采用市场化方式选择服务提供主体费用占比高于合理水平的日常养护项目中,由管理部门以指定养护作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定向扶持贫困户、指定乡镇和村落实养护职责等行政方式确定养护作业单位(家庭、个人)实施日常养护作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质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2020﹞25号)文件精神,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的定额标准为3000元/公里。请各乡镇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与财政部门申请养护资金指标开展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工作

附件1.2024年三江县村道明养护资金分配细表

2.2024年村道日常养护费分配方案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14

此件公开发布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410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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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发〔2024〕33号关于做好三江县2024年村级公路养护 资金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14 11:30

来源: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巩固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切实加强我县村级公路“建、管、护、运”工作,确保村级公路安全畅通,现就村级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工作,积极探索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先进管理模式、降低管理养护成本,充分发挥管理养护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各乡(镇)要加强养护管理及养护安全管理,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做好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及受灾通村公路抢险和修复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积极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场化改革工作。一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原则上要以招标、竞争性谈判、养护质量考核评比等竞争性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养护作业能力和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或具备条件的家庭、个人实施日常养护作业。二是在应急养护、定向扶贫、无法形成有效竞争或者采用市场化方式选择服务提供主体费用占比高于合理水平的日常养护项目中,由管理部门以指定养护作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定向扶持贫困户、指定乡镇和村落实养护职责等行政方式确定养护作业单位(家庭、个人)实施日常养护作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质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2020﹞25号)文件精神,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的定额标准为3000元/公里。请各乡镇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与财政部门申请养护资金指标开展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工作

附件1.2024年三江县村道明养护资金分配细表

2.2024年村道日常养护费分配方案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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