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政发〔2024〕29 号关于印发《高基瑶族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高基瑶族乡  |   发布日期: 2024-08-0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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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基瑶族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经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高基瑶族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4726

(此件公开发布)

高基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引发的水库垮坝、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组织机构

1、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指的领导下,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指挥本乡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相关应急预案顺利组织实施,确保全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高基瑶族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农作物新技术。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组织对地质灾害等地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负责提供防汛抢险物资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乡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抗洪抗旱和灾后重建的资金落实。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灾民的安置救济,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和开展救捐赠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负责防汛治安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负责撤离洪水淹没区的群众,负责交通疏导工作。

乡供电所:负责全乡安全用电,确保洪水淹没区不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及抗旱用力,负责本部门工程设施的防洪。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防汛抢险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汛情及有关指令。

乡卫生院:负责疾病防疫及灾后消毒工作。

乡党政办办公室:负责抗洪抗旱期间的通信保障。

各村委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抢险队伍的组建、防汛物资的落实,加强值班,加强做好山地灾害防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均应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抢险任务。

四、预警机制

1、江河洪水预警

当出现洪水时,水保站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2、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

3、干旱灾害预警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4、防御洪水方案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5、抗旱预案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编制抗旱方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五、信息报送和处理

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报送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六、指挥和调度

当出现水旱灾害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组织指挥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七、应急结束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八、应急保障

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在抗旱期间,乡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8、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九、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时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十、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十一、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47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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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政发〔2024〕29 号关于印发《高基瑶族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05 16:06

来源: 三江县高基瑶族乡


关于印发《高基瑶族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经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高基瑶族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4726

(此件公开发布)

高基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引发的水库垮坝、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组织机构

1、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指的领导下,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指挥本乡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相关应急预案顺利组织实施,确保全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高基瑶族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农作物新技术。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组织对地质灾害等地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负责提供防汛抢险物资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乡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抗洪抗旱和灾后重建的资金落实。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灾民的安置救济,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和开展救捐赠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负责防汛治安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负责撤离洪水淹没区的群众,负责交通疏导工作。

乡供电所:负责全乡安全用电,确保洪水淹没区不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及抗旱用力,负责本部门工程设施的防洪。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防汛抢险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汛情及有关指令。

乡卫生院:负责疾病防疫及灾后消毒工作。

乡党政办办公室:负责抗洪抗旱期间的通信保障。

各村委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抢险队伍的组建、防汛物资的落实,加强值班,加强做好山地灾害防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均应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抢险任务。

四、预警机制

1、江河洪水预警

当出现洪水时,水保站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2、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

3、干旱灾害预警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4、防御洪水方案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5、抗旱预案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编制抗旱方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五、信息报送和处理

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报送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六、指挥和调度

当出现水旱灾害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组织指挥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七、应急结束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八、应急保障

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在抗旱期间,乡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8、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九、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时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十、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十一、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高基瑶族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47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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