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禄苗族乡:富发〔2024〕26号关于印发《富禄苗族乡2024年村庄清洁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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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富禄苗族乡2024年村庄清洁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民委,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富禄苗族乡2024年村庄清洁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富禄苗族乡委员会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富禄苗族乡2024年村庄清洁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1+9”重点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及其9个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改革办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着重抓好《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具体落实,进一步改善全乡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的农村环境卫生难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各村(社区)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积极动员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营造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整体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二、整治对象
富禄苗族乡15个村(社区)。
三、整治时间
从2024年8月1日开始,到2024年12月31日止。
四、主要任务
围绕“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要求,严格按照“三清三拆三整治一改变”的工作标准履行整治职责。
(一)三清理: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
(二)三拆除:拆除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
(三)三整治:整治垃圾乱扔乱倒乱放,整治污水乱排乱倒、黑灰水体污染等,整治“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乱搭乱接。
(四)一改变: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是否得到改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是否提高,农村“脏乱差”现象是否从根本上扭转,是否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宜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富禄苗族乡村庄清洁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同时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村庄清洁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开展“最美庭院”、“清洁村庄”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乡村庄清洁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对各村(社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韦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蒙杨秀、吴敏钻同志兼任,负责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