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2021 年三江县 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4-02 10:2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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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 2021 年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与疫情防控各
项工作,现将《2021 年三江县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1 年三江县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021 年三江县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三江县党委政府关于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我县 2021 年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与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
的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序— 2 —开开展清明祭扫服务。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供优质、高效、文明、便民的殡葬服务。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深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二)工作原则。完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惠民生、树新风、聚共识”的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确保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1.加强疫情防控,把牢安全底线。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抓好祭扫现场管控,落实好祭扫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群众的劝解工作,维护文明祭扫秩序。同时兼顾森林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2.加强宣传引导,压实属地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宣传清明节祭扫的有关政策要求,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扫。压实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事事有人抓有人管。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柳州市政府、市民政局、三江县人民政府有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平安清明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采取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严— 3 —格口罩佩戴等疫情防护防控措施。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疫情防控等管理,加强宣传劝导,严防森林火灾事件发生。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二)抓好安全保障工作。清明节期间,根据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柳州市政府、市民政局清明节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风险等级划分情况,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满足清明期间群众现场祭扫的需求。在祭扫人数较为集中的时间段,做好人流控制,强化人员配备,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文明殡葬,提前组织筹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开展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三)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充分利用清明节这一有利契机,以“安全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文明节俭治丧”为主题,开展清明节主题宣传月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纪念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不焚烧纸钱祭品,减少浪费和环

境污染,在祭扫场所要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要大力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等陈规陋习,大力弘扬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的传统理念。要丰富节日内涵,引导清明活动向更丰富多元的方向发展,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将纪念逝者与弘扬家训家风、— 4 —传承优秀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有机结合,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

   (四)强化祭扫宣传引导。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平安清明要求的榜样力量,带头提倡网络祭祀、居家祭祀,减少出行和聚集,带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所接受。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途径,加大各类媒体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明节工作政策要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组织保障
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县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民政部门清明节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全力保障全县清明节工作平安有序。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领导、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做好清明节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处置突发情况,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农村公益性墓地、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祀活动,要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
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减少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二)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融媒体中心)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平安清明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联合县民政局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深度挖掘和宣传殡葬战线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讲好殡葬行业故事。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倡议,引导自觉落实平安清明的工作要求。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处置网络舆情。
    (三)县民政局职责
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措施;指导全县农村公益性墓地、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历史埋葬点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清明祭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县公安局职责
指导做好全县清明节祭扫活动中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在县城义山墓地落实人员巡查值守,及时处理因祭扫产生的矛盾问题。在通往墓地的交通路口设立提示牌,引导群众有序进入错峰祭扫,做好交通通行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五)县应急局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应对全县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突发事件综合监督管理。
    (六)县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期间消防督查、指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 6 —祭扫高峰期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祭扫场所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七)县林业局职责
会同消防部门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八)县生态环境局职责
负责对清明期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祭扫活动期间对环境影响的监控。
  (九)县市场监管局职责
加大检查力度,对市场经营丧葬用品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依法进行查处。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
  (十)县卫生健康局职责
指导全县(各乡镇)做好祭扫活动中群众突发疾病的救治工作,为祭扫人员提供及时医疗保障服务;协助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负责清明节通往大型集体墓地、乡镇道路、家族墓地交通线路的政策提示工作,加强路政管理,保障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
  (十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
加强对烈士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和现场管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十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责
加强对县城祭扫环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燃放鞭炮和焚烧冥纸等扰民行为,负责城区主要祭扫场所丧葬用品销售摊点的— 7 —管理,严禁占道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抓好清明节工作任务部署。相关方案及联络人员、联系电话、清明节值班安排表于 4 月 2 日前报送县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12510,邮箱:sjxmzj8612510@163.com)。
  (二)突出工作重点。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清明祭扫为重点,兼顾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安全防范的重点区域是三江县义山集体墓地、烈士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
  (三)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向社会公布今年清明节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制定完善宣传应急预案、采访接待规程和舆情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热点难点问题预研预判。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问题,要提前研判、摸清情况、深入剖析,适时进行客观报道,避免炒作。请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民政办)于 4 月 7 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至县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人 : 吴 文 韩 、 杨 耀 宏 , 联 系 电 话 : 8618897 , 邮 箱 :sjxmzj86125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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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2021 年三江县 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2 10:25

来源: 三江县民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 2021 年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与疫情防控各
项工作,现将《2021 年三江县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1 年三江县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021 年三江县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三江县党委政府关于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我县 2021 年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与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
的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序— 2 —开开展清明祭扫服务。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供优质、高效、文明、便民的殡葬服务。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深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二)工作原则。完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惠民生、树新风、聚共识”的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确保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1.加强疫情防控,把牢安全底线。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抓好祭扫现场管控,落实好祭扫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群众的劝解工作,维护文明祭扫秩序。同时兼顾森林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2.加强宣传引导,压实属地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宣传清明节祭扫的有关政策要求,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扫。压实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事事有人抓有人管。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柳州市政府、市民政局、三江县人民政府有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平安清明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采取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严— 3 —格口罩佩戴等疫情防护防控措施。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疫情防控等管理,加强宣传劝导,严防森林火灾事件发生。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二)抓好安全保障工作。清明节期间,根据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柳州市政府、市民政局清明节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风险等级划分情况,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满足清明期间群众现场祭扫的需求。在祭扫人数较为集中的时间段,做好人流控制,强化人员配备,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文明殡葬,提前组织筹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开展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三)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充分利用清明节这一有利契机,以“安全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文明节俭治丧”为主题,开展清明节主题宣传月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纪念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不焚烧纸钱祭品,减少浪费和环

境污染,在祭扫场所要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要大力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等陈规陋习,大力弘扬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的传统理念。要丰富节日内涵,引导清明活动向更丰富多元的方向发展,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将纪念逝者与弘扬家训家风、— 4 —传承优秀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有机结合,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

   (四)强化祭扫宣传引导。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平安清明要求的榜样力量,带头提倡网络祭祀、居家祭祀,减少出行和聚集,带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所接受。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途径,加大各类媒体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明节工作政策要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组织保障
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县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民政部门清明节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全力保障全县清明节工作平安有序。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领导、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做好清明节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处置突发情况,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农村公益性墓地、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祀活动,要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
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减少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二)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融媒体中心)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平安清明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联合县民政局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深度挖掘和宣传殡葬战线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讲好殡葬行业故事。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倡议,引导自觉落实平安清明的工作要求。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处置网络舆情。
    (三)县民政局职责
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措施;指导全县农村公益性墓地、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历史埋葬点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清明祭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县公安局职责
指导做好全县清明节祭扫活动中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在县城义山墓地落实人员巡查值守,及时处理因祭扫产生的矛盾问题。在通往墓地的交通路口设立提示牌,引导群众有序进入错峰祭扫,做好交通通行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五)县应急局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应对全县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突发事件综合监督管理。
    (六)县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期间消防督查、指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 6 —祭扫高峰期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祭扫场所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七)县林业局职责
会同消防部门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八)县生态环境局职责
负责对清明期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祭扫活动期间对环境影响的监控。
  (九)县市场监管局职责
加大检查力度,对市场经营丧葬用品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依法进行查处。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
  (十)县卫生健康局职责
指导全县(各乡镇)做好祭扫活动中群众突发疾病的救治工作,为祭扫人员提供及时医疗保障服务;协助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负责清明节通往大型集体墓地、乡镇道路、家族墓地交通线路的政策提示工作,加强路政管理,保障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
  (十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
加强对烈士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和现场管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十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责
加强对县城祭扫环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燃放鞭炮和焚烧冥纸等扰民行为,负责城区主要祭扫场所丧葬用品销售摊点的— 7 —管理,严禁占道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抓好清明节工作任务部署。相关方案及联络人员、联系电话、清明节值班安排表于 4 月 2 日前报送县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12510,邮箱:sjxmzj8612510@163.com)。
  (二)突出工作重点。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清明祭扫为重点,兼顾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安全防范的重点区域是三江县义山集体墓地、烈士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
  (三)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向社会公布今年清明节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制定完善宣传应急预案、采访接待规程和舆情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热点难点问题预研预判。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问题,要提前研判、摸清情况、深入剖析,适时进行客观报道,避免炒作。请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民政办)于 4 月 7 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至县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人 : 吴 文 韩 、 杨 耀 宏 , 联 系 电 话 : 8618897 , 邮 箱 :sjxmzj86125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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