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

来源: 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06-05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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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5午,陈震同志在县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三江侗族自治县茶产业发展条例》等文件精神并布置相关工作,审议了《三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事宜

会议指出,《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已由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243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消防工作经费保障,规定了消防工作职责、规划建设要求,并在消防水源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村寨防火工作提升改造、建立火灾扑救联防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为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村寨消防工作提供了支撑和依据。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我县存有大量木质结构房屋、木质结构房屋耐火等级低、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实际情况,把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要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压实村寨消防安全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村寨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和救援、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不断提高村寨区域联防联治工作水平,全力以赴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我县村寨木结构房屋分布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纳入标准,建立三江侗族自治县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名录,经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名录建立、更新和调整工作,推动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名录实现动态管理。县消安委要定期对消防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条例》学习宣贯情况纳入年内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确保《条例》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学习研究,掌握《条例》内容,明确自身职责;要强化宣传教育,拓宽宣贯模式,将《条例》列入科普、普法、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加强《条例》宣贯工作的督导力度,营造人人关注和参与村寨消防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条例》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村寨消防工作格局。

会议指出,《三江侗族自治县茶产业发展条例》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由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条例》共分总则、茶树种质和种植、茶叶加工和行业培育、市场管理与品牌建设、扶持创新和产业融合、法律责任、附则等7大章48条内容。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学习《条例》适用范围、发展原则,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有力有效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科工贸、林业等部门组织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完善茶树良种繁育体系,推广茶树良种良法种植,建设绿色、有机茶园和生态低碳茶园示范区;要加强对茶叶加工的指导和服务,督促茶叶生产加工者建立茶叶生产加工记录,鼓励企业开发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茶叶衍生品,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茶产业相关认证。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茶叶质量安全监测,加强茶品牌建设,持续构建完善茶叶现代营销体系。

会议强调,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开展茶产业实用技术培训,挖掘整理茶叶生产技艺和茶文化;要支持培育茶业联合体,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要加大茶叶种植和生产加工不按规定记录或伪造、变造记录的,在茶树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或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药等违反《条例》行为的惩治力度,推动茶产业健康发展。文体广旅部门要做好三江茶传统制作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三江茶传统制作技艺进行挖掘、整理、研究,开展三江茶文化传承传播活动。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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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会议

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 2024-06-05 19:34

来源: 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5午,陈震同志在县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三江侗族自治县茶产业发展条例》等文件精神并布置相关工作,审议了《三江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事宜

会议指出,《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已由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243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消防工作经费保障,规定了消防工作职责、规划建设要求,并在消防水源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村寨防火工作提升改造、建立火灾扑救联防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为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村寨消防工作提供了支撑和依据。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我县存有大量木质结构房屋、木质结构房屋耐火等级低、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实际情况,把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要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压实村寨消防安全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村寨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和救援、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不断提高村寨区域联防联治工作水平,全力以赴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我县村寨木结构房屋分布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纳入标准,建立三江侗族自治县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名录,经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名录建立、更新和调整工作,推动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名录实现动态管理。县消安委要定期对消防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条例》学习宣贯情况纳入年内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确保《条例》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学习研究,掌握《条例》内容,明确自身职责;要强化宣传教育,拓宽宣贯模式,将《条例》列入科普、普法、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加强《条例》宣贯工作的督导力度,营造人人关注和参与村寨消防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条例》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村寨消防工作格局。

会议指出,《三江侗族自治县茶产业发展条例》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由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条例》共分总则、茶树种质和种植、茶叶加工和行业培育、市场管理与品牌建设、扶持创新和产业融合、法律责任、附则等7大章48条内容。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学习《条例》适用范围、发展原则,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有力有效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科工贸、林业等部门组织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完善茶树良种繁育体系,推广茶树良种良法种植,建设绿色、有机茶园和生态低碳茶园示范区;要加强对茶叶加工的指导和服务,督促茶叶生产加工者建立茶叶生产加工记录,鼓励企业开发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茶叶衍生品,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茶产业相关认证。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茶叶质量安全监测,加强茶品牌建设,持续构建完善茶叶现代营销体系。

会议强调,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开展茶产业实用技术培训,挖掘整理茶叶生产技艺和茶文化;要支持培育茶业联合体,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要加大茶叶种植和生产加工不按规定记录或伪造、变造记录的,在茶树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或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药等违反《条例》行为的惩治力度,推动茶产业健康发展。文体广旅部门要做好三江茶传统制作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三江茶传统制作技艺进行挖掘、整理、研究,开展三江茶文化传承传播活动。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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