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结果公告(三江县古宜镇马坪村和泗联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测绘、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等))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1-26 10:2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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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ZZC2021-C3-260140-GXGX等

二、项目名称:三江县古宜镇马坪村和泗联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测绘、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等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01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市鱼峰区屏山大道286号荣和千千树14栋单元1202

四、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6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你公司代理的三江县古宜镇马坪村和泗联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测绘、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编号LZZC2021-C3-260140-GXGX)、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布央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编号 LZZC2021-G2-260153-GXGX)、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等1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编号LZZC2021-C3-260136-GXGX)等3个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一)、三江县古宜镇马坪村和泗联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测绘、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编号LZZC2021-C3-260140-GXGX、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布央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编号 LZZC2021-G2-260153-GXGX、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等1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编号LZZC2021-C3-260136-GXGX,这3个政府采购项目均存在逾期公告合同问题。
(二)、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布央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编号LZZC2021-G2-260153-GXGX,存在逾期退还保证金问题。
以上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33、50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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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结果公告(三江县古宜镇马坪村和泗联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测绘、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等))

  发布日期: 2023-01-26 10:26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LZZC2021-C3-260140-GXGX等

二、项目名称:三江县古宜镇马坪村和泗联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测绘、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等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01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市鱼峰区屏山大道286号荣和千千树14栋单元1202

四、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6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你公司代理的三江县古宜镇马坪村和泗联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测绘、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编号LZZC2021-C3-260140-GXGX)、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布央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编号 LZZC2021-G2-260153-GXGX)、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等1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编号LZZC2021-C3-260136-GXGX)等3个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一)、三江县古宜镇马坪村和泗联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测绘、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编号LZZC2021-C3-260140-GXGX、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布央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编号 LZZC2021-G2-260153-GXGX、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等1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编号LZZC2021-C3-260136-GXGX,这3个政府采购项目均存在逾期公告合同问题。
(二)、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布央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编号LZZC2021-G2-260153-GXGX,存在逾期退还保证金问题。
以上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33、50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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