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 三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23-10-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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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报来《关于调整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三程投报〔2023〕7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于2021年9月30日以《关于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三发改字〔2021〕128号)原则同意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现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原则同意调整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项目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建设地址、资金来源不变),同时取消三发改字〔2021〕128号文的批复。

一、项目代码:2109-450226-04-05-191592。

二、项目名称: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

三、项目业主:三江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地点:三江南高速收费站附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批复为:项目总占地面积合计为508902平方米(约合763.4亩);

(一)市政工程建设规模:(1)场平工程:场地平整总红线面积为399384平方米(即599.1亩,不含场地外填挖方边坡),可出让土地面积432.5亩。场地挖填挖方边坡面积为109518平方米(即164.3亩)。项目总挖方量为3387323立方米,项目总填方量为2743049立方米。 (2)道路工程:配套建设5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度为2217.144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均为14.5米,设计速度均为20 千米/时。

(二)建筑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工程主要建设7栋1F12米高钢结构厂房、1栋6.5米层高锅炉房及一个加油站。项目建筑净用地面积为134.07亩(其中厂房净用地面积为124.67亩,加油站净用地面积为9.4亩);建筑面积为36918.58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34880.36平方米,加油站建筑面积1768.22平方米,锅炉房建筑面积270平方米)。新建蒸汽锅炉房,连接各栋厂房方式为直埋式蒸汽管道,共设置1500米,其中直埋式蒸汽管道DN600为1000米,直埋式蒸汽管道DN400为300米,直埋式蒸汽管道DN200为200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工程、厂房、加油站及锅炉房、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蒸汽管道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园区基础设施工程。

现调整为:项目总占地面积合计472849平方米(约合709.27亩,包含场地边坡范围);

(一)市政工程:(1)场平工程:场地平整总红线面积为336507平方米(即504.76亩,不含场地外填挖方边坡),可出让土地面积392.30亩,场地外填挖方边坡面积为136342平方米(即204.51亩)。项目总挖方量为3006244立方米,项目总填方量为2596019立方米。(2)道路工程:配套建设5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度为2006.538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均为14.5米,设计速度均为20 千米/时。

(二)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5955.94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45539.14平方米、配电房总建筑面积268.80平方米,公厕及消控室总建筑面积148.0平方米。共设置5栋2层丙类框架结构厂房、1栋配电房,1栋公厕/消控室。共设置92个机动车位和919个非机动车位。

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工程、厂房、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园区基础设施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原批文为:项目总投资为57993.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294.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555.73万元,基本预备费2642.52万元,建设期利息2500.69万元。

现调整为:项目总投资为64173.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495.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663.76万元,基本预备费4652.76万元,建设期利息1360.98万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业主自筹。

七、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征用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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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10-20 11:10

来源: 三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江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报来《关于调整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三程投报〔2023〕7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于2021年9月30日以《关于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三发改字〔2021〕128号)原则同意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现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原则同意调整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项目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建设地址、资金来源不变),同时取消三发改字〔2021〕128号文的批复。

一、项目代码:2109-450226-04-05-191592。

二、项目名称: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

三、项目业主:三江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地点:三江南高速收费站附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批复为:项目总占地面积合计为508902平方米(约合763.4亩);

(一)市政工程建设规模:(1)场平工程:场地平整总红线面积为399384平方米(即599.1亩,不含场地外填挖方边坡),可出让土地面积432.5亩。场地挖填挖方边坡面积为109518平方米(即164.3亩)。项目总挖方量为3387323立方米,项目总填方量为2743049立方米。 (2)道路工程:配套建设5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度为2217.144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均为14.5米,设计速度均为20 千米/时。

(二)建筑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工程主要建设7栋1F12米高钢结构厂房、1栋6.5米层高锅炉房及一个加油站。项目建筑净用地面积为134.07亩(其中厂房净用地面积为124.67亩,加油站净用地面积为9.4亩);建筑面积为36918.58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34880.36平方米,加油站建筑面积1768.22平方米,锅炉房建筑面积270平方米)。新建蒸汽锅炉房,连接各栋厂房方式为直埋式蒸汽管道,共设置1500米,其中直埋式蒸汽管道DN600为1000米,直埋式蒸汽管道DN400为300米,直埋式蒸汽管道DN200为200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工程、厂房、加油站及锅炉房、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蒸汽管道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园区基础设施工程。

现调整为:项目总占地面积合计472849平方米(约合709.27亩,包含场地边坡范围);

(一)市政工程:(1)场平工程:场地平整总红线面积为336507平方米(即504.76亩,不含场地外填挖方边坡),可出让土地面积392.30亩,场地外填挖方边坡面积为136342平方米(即204.51亩)。项目总挖方量为3006244立方米,项目总填方量为2596019立方米。(2)道路工程:配套建设5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度为2006.538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均为14.5米,设计速度均为20 千米/时。

(二)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5955.94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45539.14平方米、配电房总建筑面积268.80平方米,公厕及消控室总建筑面积148.0平方米。共设置5栋2层丙类框架结构厂房、1栋配电房,1栋公厕/消控室。共设置92个机动车位和919个非机动车位。

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工程、厂房、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园区基础设施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原批文为:项目总投资为57993.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294.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555.73万元,基本预备费2642.52万元,建设期利息2500.69万元。

现调整为:项目总投资为64173.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495.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663.76万元,基本预备费4652.76万元,建设期利息1360.98万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业主自筹。

七、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征用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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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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