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三江县三江口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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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调整三江县三江口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三文体广旅报〔2023〕13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于2023年6月26日以《关于三江县三江口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三发改字〔2023〕71号)原则同意三江县三江口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项目项目建议书。现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原则同意调整三江县三江口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项目业主、内容及规模、总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地址不变),同时取消三发改字〔2023〕71号文的批复。
一、项目代码:2306-450226-04-01-353362。
二、项目名称:三江县三江口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项目。
三、项目业主:
原批复为: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现调整为: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四、建设地点: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良口乡产口村、老堡乡西洲屯(含永兴洲)。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批复为:项目总面积约为2.327平方公里(3490亩),水域范围以三江口码头为中心,西北沿都柳江到产口村新寨屯,往南沿融江到老堡乡西洲屯(含永兴洲)。主要划分为水上旅游风光带、产口古榕文化区、三江口码头“一带两区”的功能建设区,各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水上旅游风光带:购置游船1艘;
(二)产口古榕文化区:游客中心整改27平方米、土特产购物店整改57.7平方米、吉祥花研学体验区整改57.7平方米、停车场画线370平方米、新增车位135平方米、新建一座109.23平方米的旅游厕所、景观大桥整改450.17平方米等内容;
(三)三江口码头:游客咨询服务点整改17平方米、三江口码头购物点整改18.7平方米、旅游厕所提升整改80平方米、观光亭整改40平方米等内容。
同时配套建设环卫、标识系统及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
现调整为:项目总面积约为3.66平方公里(5490亩),水域范围以三江口码头为中心,西北沿都柳江到产口村新寨屯,东北沿浔江到漾口村四坡头屯规划新建的码头,往南沿融江到老堡乡西洲屯(含永兴洲)。主要划分为水上旅游风光带、产口古榕文化区、三江口老城文化区、泗坡头农旅体验区、永兴洲休闲旅游区“一带四区”的功能建设区,各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水上旅游风光带:购置游船1艘;
(二)产口古榕文化区:游客中心整改27平方米、土特产购物店整改57.7平方米、吉祥花研学体验区整改57.7平方米、停车场画线370平方米、新增车位135平方米、新建一座109.23平方米的旅游厕所、景观大桥整改450.17平方米等内容;
(三)三江口:游客咨询服务点整改17平方米、三江口码头购物点整改18.7平方米、旅游厕所提升整改80平方米、观光亭整改40平方米、民宿改造471.88平方米等内容。
同时配套建设环卫、标识系统及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原批文为:本项目总投资591.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费用500万元,工程其他费91.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业主自筹及招商引资。
现调整为:本项目总投资678.56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费用580万元,工程其他费98.5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
七、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征用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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