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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2024年三江县第三期天网租赁服务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公请字〔2024〕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构建三江县的天网工程,提升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原则同意2024年三江县第三期天网租赁服务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三江县第三期天网租赁服务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412-450226-04-04-184043。
五、项目建设地点:柳州三江侗族自治县辖区内。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50个天网球机监控、3个点位电子卡口;天网平台存储扩容,监控视频录像90天,结构化图像180天,卡口图像180天;三年整个系统软硬件运营维护;相应网络服务。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3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及科技经费。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