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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审批三江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三建报〔202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401-450226-04-01-121748。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涉及村庄21个,内容包括7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修缮提升传统民居300多栋,新建文化球场5个,修复风雨桥1座、村史馆1个、戏台3座、鼓楼2个、寨门1座、观景台2个;垃圾处理设施2座、转运点1个;景观路灯500盏、巷道青石板铺设4公里、路面硬化提升550米、广场修建1300平方米、仿木护栏3300米、井亭凉亭21座、长廊便民桥7座、新建寨门3个、古树保护7处等;21个传统村落的消防水池、消防管网、设备等等;改造5座农房间为旅游民宿,传统民居特色化装修760平方米等;观光木寨道、休闲广场100平方米、长廊170米等;外立面整治20100平方米;侗族文化骑行绿道12公里等内容。
五、三江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地址。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选址于三江侗族自治县丹洲村、高定村、高友村、高秀村、平岩村等21个中国国家级传统村落。
六、三江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工程技术标准选择。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技术标准,并在下阶段工作中作进一步的比选优化。
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95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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