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三江侗族自治县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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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三江侗族自治县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确保按时完成。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二、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2024年度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2024年度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企业招工稳岗九条措施 |
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
2 |
三江侗族自治县储备粮管理办法 |
县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