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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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考虑到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压减,下降空间有限,因此维持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经费为0,公务接待费2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57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具有不确定性,未纳入年初预算。若各单位预算执行年度内,有上级部门组织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后,在本单位预算内经费中解决,为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停车费等其他相关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考虑多年进行压减以及脱贫攻坚工作需要, 2023年公共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购置价款、车辆购置税和其他相关支出。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完成后,按照“桂财资[2017]22号”规定,柳州市车辆购置费实行限额控制,我县将根据市级下达的额度安排全县公务用车采购并列入预算。因2023年车辆购置费额度尚未下达,购置费预算暂不安排。
4.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23年公共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242万元,与上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