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三江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10-17 19: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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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已向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现在,自治区财政厅审核批复2016年财政决算。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保障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

  2016年财政决算数与向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有所变化,主要是决算汇编期间,按自治区财政决算相关要求,收支略有变动,结算项目进行部分调整。现就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36088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30702万元,增长13.9%,占财政收入的85.1%;非税收入5386万元,下降8.2%。

  1.财政总收入决算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38092万元,同比增长10.6%。构成: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69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5304万元,增长5.5%;非税收入5386万元,下降8.2%。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6.04%,比上年下降了2.77个百分点。

  (2)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96732万元。具体:

  ①返还性补助收入3583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375万元(其中营改增税收返还1718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0541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675万元(含专项补助87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0538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6273万元(其中扶贫专项980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91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9502万元(其中市级专项补助705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5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526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1206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691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4249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收入3112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转移支付收入19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43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250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422万元(其中专项1311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专款安排。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08万元、公共安全304万元、教育11925万元、科学技术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363万元、医疗卫生4158万元、节能环保986万元、城乡社区870万元、农林水16332万元、交通运输22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3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520万元、金融1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412万元、住房保障963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6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并按规定专款专用。对下达较迟或部门未申请拨款的专项相应结转下年使用。

  (3)债务(转贷)收入1608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1900万元、置换债券4186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4045万元。

  (5)调入资金539万元。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9万元;二是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将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30万元(其中:新型墙体基金65万元、价格调节基金465万元)。

  2.财政支出决算

  2016年,财政支出总计230681万元。构成是: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6150万元,同比增长10.6%。

  (2)上解支出。2016年上解支出345万元(专项上解)。

  (3)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016年政府置换债券4186万元。

  3.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总计238092万元,财政支出总计23068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41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专款,无净结余。结转列入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结转下年使用数

 
 

公共财政支出

74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69

 

国防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200

 

教育支出

231

 

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64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7

 

节能环保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

3136

 

交通运输支出

4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7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80

 

金融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

 

住房保障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25

 

其他支出(类)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9859万元。具体:

  ⑴政府性基金收入20851万元,同比增长21.1%。

  ⑵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7489万元,同比增长151.9%。

  ⑶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519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8883万元。具体:

  ⑴政府性基金支出28344万元,同比增长43%。

  ⑵调出资金。2016年调出资金539万元。

  ⒊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985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888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76万元,结余的专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三)财政专户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专户总收入13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0万元(为教育收费),上年结余收入6万元。2016年,财政专户支出130万元(为教育支出)。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因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数量较少,5家国有独资企业无股利、收益上缴县财政。未单独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4757万元。具体:

  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724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6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605万元。

  ⑵上年结余7514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514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52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475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575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900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4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605万元)。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和使用情况。2016年,获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6086万元(一般债券)。其中,新增债券11900万元、置换债券4186万元。新增债券用于扶贫开发3400万元、旅游集散中心建设1000万元,7500万元用于城投公司实施的宜阳大桥、浔江大道等七个公益性项目建设;置换债券用于偿还2014年底清理甄别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没有用于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和支付利息,其中:归还债券本金1000万元、工程欠款3086万元和浔江大道在建项目100万元。

  2.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自治区核定我县2016年末政府性债务限额41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0700万元、专项债务400万元。

  3.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16年年未,全县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47065万元,比上年的36383万元增长29.4%。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05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0243万元、专项债务332万元),年末债务余额在限额内;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084万元;负有一定救助责任负债2406万元。年未政府性债务逾期额10383万元。

  (七)土地融资贷款情况

  财政厅批准我县土地收储贷款额度10000万元。2016年年未,贷款10000万元,财政项目资本金3220万元。用于浔江半岛片区征地拆迁补偿。已安排偿贷备付金2087万元,贷款余额7913万元。

  (八)全县预算周转金、预备费使用情况说明

  1.设置预算周转金情况。2016年,县级预算周转金30万元,为历年形成,未使用。因当年未有净结余,未新增。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400万元,预留工资2600万元。全部用于工资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支出。

  (九)超收收入安排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1.超收收入安排情况。2016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安排20577万元,实际完成20690元,超收113万元,根据《预算法》第66条“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超收部分用于弥补当年财力不足。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置情况。按《预算法》和“国办发〔2014〕70号”的“关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和债务风险防控。但规模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2016年,收支相抵,仅实现当年平衡,没有结余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十)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我县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经汇总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912万元,同比下降0.76%,其中公共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836万元,下降0.5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

  2.公务接待费286元,下降0.69%,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69万元,下降0.74%。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626万元,下降0.79%,为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67万元,下降0.53%。

  (十一)全县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规模21669万元,其中:货物类17037万元,工程类3749万元,服务类883万元。2016年实际采购规模2132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6859万元;工程类采购3648万元;服务类采购818万元。节约资金344万元,节约率为1.58%。

  (十二)权责发生制有关情况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2016年全县财政总预算权责发生制列支5490万元,挂“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为部分单位在使用上级专项资金过程中,受项目施工期限等限制,本年未使用完,需结转下一年度支付的款项。

  二、2016年工作成效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财政部门围绕保工资、保民生核心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收入征管,持续推进财税改革,保障了重点支出,确保了收支平衡。

  (一)多措并举,确保平稳运行。一是积极落实国家转方式、调结构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夯实和拓展财政增收基础。二是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分析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的不利因素,精准找问题,切实应对,强化税源监控,确保“颗粒归仓”。三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国家稳增长、促发展政策导向,努力争取各项支持,当年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20.42亿元(含基金),同比增加2.89亿元,增长16.49%,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状况,保障了工资发放和单位正常运转,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二)统筹兼顾,促进和谐发展。一是资金安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提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年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5%以上。二是持续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教育事业、节能环保事业加快发展,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落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保障制度,确保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优抚等政策落实,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解决特困群体住房问题。三是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紧盯中央关于精准扶贫政策,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就业促进扶贫、社会保障扶贫、贫困家庭残疾人扶持等,切实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促进农村加快发展。

  (三)与时俱进,推进科学理财。一是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了增值税分享比例调整改革。二是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贯彻落实国家降费减税各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征收行为,促进企业“轻装上阵”、解困发展。三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中期规划编制。四是实现预决信息公开常态化,全县98个一级预算单位(涉密单位除外)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五是对各单位闲置、沉淀资金全面清理,共收回15159万元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民生支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效盘活了财政资金。六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通过现场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审核等方式对5个部门2015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的5个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水平、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重点评价,促进了财政资金管理。七是巩固国库支付制度改革,加大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比例,加强了资金拨付的时效性。进一步深化公务卡改革,全县累计办卡2743张,公务卡结算金额2332万元,促进了公务消费透明化。八是加强财政内控机制建设,规范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九是按照“国办函〔2016〕88号”精神,制定和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强化财政风险管控。

  三、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从2016年决算结果看,全县财政运行平稳,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进一步深化,财源缺乏,财政收入对项目投资、房地产业的依存度过高,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缺失,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财政增长乏力,增收形势严峻。二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增支需求依然较大,只增不减的状况增加了保支出压力。三是部门支出执行进度偏慢,财政资金和政策统筹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财政改革任务艰巨等等。对此,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三江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提出了有益的意见,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恳请各位主任、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工作指导和支持。

  对于2016年度同级审计反映的问题,财政及相关部门分别作了说明,并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整改情况已专题报告审计局。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的有关决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主动,抓收入增财力。强化收入组织工作,落实部门征管责任,定期研判经济形势,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及时解决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收入大起大落。建立部门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税收信息,互相支持,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实现收入预期目标。密切关注国家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动向,吃透并把握有关财政政策精神要求,多方位争取上级支持,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财力保障。

  (二)优化支出,控一般保重点。注重优化结构,合理安排教育、社保、医疗、农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确保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效。建立财政综合扶贫投入机制,整合使用各类支农资金,从各个方面和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扶贫,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做好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回收和使用,减少资金沉淀,确保财政资金良性循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遏制公用支出反弹,节约资金统筹用于补短板、保民生,竭尽全力保障人员经费需求。

  (三)深化改革,重管理强绩效。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加强部门事业发展规划与部门预算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衔接,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和可行性论证,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率。认真做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覆盖面。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健全地方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对强农惠农、民生保障等资金使用监督,防范资金运行风险。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狠抓工作落实,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2017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决战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作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一、三江县2016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二、三江县2016年度一般预算转移性收支决算表

  表三、2016年度三江县公共财政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表

  表四、三江县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

  表五、三江县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六、三江县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表

  三江侗族自治县2016年决算报告名词解释

  财政预算:财政预算是政府活动计划的一个反映,它体现了政府及其财政活动的范围、政府在特定时期所要实现的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预算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收支安排的预测、计划。它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在日常生活乃至国家行政管理中被广泛采用。就财政而言,财政预算就是由政府编制、经立法机关审批、反映政府一年财政年度内的收支状况的计划。

  调整预算: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中发生收支增减变化,由政府委托财政部门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按照要求,报告中的2016年预算数为调整预算数。

  财政决算:政府、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年度会计报告。是根据年度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编制的。决算同预算相适应,通过决算可以检查和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包括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原公共财政预算,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更名为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支出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年终结余。

  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中省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与省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支出、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调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因平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而从基金结余和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以及债券转贷收入、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等。

  税收返还: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为保证地方既得利益,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与省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支出具体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以及其它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公用支出和零星支出等。

  “营改增”:营改增:是改变对产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方式,将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其目的就是减少重复纳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可以说是一项减税的政策。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或有债务:是指政府在将来可能承担的潜在债务,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水利、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建设。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是公共财政在一定阶段的实施理念或表现形式,是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在相关民生领域的倾斜。具体而言,“民生支出”就是在整个财政支出安排中,通过制度性合理安排,实现用于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项目,以引导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提高人民生活。综上,“民生支出”分为五个层次。最低需求:解决生计问题和基本技能培养,关乎人们的生存和维持,包括基础教育、就业与社保、医疗卫生、扶贫、廉租住房和收入分配等。正常生活:高等教育(包括知识、技能培训)、计划生育。精神层面:文化、体育、传媒。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正常活动:社会维稳,公共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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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10-17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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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已向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现在,自治区财政厅审核批复2016年财政决算。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保障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

  2016年财政决算数与向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有所变化,主要是决算汇编期间,按自治区财政决算相关要求,收支略有变动,结算项目进行部分调整。现就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36088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30702万元,增长13.9%,占财政收入的85.1%;非税收入5386万元,下降8.2%。

  1.财政总收入决算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38092万元,同比增长10.6%。构成: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69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5304万元,增长5.5%;非税收入5386万元,下降8.2%。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6.04%,比上年下降了2.77个百分点。

  (2)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96732万元。具体:

  ①返还性补助收入3583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375万元(其中营改增税收返还1718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0541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675万元(含专项补助87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0538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6273万元(其中扶贫专项980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91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9502万元(其中市级专项补助705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5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526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1206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691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4249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收入3112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转移支付收入19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43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250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422万元(其中专项1311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专款安排。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08万元、公共安全304万元、教育11925万元、科学技术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363万元、医疗卫生4158万元、节能环保986万元、城乡社区870万元、农林水16332万元、交通运输22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3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520万元、金融1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412万元、住房保障963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6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并按规定专款专用。对下达较迟或部门未申请拨款的专项相应结转下年使用。

  (3)债务(转贷)收入1608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1900万元、置换债券4186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4045万元。

  (5)调入资金539万元。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9万元;二是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将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30万元(其中:新型墙体基金65万元、价格调节基金465万元)。

  2.财政支出决算

  2016年,财政支出总计230681万元。构成是: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6150万元,同比增长10.6%。

  (2)上解支出。2016年上解支出345万元(专项上解)。

  (3)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016年政府置换债券4186万元。

  3.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总计238092万元,财政支出总计23068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41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专款,无净结余。结转列入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结转下年使用数

 
 

公共财政支出

74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69

 

国防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200

 

教育支出

231

 

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64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7

 

节能环保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

3136

 

交通运输支出

4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7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80

 

金融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

 

住房保障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25

 

其他支出(类)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9859万元。具体:

  ⑴政府性基金收入20851万元,同比增长21.1%。

  ⑵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7489万元,同比增长151.9%。

  ⑶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519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8883万元。具体:

  ⑴政府性基金支出28344万元,同比增长43%。

  ⑵调出资金。2016年调出资金539万元。

  ⒊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985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888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76万元,结余的专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三)财政专户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专户总收入13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0万元(为教育收费),上年结余收入6万元。2016年,财政专户支出130万元(为教育支出)。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因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数量较少,5家国有独资企业无股利、收益上缴县财政。未单独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4757万元。具体:

  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724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6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605万元。

  ⑵上年结余7514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514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52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475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575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900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4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605万元)。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和使用情况。2016年,获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6086万元(一般债券)。其中,新增债券11900万元、置换债券4186万元。新增债券用于扶贫开发3400万元、旅游集散中心建设1000万元,7500万元用于城投公司实施的宜阳大桥、浔江大道等七个公益性项目建设;置换债券用于偿还2014年底清理甄别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没有用于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和支付利息,其中:归还债券本金1000万元、工程欠款3086万元和浔江大道在建项目100万元。

  2.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自治区核定我县2016年末政府性债务限额41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0700万元、专项债务400万元。

  3.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16年年未,全县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47065万元,比上年的36383万元增长29.4%。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05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0243万元、专项债务332万元),年末债务余额在限额内;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084万元;负有一定救助责任负债2406万元。年未政府性债务逾期额10383万元。

  (七)土地融资贷款情况

  财政厅批准我县土地收储贷款额度10000万元。2016年年未,贷款10000万元,财政项目资本金3220万元。用于浔江半岛片区征地拆迁补偿。已安排偿贷备付金2087万元,贷款余额7913万元。

  (八)全县预算周转金、预备费使用情况说明

  1.设置预算周转金情况。2016年,县级预算周转金30万元,为历年形成,未使用。因当年未有净结余,未新增。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400万元,预留工资2600万元。全部用于工资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支出。

  (九)超收收入安排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1.超收收入安排情况。2016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安排20577万元,实际完成20690元,超收113万元,根据《预算法》第66条“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超收部分用于弥补当年财力不足。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置情况。按《预算法》和“国办发〔2014〕70号”的“关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和债务风险防控。但规模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2016年,收支相抵,仅实现当年平衡,没有结余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十)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我县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经汇总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912万元,同比下降0.76%,其中公共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836万元,下降0.5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

  2.公务接待费286元,下降0.69%,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69万元,下降0.74%。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626万元,下降0.79%,为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67万元,下降0.53%。

  (十一)全县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规模21669万元,其中:货物类17037万元,工程类3749万元,服务类883万元。2016年实际采购规模2132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6859万元;工程类采购3648万元;服务类采购818万元。节约资金344万元,节约率为1.58%。

  (十二)权责发生制有关情况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2016年全县财政总预算权责发生制列支5490万元,挂“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为部分单位在使用上级专项资金过程中,受项目施工期限等限制,本年未使用完,需结转下一年度支付的款项。

  二、2016年工作成效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财政部门围绕保工资、保民生核心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收入征管,持续推进财税改革,保障了重点支出,确保了收支平衡。

  (一)多措并举,确保平稳运行。一是积极落实国家转方式、调结构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夯实和拓展财政增收基础。二是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分析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的不利因素,精准找问题,切实应对,强化税源监控,确保“颗粒归仓”。三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国家稳增长、促发展政策导向,努力争取各项支持,当年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20.42亿元(含基金),同比增加2.89亿元,增长16.49%,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状况,保障了工资发放和单位正常运转,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二)统筹兼顾,促进和谐发展。一是资金安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提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年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5%以上。二是持续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教育事业、节能环保事业加快发展,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落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保障制度,确保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优抚等政策落实,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解决特困群体住房问题。三是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紧盯中央关于精准扶贫政策,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就业促进扶贫、社会保障扶贫、贫困家庭残疾人扶持等,切实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促进农村加快发展。

  (三)与时俱进,推进科学理财。一是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了增值税分享比例调整改革。二是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贯彻落实国家降费减税各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征收行为,促进企业“轻装上阵”、解困发展。三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中期规划编制。四是实现预决信息公开常态化,全县98个一级预算单位(涉密单位除外)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五是对各单位闲置、沉淀资金全面清理,共收回15159万元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民生支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效盘活了财政资金。六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通过现场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审核等方式对5个部门2015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的5个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水平、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重点评价,促进了财政资金管理。七是巩固国库支付制度改革,加大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比例,加强了资金拨付的时效性。进一步深化公务卡改革,全县累计办卡2743张,公务卡结算金额2332万元,促进了公务消费透明化。八是加强财政内控机制建设,规范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九是按照“国办函〔2016〕88号”精神,制定和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强化财政风险管控。

  三、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从2016年决算结果看,全县财政运行平稳,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进一步深化,财源缺乏,财政收入对项目投资、房地产业的依存度过高,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缺失,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财政增长乏力,增收形势严峻。二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增支需求依然较大,只增不减的状况增加了保支出压力。三是部门支出执行进度偏慢,财政资金和政策统筹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财政改革任务艰巨等等。对此,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三江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提出了有益的意见,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恳请各位主任、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工作指导和支持。

  对于2016年度同级审计反映的问题,财政及相关部门分别作了说明,并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整改情况已专题报告审计局。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的有关决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主动,抓收入增财力。强化收入组织工作,落实部门征管责任,定期研判经济形势,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及时解决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收入大起大落。建立部门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税收信息,互相支持,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实现收入预期目标。密切关注国家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动向,吃透并把握有关财政政策精神要求,多方位争取上级支持,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财力保障。

  (二)优化支出,控一般保重点。注重优化结构,合理安排教育、社保、医疗、农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确保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效。建立财政综合扶贫投入机制,整合使用各类支农资金,从各个方面和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扶贫,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做好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回收和使用,减少资金沉淀,确保财政资金良性循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遏制公用支出反弹,节约资金统筹用于补短板、保民生,竭尽全力保障人员经费需求。

  (三)深化改革,重管理强绩效。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加强部门事业发展规划与部门预算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衔接,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和可行性论证,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率。认真做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覆盖面。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健全地方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对强农惠农、民生保障等资金使用监督,防范资金运行风险。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狠抓工作落实,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2017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决战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作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一、三江县2016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二、三江县2016年度一般预算转移性收支决算表

  表三、2016年度三江县公共财政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表

  表四、三江县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

  表五、三江县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六、三江县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表

  三江侗族自治县2016年决算报告名词解释

  财政预算:财政预算是政府活动计划的一个反映,它体现了政府及其财政活动的范围、政府在特定时期所要实现的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预算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收支安排的预测、计划。它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在日常生活乃至国家行政管理中被广泛采用。就财政而言,财政预算就是由政府编制、经立法机关审批、反映政府一年财政年度内的收支状况的计划。

  调整预算: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中发生收支增减变化,由政府委托财政部门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按照要求,报告中的2016年预算数为调整预算数。

  财政决算:政府、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年度会计报告。是根据年度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编制的。决算同预算相适应,通过决算可以检查和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包括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原公共财政预算,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更名为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支出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年终结余。

  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中省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与省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支出、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调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因平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而从基金结余和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以及债券转贷收入、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等。

  税收返还: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为保证地方既得利益,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与省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支出具体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以及其它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公用支出和零星支出等。

  “营改增”:营改增:是改变对产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方式,将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其目的就是减少重复纳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可以说是一项减税的政策。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或有债务:是指政府在将来可能承担的潜在债务,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水利、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建设。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是公共财政在一定阶段的实施理念或表现形式,是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在相关民生领域的倾斜。具体而言,“民生支出”就是在整个财政支出安排中,通过制度性合理安排,实现用于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项目,以引导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提高人民生活。综上,“民生支出”分为五个层次。最低需求:解决生计问题和基本技能培养,关乎人们的生存和维持,包括基础教育、就业与社保、医疗卫生、扶贫、廉租住房和收入分配等。正常生活:高等教育(包括知识、技能培训)、计划生育。精神层面:文化、体育、传媒。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正常活动:社会维稳,公共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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