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决算)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10-0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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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部署,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三办〔2021〕20号)工作要求,我们积极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南宁鉴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对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机构设置。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三江县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措施,目前我县没有设置专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但明确专职管理股室。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105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预算股牵头开展工作。

(二)制度建设。截至目前已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2014年制定了《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107号)、《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三江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106号)以及《三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三办〔2021〕20号)等13个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2月,根据三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三财政〔2022〕47号)要求,布置和指导各预算单位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分析2021年部门预算资金投入、产出情况和完成效果,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计96个项目,金额22921.89万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77个部门,金额356745.12万元。经财政部门业务股室评审,各部门和单位自评总体良好,增强部门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理念。

(二)重点绩效情况

根据三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再评价的通知》(三财政〔2022〕27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21年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纳入专家再评价的项目和单位如下: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单位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一、部门整体预算收支

1

三江县行政审批局

部门整体支出

2

三江县农业农村局

部门整体支出

3

三江县老堡乡人民政府

部门整体支出

二、项目预算收支

1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江县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经费

2

三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扶贫项目管理费

3

三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扶贫发展项目

4

三江县融媒体中心

宣传专项经费

5

三江县统计局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项目

6

三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三江县基层立法点建设和运行工作经费

7

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本级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经费

8

三江县教育局核算中心

全县教育系统职工工资总额2%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

9

三江县应急管理局

应急综合业务经费

10

三江县水利局

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11

三江县卫生健康局

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配套经费

12

三江县市容市政监督管理站

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服务及原填埋场渗透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开展评价的3个部门及12个项目年初预算12425.96万元,调整预算30248.15万元,其中:2021年12个项目年初预算3579.83万元,调整预算3174.93万元;3个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8846.13万元,调整预算27073.22万元。预算绩效再评价结果为“优秀”等级7个,其中部门整体1个、项目6个;“良好”等级6个,其中部门整体1个、项目5个;“中”等级2个,其中部门整体1个、项目1个。

(三)结果应用

1.评价结果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数量15个,增强财政预算的透明性,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其中:预算安排取消项目2个,金额179.8万元;压减项目2个,金额120万元。

3.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三江县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的通知》(三督绩办〔2022〕36号)要求,绩效考评指标“结果应用管理”(3分),包括:一是按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二是落实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一体化系统考核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部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三是按要求在政府统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本部门的预、决算信息,并将绩效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按时完成得0.5分,否则不得分。

4.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落实“过紧日子”预算工作。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三政办函〔2022〕34号)要求,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报送,绩效目标设置完整性及补编等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评。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部门整体支出再评价2021年3个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预算资金为27073.22万元(调整预算数),涵盖了被评价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从评价结果看,3个预算部门最高得分94.9分,最低得分74分,评价结果总体情况良好。

1)预算编制方面。3个部门均能够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部门收入编入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能按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细化;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农业农村局、老堡乡政府汇总直属二层机构的预算形成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及细化程度较好。

2)预算执行方面。大部分资金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部门预决算信息能按规定时间、内容、程序公开;部分单位建立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进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由于财政库存款调度困难原因,全年预算执行率偏低。

3)履职及效益方面。整体绩效评价的3个部门,能够积极履行部门职责,较好地完成部门职能工作,其中有2个部门在2021年度三江县“4+1”专项工作绩效考评、综合绩效考评评为一等次,部门履职基本达到预期社会效益

(二)项目支出再评价按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从2021年预算安排项目中选取县乡村振兴局等11个单位实施的12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项目资金年初预算为3579.83万元,调整预算3174.93万元。从评价结果看,12个项目中最高得分95.5分,最低得分79分,评价结果总体情况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从评价的3个部门整体支出及12个项目支出进度分析,全年支出进度达不到财政资金支出序时进度90%以上的要求,支出进度慢的原因,既有财政库存款调度困难的原因,也有项目实施进度慢未按时完工而影响支出进度。

(二)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一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个别单位采购过程不够规范,缺少采购邀请、接受邀请单位资质材料、确定服务单位方式、提交领导班子讨论议案材料等。二是合同管理不待规范,存在服务期限与实际不相符等问题三是项目监督管理亟待加强,存在对项目的实施监管不到位现象。

(三) 项目资金管理方面。部分单位的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审批手续不完整,审核控制不严格。

(四)会计基础工作方面。部分单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的情况,个别单位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不全,记账凭证未打印、未装订成册;未按项目分类核算,无法及时、准确反映项目使用资金情况。

(五)制度建设方面。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够,“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够。

(六)绩效评价管理方面。部分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视不够,对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不科学,有的单位没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存在问题进行客观分析与评价,没有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化项目责任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实施效果。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项目资金支出审核控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审批手续批;二是大额资金开支应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机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一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建设项目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防范重大经济活动风险,提高部门履职和项目实施的效率和效果。二是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可操作性。

(三)加强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牢固树立绩效管理意识,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把实现绩效目标和完成项目预算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充分应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认真分析部门预算执行、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财政加强对县级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是以预算一体化改革为契机,上级财政应统一制订规划申报、评价各类表格,促进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建议上级财政协调解决设立专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培养县级预算绩效管理专职人员,进一步提高县级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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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三江县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08 16:05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三江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部署,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三办〔2021〕20号)工作要求,我们积极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南宁鉴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对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机构设置。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三江县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措施,目前我县没有设置专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但明确专职管理股室。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105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预算股牵头开展工作。

(二)制度建设。截至目前已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2014年制定了《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107号)、《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三江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106号)以及《三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三办〔2021〕20号)等13个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2月,根据三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三财政〔2022〕47号)要求,布置和指导各预算单位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分析2021年部门预算资金投入、产出情况和完成效果,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计96个项目,金额22921.89万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77个部门,金额356745.12万元。经财政部门业务股室评审,各部门和单位自评总体良好,增强部门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理念。

(二)重点绩效情况

根据三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再评价的通知》(三财政〔2022〕27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21年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纳入专家再评价的项目和单位如下: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单位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一、部门整体预算收支

1

三江县行政审批局

部门整体支出

2

三江县农业农村局

部门整体支出

3

三江县老堡乡人民政府

部门整体支出

二、项目预算收支

1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江县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经费

2

三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扶贫项目管理费

3

三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扶贫发展项目

4

三江县融媒体中心

宣传专项经费

5

三江县统计局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项目

6

三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三江县基层立法点建设和运行工作经费

7

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本级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经费

8

三江县教育局核算中心

全县教育系统职工工资总额2%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

9

三江县应急管理局

应急综合业务经费

10

三江县水利局

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11

三江县卫生健康局

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配套经费

12

三江县市容市政监督管理站

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服务及原填埋场渗透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开展评价的3个部门及12个项目年初预算12425.96万元,调整预算30248.15万元,其中:2021年12个项目年初预算3579.83万元,调整预算3174.93万元;3个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8846.13万元,调整预算27073.22万元。预算绩效再评价结果为“优秀”等级7个,其中部门整体1个、项目6个;“良好”等级6个,其中部门整体1个、项目5个;“中”等级2个,其中部门整体1个、项目1个。

(三)结果应用

1.评价结果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数量15个,增强财政预算的透明性,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其中:预算安排取消项目2个,金额179.8万元;压减项目2个,金额120万元。

3.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三江县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的通知》(三督绩办〔2022〕36号)要求,绩效考评指标“结果应用管理”(3分),包括:一是按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二是落实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一体化系统考核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部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三是按要求在政府统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本部门的预、决算信息,并将绩效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按时完成得0.5分,否则不得分。

4.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落实“过紧日子”预算工作。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三政办函〔2022〕34号)要求,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报送,绩效目标设置完整性及补编等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评。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部门整体支出再评价2021年3个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预算资金为27073.22万元(调整预算数),涵盖了被评价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从评价结果看,3个预算部门最高得分94.9分,最低得分74分,评价结果总体情况良好。

1)预算编制方面。3个部门均能够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部门收入编入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能按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细化;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农业农村局、老堡乡政府汇总直属二层机构的预算形成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及细化程度较好。

2)预算执行方面。大部分资金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部门预决算信息能按规定时间、内容、程序公开;部分单位建立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进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由于财政库存款调度困难原因,全年预算执行率偏低。

3)履职及效益方面。整体绩效评价的3个部门,能够积极履行部门职责,较好地完成部门职能工作,其中有2个部门在2021年度三江县“4+1”专项工作绩效考评、综合绩效考评评为一等次,部门履职基本达到预期社会效益

(二)项目支出再评价按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从2021年预算安排项目中选取县乡村振兴局等11个单位实施的12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项目资金年初预算为3579.83万元,调整预算3174.93万元。从评价结果看,12个项目中最高得分95.5分,最低得分79分,评价结果总体情况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从评价的3个部门整体支出及12个项目支出进度分析,全年支出进度达不到财政资金支出序时进度90%以上的要求,支出进度慢的原因,既有财政库存款调度困难的原因,也有项目实施进度慢未按时完工而影响支出进度。

(二)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一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个别单位采购过程不够规范,缺少采购邀请、接受邀请单位资质材料、确定服务单位方式、提交领导班子讨论议案材料等。二是合同管理不待规范,存在服务期限与实际不相符等问题三是项目监督管理亟待加强,存在对项目的实施监管不到位现象。

(三) 项目资金管理方面。部分单位的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审批手续不完整,审核控制不严格。

(四)会计基础工作方面。部分单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的情况,个别单位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不全,记账凭证未打印、未装订成册;未按项目分类核算,无法及时、准确反映项目使用资金情况。

(五)制度建设方面。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够,“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够。

(六)绩效评价管理方面。部分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视不够,对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不科学,有的单位没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存在问题进行客观分析与评价,没有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化项目责任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实施效果。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项目资金支出审核控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审批手续批;二是大额资金开支应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机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一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建设项目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防范重大经济活动风险,提高部门履职和项目实施的效率和效果。二是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可操作性。

(三)加强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牢固树立绩效管理意识,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把实现绩效目标和完成项目预算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充分应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认真分析部门预算执行、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财政加强对县级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是以预算一体化改革为契机,上级财政应统一制订规划申报、评价各类表格,促进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建议上级财政协调解决设立专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培养县级预算绩效管理专职人员,进一步提高县级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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