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2年度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一)转移支付总收入
2022年度,上级下达三江县转移支付总收入302926万元,同比下降1.42%。具体构成:
1.返还性收入3844万元。其中:增值税返还收入65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979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财政统筹使用。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6899万元。包括:体制补助收入176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5459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521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746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转移支付收入78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866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2505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88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973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8571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77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313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9440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339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82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539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40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6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21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1165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1083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8972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970万元。
上述转移支付资金,要求专款专用的,按上级规定使用。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财政统筹使用,用于平衡县级财力,主要安排人员工资、教育、卫生、民生等方面支出。对个别下达较迟或部门未申请拨款的指标相应结转下年使用。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18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899万元、教育1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4万元、卫生健康522万元、节能环保2415万元、城乡社区1458万元、农林水15612万元、交通运输194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395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250万元、金融10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2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646万元、其他收入120万元。
以上专项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按上级规定专款专用。对个别下达较迟或部门未申请拨款的指标相应结转下年使用。
(二)转移支付总支出
转移支付资金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转移支付资金性质,统筹用于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保障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民生项目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全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能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并按上级规定专款专用。对个别下达较迟或部门未申请拨款的指标相应结转下年。
2022年,综合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本县财政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全县总财力361692万元。2022年公共财政支出2863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1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6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7万元,年终结余53383万元。
(三)转移支付结余
2022年结转下年使用53383万元,为转移支付结余。转移支付结余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67万元、教育支出17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4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85万元、农林水支出195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9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7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5万元、金融支出53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94万元、其他支出36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2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366万元。
2022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年内支出855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征地拆迁、农村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等方面。
2022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年终结余10903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费),其中:当年补助6万元、上年结转13万元 。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