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9-20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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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9年9月11日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县长助理、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 冰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已向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财政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总揽,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三江新发展”战略目标,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增收为核心,坚持“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积极探索破解财源匮乏、收支矛盾、债务风险和财税体制改革等诸多难题,财政保持平稳良好运行态势,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

  决算汇编期间,按自治区财政决算相关要求,部分收支略有调整变动。因此,决算数与向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有所变化。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45340万元,增长13.96%。其中:税收收入38634万元,增长15.10%,占财政收入的85.2%;非税收入6706万元,增长7.85%。

  各级次收入入库情况:一是上划中央收入16661万元,同比增长25.94%。其中,上划“两税”收入11589万元,增长27.02%;上划所得税收入4950万元,增长20.82%。二是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5675万元,同比增长27.3%。三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004万元,同比增长4.10%。

  1.财政总收入决算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301039万元,同比增长12.89%。构成: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00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298万元,增长2.63%;非税收入6706万元,增长7.85%。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9.15%,比上年上升了1个百分点。

  (2)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43276万元。具体:

  ①返还性补助收入4100万元。其中:增值税返还收入65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223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5285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63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686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95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163万元(含市级212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3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30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0711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7957万元(含市级10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672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3645万元(含市级59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转移支付收入25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03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3065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987万元(含专项102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6207万元(专项),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4380万元(含市级20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专款安排。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万元(含市级26万元)、公共安全5万元、教育5820万元(含市级1778万元)、科学技术4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495万元(含市级6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705万元(含市级16万元)、节能环保2468万元、城乡社区5322万元(含市级40万元)、农林水39635万元(含市级15421万元)、交通运输419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300万元(含市级2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205万元(含市级185万元)、金融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2941万元、住房保障7467万元(含市级4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210万元、其他收入78万元(含市级18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按规定专款专用。对下达较迟或部门未申请拨款的专项相应结转下年使用。

  (3)债务(转贷)收入16900万元。为新增债券资金。

  (4)上年结余收入2567万元。

  (5)调入资金15292万元。按“国办发〔2014〕70号”的“留在财政中的结转资金,不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要求,因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大,调入资金综合统筹,弥补不足。

  2.财政支出决算

  2018年,财政支出总计294964万元。构成是: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8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20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98128万元的97.96%,同比增长11.30%。其中,支撑GDP的“财政八项支出”195983万元,同比增长10.69%。

  (2)上解支出。2018年上解支出511万元。一是定额专项上解340万元;二是粮食风险基金上解138万元;三是其他上解33万元(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上解)。

  (3)债务还本支出。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400万元。

  3.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总计301039万元,财政支出总计29496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075万元,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上级专项资金。转列入2019年预算安排。具体科目如表(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结转下年使用数

 
 

公共财政支出

607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国防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296

 

教育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1400

 

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

787

 

交通运输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94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金融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2645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其他支出()

 

 

  特别说明:自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的本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年度预算执行终结后,自治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决算数比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调整预算数多12217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6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6304万元,调入资金增加5292万元。按照《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上述事项无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批。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7221万元。具体:

  (1)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4407万元,同比增长21.4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196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99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04万元。

  (2)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1655万元(其中市级补助专项6702万元),同比增长136.5%。

  (3)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159万元。

  (4)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2248万元。具体:

  (1)政府性基金支出46956万元,同比增长13.75%。

  (2)调出资金15292万元。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综合统筹。

  ⒊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722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224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973万元,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专项使用。

  特别说明:年度执行终结,本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决算数比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调整预算数增加3990万元,主要是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825万元,上级补助增加3165万元,按“以收定支”原则,支出相应增加。批准的调整预算数中,其中调出资金10000万元,由于稳增长“财政八项支出”的需要,年终根据土地出让金收入情况再调出5292万元入公共预算统筹,弥补财力缺口。

  (三)财政专户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财政专户总收入92.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2.4万元(为教育收费),上年结余收入15.2万元。2018年,财政专户支出95.8万元(为教育支出)。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1.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6家国有独资企业无股利、收益上缴县财政。因而未单独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决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5121万元。具体是:

  (1)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428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029万元,同比增长13.3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255万元,同比下降8.59%。

  (2)上年结余83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7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892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25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018万元,同比增长24.4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238万元,上年此项支出37186万元(含补缴),不可比。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512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2225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86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7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875万元。而当年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02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1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万元。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18年,自治区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94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3800万元、专项债务10400万元。

  2.2018年政府债务余额情况。年未,全县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91020万元,比上年的67428万元增长34.99%。各项风险指标均在安全区域。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86290万元(即一般76190万元、专项10100万元),年末债务余额在限额内;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066万元(垃圾填埋场建设2140万元、中医院北欧医疗设备贷款926万元),同比下降14.14%;负有一定救助责任负债1664万元,同比下降4.15%。年未政府性债务逾期额5264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和使用情况。2018年,获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26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6900万元(其中脱贫攻坚9896万元)、专项债券100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具体为:

  (1)一般债券支出16900万元。脱贫攻坚的9896万元安排了12个安置点搬迁项目,余下的7004万元用于以下公益性项目: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公路建设2250万元。其中,斗江至和平750万元,20户以上通屯路1500万元(贫困发生率25%以下非贫困村)。二是乡改镇建设700万元。三是侗族大歌保护利用350万元。四是粮食储备库1400万元。五是档案馆建设700万元。六是3个市政设施项目1604万元(其中:福临路700万元、福桥西路扩建354万元、博物馆北路550万元)。

  (2)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0000万元。用于浔江岛工程5000万元、火车南站安置地建设5000万元。

  4.地方政府债券余额情况。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400万元,应付债券利息2188万元,新增转贷地方债券26900万元。截止2018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券余额81286万元,其中:新增地方债券68500万元(一般债券58500万元,专项债券10000万元),置换债券12786万元(一般债券)。

  (七)土地融资贷款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批准我县土地收储贷款额度10000万元。2017年年未,贷款10000万元,用于浔江半岛片区征地拆迁补偿。截止2018年底已偿还完全部贷款本金。

  (八)预算周转金、预备费使用情况说明

  1.预算周转金。按《预算法》第四十一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要求,因当年未有净结余,未增设。2018年,县级预算周转金30万元,为历年形成,当年未使用。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978万元。全部用于增人增支、脱贫攻坚等民生支出。

  (九)超收收入安排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1.超收收入安排。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年初预算21453万元,实际23004元,超收1551万元。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缺口大,超收用于补充财力不足。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置。按《预算法》和“国办发〔2014〕70号”“关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可按规模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和债务风险防控。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超收1551万元,因当年财力紧缺,用于弥补预算资金不足,收支相抵,当年没有结余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十)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各部门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283万元(含公务用车购置费不可比因素),增长25.17%,剔除公务用车购置费后,同口径比较下降0.22%,达到零增长要求。其中公共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1208万元(含车辆购置费),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

  2.公务接待费282万元,下降0.35%,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66万元,下降0.37%。

  3.公务用车购置费378万元,比上年118万元增长220.34%,在柳州市下达限额内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自治区暂停了多年的公务车购置,2017年后恢复常态化管理。2018年,我县在柳州市下达限额内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的公务用车及时报废、空编车辆和部分事业单位生产性和特殊业务用车进行了更新和配备共35辆,增加了车辆购置费。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3万元,下降0.16%,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64万元,下降0.18%。

  需要说明的是: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压减“三公”经费,本县“三公”经费规模已很小。近年来,我县扶贫攻坚、乡镇振兴以及对外交流增多,保留的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护费不断增加,保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压力大。

  (十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县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7479万元,经批准用于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及民生支出。年终结余4565万元,为未完工待结算项目资金。

  (十二)全县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规模12181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2470万元;工程类采购95322万元;服务类采购14022万元。2018年实际采购规模119444万元,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12046万元;工程类实际采购94226万元;服务类实际采购13172万元。节约资金2370万元,节约率1.95%。

  (十三)权责发生制有关情况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规定,2018年全县财政总预算权责发生制列支1464万元,挂“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同比下降71.8%。主要是部分单位的上级专项资金,受项目施工期限等方面限制,未使用完,需结转下一年度支付。对上述资金,将在2018年预算执行中督促部门加强管理,及时结算拨付,尽快发挥效益。

  (十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75个县直部门单位(含二层机构)申报了178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金额28315万元,达到本县财政预算支出金额的26.1%,为县级项目支出金额的75.5%。当年开展对上年度县本级预算项目绩效再评价单位(项目)共计8个1251万元,为年初项目申报额的4.4%。37个部门预算单位(含15个乡镇)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20587万元,占本县财政预算支出的18.9%。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50,70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748.31万元,占资产总量32.61%;固定资产123,520.51万元,占资产总量49.27%;在建工程34,396.43万元,占资产总量13.72%;长期投资和其他5308.4万元,占资产总量2.12%;无形资产5,733.47万元,占资产总量2.29%。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资产清查,严格资产审批制度,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落实自治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和预算执行效果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和人大常委会有关意见,注重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较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强化收入征管,提高保障能力。一是财税部门协作配合,坚持总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围绕收入目标,落实稳增长各项减费降税措施,努力克服结构性减税等政策影响,及时研判经济运行和税源变化,精准找问题,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二是通过对各乡镇、各预算单位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全面清理,清理收回资金37479万元,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收回存量用于扶贫攻坚和重点支出34280万元。三是全力向上争取财力和政策支持。加强政策研究,会同主管部门积极申报项目,全年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资金281831万元,同比增长16.4%,缓解了财政困难,为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重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公共财政导向,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为目标,统筹安排财力,着力优化结构,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各项重点民生项目实施、民生事业发展。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254697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87.21%,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加快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教育支出5.8176亿元,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补助等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师待遇和扶贫助学,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42亿元。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支付就业创业,为弱势群体提供生活保障,提升城乡低保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水平;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对象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资助建档立卡户、特困群众、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三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083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等,改善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条件,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和乡村卫生所建设,促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四是促进文体事业蓬勃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64万元。支持图书馆和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合理利用,支持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体育生活需求。五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投入1422万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改造、生态补偿等,构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打造绿水青山美丽三江。六是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战略。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精准施策和精准推进,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农林水支出8.1256亿元,重点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经济发展,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其中强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3223亿元,重点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金融扶贫等,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专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资金精准到位发挥效益,切实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农民逐步脱贫致富。六是加大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投入。住房保障支出4870万元。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确保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同时,支持综合整治、社会管理等,提高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3.服务经济大局,促进持续发展。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缓解扶贫生态搬迁等重点建设的资金紧缺压力。二是突出项目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统筹各类财政资金,盘活部门结余,加大各项资金整合,确保精准扶贫及支持城乡道路、市政设施提升、生态环境改善等重点需求,增强发展活力。三是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重点企业、产业发展,努力培植财源,壮大财源基础。

  4.规范债务管理,严防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从严规范举债行为,健全完善制度,增强债务风险防控措施,2018年全县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全面清理核实政府存量债务,建立债务清单,对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开展政府举债融资担保行为排查,严守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积极筹集资金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年共筹集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8943万元(含政府债券)。全县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5.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管理规范。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严格按照经济分类编制。推进预算会审公开,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建立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按月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对执行率较低单位的督查。二是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全县93个一级预算部门(含15个乡镇)在县级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应公开范围全覆盖。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单位县级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管理与评价,聘请中介机构对2017年度具有代表性的8个县级重点支出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推动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迈进。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监控及监督。使用扶贫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逐环节全流程监控,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有效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五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开展资产清查核实,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转让、出让、出租监督管理。六是深化财政支付改革。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加强财政、银行、预算单位横向纵向对接,以及资金申请、拨付、清算等流程动态监控,实现单位支付行为规范化,同时规范单位支出行为。七是财政投资预、结算评审成效明显,分别完成涉及交通、教育等多领域的投资预算控制价评审和竣工结算评审项目161个12.11亿元、78个1.979亿元,预算控制价评审金额10.486亿元、竣工结算评审金额1.766亿元,预算控制价评审、竣工结算评审分别核减1.625亿元和0.213亿元,审减率分别是13.42%、10.76%,有效控制了工程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损失浪费现象。八是全面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动预算单位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督促单位及时清理往来事项,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反映政府整体财务运行状况。九是围绕实施透明预算、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加强库款管理等工作,规范财政管理,切实提高理财水平和运行绩效,我县在全区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获奖励金847万元。

  三、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从2018年财政运行情况可见,我县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方面。财源基础薄弱,骨干税源匮乏,收入增长与实际税源有差距,收入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小,财政自给率低,对上级财政依赖性极强。二是支出方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脱贫攻坚、民生政策所需资金巨大,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部分部门一些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严重影响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改革管理方面。尽管全县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加与财政稳健运行的矛盾突出,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部门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不够,依法理财意识有待增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找准症结、突破点,综合施策,积极稳妥地应对。

  关于2018年度同级审计反映的问题,财政及相关部门分别作了说明,并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整改情况已专题报告审计局。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的有关决议,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强化组织收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依法治税,摸清财源底数,发掘新的税收增长点,增强税收增长后劲。同时,深化部门合力作用,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和潜在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加强税收预测分析,提高收入的预判能力并妥善应对,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坚持提升总量与优化结构并重,关注收入结构,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促进可用财力稳定增长,努力完成收入预期目标。三是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动向,及时掌握上级政策和上级转移支付支持方向,全力配合部门做好资金争取。主动对接,积极跟进,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和债券支持,补齐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短板,增强财政保障水平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增加民生供给需求。一是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投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群众切身利益的刚性支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调优支出结构,保障工资、养老金和机构运转,落实好人员待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主动补好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保障脱贫攻坚由注重“数量”到“质量”、由“全面支持”到“重点突破”的转变,让人人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四是加强民生保障,持续改善民生,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救助,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医保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和幸福感。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大部门项目支出和上级专项支出进度的督促与监管,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时效。四是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科学规划,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加强动态管理,防止财政资金二次沉淀和效益低下。五是加强债务规模、结构、风险监控,坚持依法依规融资,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六是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财政业务和财政资金的一体化系统,实现业务操作规范化及系统间数据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财政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合理用财,全力服从服务全县大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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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三江县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9-20 18:29

来源: 县财政局

  ---在2019年9月11日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县长助理、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 冰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已向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财政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总揽,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三江新发展”战略目标,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增收为核心,坚持“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积极探索破解财源匮乏、收支矛盾、债务风险和财税体制改革等诸多难题,财政保持平稳良好运行态势,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

  决算汇编期间,按自治区财政决算相关要求,部分收支略有调整变动。因此,决算数与向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有所变化。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45340万元,增长13.96%。其中:税收收入38634万元,增长15.10%,占财政收入的85.2%;非税收入6706万元,增长7.85%。

  各级次收入入库情况:一是上划中央收入16661万元,同比增长25.94%。其中,上划“两税”收入11589万元,增长27.02%;上划所得税收入4950万元,增长20.82%。二是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5675万元,同比增长27.3%。三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004万元,同比增长4.10%。

  1.财政总收入决算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301039万元,同比增长12.89%。构成: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00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298万元,增长2.63%;非税收入6706万元,增长7.85%。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9.15%,比上年上升了1个百分点。

  (2)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43276万元。具体:

  ①返还性补助收入4100万元。其中:增值税返还收入65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223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5285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63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686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95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163万元(含市级212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3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30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0711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7957万元(含市级10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672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3645万元(含市级59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转移支付收入25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03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3065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987万元(含专项102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6207万元(专项),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4380万元(含市级20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专款安排。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万元(含市级26万元)、公共安全5万元、教育5820万元(含市级1778万元)、科学技术4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495万元(含市级6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705万元(含市级16万元)、节能环保2468万元、城乡社区5322万元(含市级40万元)、农林水39635万元(含市级15421万元)、交通运输419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300万元(含市级2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205万元(含市级185万元)、金融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2941万元、住房保障7467万元(含市级4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210万元、其他收入78万元(含市级18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按规定专款专用。对下达较迟或部门未申请拨款的专项相应结转下年使用。

  (3)债务(转贷)收入16900万元。为新增债券资金。

  (4)上年结余收入2567万元。

  (5)调入资金15292万元。按“国办发〔2014〕70号”的“留在财政中的结转资金,不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要求,因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大,调入资金综合统筹,弥补不足。

  2.财政支出决算

  2018年,财政支出总计294964万元。构成是: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8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20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98128万元的97.96%,同比增长11.30%。其中,支撑GDP的“财政八项支出”195983万元,同比增长10.69%。

  (2)上解支出。2018年上解支出511万元。一是定额专项上解340万元;二是粮食风险基金上解138万元;三是其他上解33万元(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上解)。

  (3)债务还本支出。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400万元。

  3.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总计301039万元,财政支出总计29496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075万元,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上级专项资金。转列入2019年预算安排。具体科目如表(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结转下年使用数

 
 

公共财政支出

607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国防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296

 

教育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1400

 

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

787

 

交通运输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94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金融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2645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其他支出()

 

 

  特别说明:自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的本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年度预算执行终结后,自治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决算数比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调整预算数多12217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6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6304万元,调入资金增加5292万元。按照《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上述事项无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批。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7221万元。具体:

  (1)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4407万元,同比增长21.4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196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99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04万元。

  (2)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1655万元(其中市级补助专项6702万元),同比增长136.5%。

  (3)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159万元。

  (4)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2248万元。具体:

  (1)政府性基金支出46956万元,同比增长13.75%。

  (2)调出资金15292万元。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综合统筹。

  ⒊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722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224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973万元,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专项使用。

  特别说明:年度执行终结,本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决算数比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调整预算数增加3990万元,主要是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825万元,上级补助增加3165万元,按“以收定支”原则,支出相应增加。批准的调整预算数中,其中调出资金10000万元,由于稳增长“财政八项支出”的需要,年终根据土地出让金收入情况再调出5292万元入公共预算统筹,弥补财力缺口。

  (三)财政专户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财政专户总收入92.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2.4万元(为教育收费),上年结余收入15.2万元。2018年,财政专户支出95.8万元(为教育支出)。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1.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6家国有独资企业无股利、收益上缴县财政。因而未单独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决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5121万元。具体是:

  (1)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428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029万元,同比增长13.3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255万元,同比下降8.59%。

  (2)上年结余83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7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892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25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018万元,同比增长24.4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238万元,上年此项支出37186万元(含补缴),不可比。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512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2225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86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7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875万元。而当年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02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1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万元。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18年,自治区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94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3800万元、专项债务10400万元。

  2.2018年政府债务余额情况。年未,全县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91020万元,比上年的67428万元增长34.99%。各项风险指标均在安全区域。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86290万元(即一般76190万元、专项10100万元),年末债务余额在限额内;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066万元(垃圾填埋场建设2140万元、中医院北欧医疗设备贷款926万元),同比下降14.14%;负有一定救助责任负债1664万元,同比下降4.15%。年未政府性债务逾期额5264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和使用情况。2018年,获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26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6900万元(其中脱贫攻坚9896万元)、专项债券100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具体为:

  (1)一般债券支出16900万元。脱贫攻坚的9896万元安排了12个安置点搬迁项目,余下的7004万元用于以下公益性项目: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公路建设2250万元。其中,斗江至和平750万元,20户以上通屯路1500万元(贫困发生率25%以下非贫困村)。二是乡改镇建设700万元。三是侗族大歌保护利用350万元。四是粮食储备库1400万元。五是档案馆建设700万元。六是3个市政设施项目1604万元(其中:福临路700万元、福桥西路扩建354万元、博物馆北路550万元)。

  (2)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0000万元。用于浔江岛工程5000万元、火车南站安置地建设5000万元。

  4.地方政府债券余额情况。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400万元,应付债券利息2188万元,新增转贷地方债券26900万元。截止2018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券余额81286万元,其中:新增地方债券68500万元(一般债券58500万元,专项债券10000万元),置换债券12786万元(一般债券)。

  (七)土地融资贷款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批准我县土地收储贷款额度10000万元。2017年年未,贷款10000万元,用于浔江半岛片区征地拆迁补偿。截止2018年底已偿还完全部贷款本金。

  (八)预算周转金、预备费使用情况说明

  1.预算周转金。按《预算法》第四十一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要求,因当年未有净结余,未增设。2018年,县级预算周转金30万元,为历年形成,当年未使用。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978万元。全部用于增人增支、脱贫攻坚等民生支出。

  (九)超收收入安排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1.超收收入安排。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年初预算21453万元,实际23004元,超收1551万元。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缺口大,超收用于补充财力不足。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置。按《预算法》和“国办发〔2014〕70号”“关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可按规模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和债务风险防控。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超收1551万元,因当年财力紧缺,用于弥补预算资金不足,收支相抵,当年没有结余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十)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各部门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283万元(含公务用车购置费不可比因素),增长25.17%,剔除公务用车购置费后,同口径比较下降0.22%,达到零增长要求。其中公共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1208万元(含车辆购置费),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

  2.公务接待费282万元,下降0.35%,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66万元,下降0.37%。

  3.公务用车购置费378万元,比上年118万元增长220.34%,在柳州市下达限额内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自治区暂停了多年的公务车购置,2017年后恢复常态化管理。2018年,我县在柳州市下达限额内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的公务用车及时报废、空编车辆和部分事业单位生产性和特殊业务用车进行了更新和配备共35辆,增加了车辆购置费。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3万元,下降0.16%,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64万元,下降0.18%。

  需要说明的是: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压减“三公”经费,本县“三公”经费规模已很小。近年来,我县扶贫攻坚、乡镇振兴以及对外交流增多,保留的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护费不断增加,保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压力大。

  (十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县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7479万元,经批准用于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及民生支出。年终结余4565万元,为未完工待结算项目资金。

  (十二)全县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规模12181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2470万元;工程类采购95322万元;服务类采购14022万元。2018年实际采购规模119444万元,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12046万元;工程类实际采购94226万元;服务类实际采购13172万元。节约资金2370万元,节约率1.95%。

  (十三)权责发生制有关情况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规定,2018年全县财政总预算权责发生制列支1464万元,挂“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同比下降71.8%。主要是部分单位的上级专项资金,受项目施工期限等方面限制,未使用完,需结转下一年度支付。对上述资金,将在2018年预算执行中督促部门加强管理,及时结算拨付,尽快发挥效益。

  (十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75个县直部门单位(含二层机构)申报了178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金额28315万元,达到本县财政预算支出金额的26.1%,为县级项目支出金额的75.5%。当年开展对上年度县本级预算项目绩效再评价单位(项目)共计8个1251万元,为年初项目申报额的4.4%。37个部门预算单位(含15个乡镇)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20587万元,占本县财政预算支出的18.9%。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50,70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748.31万元,占资产总量32.61%;固定资产123,520.51万元,占资产总量49.27%;在建工程34,396.43万元,占资产总量13.72%;长期投资和其他5308.4万元,占资产总量2.12%;无形资产5,733.47万元,占资产总量2.29%。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资产清查,严格资产审批制度,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落实自治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和预算执行效果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和人大常委会有关意见,注重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较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强化收入征管,提高保障能力。一是财税部门协作配合,坚持总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围绕收入目标,落实稳增长各项减费降税措施,努力克服结构性减税等政策影响,及时研判经济运行和税源变化,精准找问题,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二是通过对各乡镇、各预算单位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全面清理,清理收回资金37479万元,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收回存量用于扶贫攻坚和重点支出34280万元。三是全力向上争取财力和政策支持。加强政策研究,会同主管部门积极申报项目,全年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资金281831万元,同比增长16.4%,缓解了财政困难,为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重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公共财政导向,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为目标,统筹安排财力,着力优化结构,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各项重点民生项目实施、民生事业发展。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254697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87.21%,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加快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教育支出5.8176亿元,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补助等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师待遇和扶贫助学,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42亿元。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支付就业创业,为弱势群体提供生活保障,提升城乡低保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水平;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对象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资助建档立卡户、特困群众、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三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083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等,改善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条件,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和乡村卫生所建设,促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四是促进文体事业蓬勃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64万元。支持图书馆和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合理利用,支持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体育生活需求。五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投入1422万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改造、生态补偿等,构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打造绿水青山美丽三江。六是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战略。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精准施策和精准推进,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农林水支出8.1256亿元,重点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经济发展,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其中强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3223亿元,重点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金融扶贫等,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专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资金精准到位发挥效益,切实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农民逐步脱贫致富。六是加大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投入。住房保障支出4870万元。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确保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同时,支持综合整治、社会管理等,提高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3.服务经济大局,促进持续发展。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缓解扶贫生态搬迁等重点建设的资金紧缺压力。二是突出项目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统筹各类财政资金,盘活部门结余,加大各项资金整合,确保精准扶贫及支持城乡道路、市政设施提升、生态环境改善等重点需求,增强发展活力。三是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重点企业、产业发展,努力培植财源,壮大财源基础。

  4.规范债务管理,严防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从严规范举债行为,健全完善制度,增强债务风险防控措施,2018年全县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全面清理核实政府存量债务,建立债务清单,对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开展政府举债融资担保行为排查,严守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积极筹集资金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年共筹集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8943万元(含政府债券)。全县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5.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管理规范。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严格按照经济分类编制。推进预算会审公开,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建立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按月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对执行率较低单位的督查。二是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全县93个一级预算部门(含15个乡镇)在县级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应公开范围全覆盖。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单位县级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管理与评价,聘请中介机构对2017年度具有代表性的8个县级重点支出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推动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迈进。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监控及监督。使用扶贫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逐环节全流程监控,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有效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五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开展资产清查核实,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转让、出让、出租监督管理。六是深化财政支付改革。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加强财政、银行、预算单位横向纵向对接,以及资金申请、拨付、清算等流程动态监控,实现单位支付行为规范化,同时规范单位支出行为。七是财政投资预、结算评审成效明显,分别完成涉及交通、教育等多领域的投资预算控制价评审和竣工结算评审项目161个12.11亿元、78个1.979亿元,预算控制价评审金额10.486亿元、竣工结算评审金额1.766亿元,预算控制价评审、竣工结算评审分别核减1.625亿元和0.213亿元,审减率分别是13.42%、10.76%,有效控制了工程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损失浪费现象。八是全面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动预算单位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督促单位及时清理往来事项,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反映政府整体财务运行状况。九是围绕实施透明预算、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加强库款管理等工作,规范财政管理,切实提高理财水平和运行绩效,我县在全区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获奖励金847万元。

  三、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从2018年财政运行情况可见,我县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方面。财源基础薄弱,骨干税源匮乏,收入增长与实际税源有差距,收入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小,财政自给率低,对上级财政依赖性极强。二是支出方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脱贫攻坚、民生政策所需资金巨大,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部分部门一些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严重影响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改革管理方面。尽管全县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加与财政稳健运行的矛盾突出,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部门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不够,依法理财意识有待增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找准症结、突破点,综合施策,积极稳妥地应对。

  关于2018年度同级审计反映的问题,财政及相关部门分别作了说明,并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整改情况已专题报告审计局。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的有关决议,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强化组织收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依法治税,摸清财源底数,发掘新的税收增长点,增强税收增长后劲。同时,深化部门合力作用,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和潜在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加强税收预测分析,提高收入的预判能力并妥善应对,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坚持提升总量与优化结构并重,关注收入结构,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促进可用财力稳定增长,努力完成收入预期目标。三是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动向,及时掌握上级政策和上级转移支付支持方向,全力配合部门做好资金争取。主动对接,积极跟进,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和债券支持,补齐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短板,增强财政保障水平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增加民生供给需求。一是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投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群众切身利益的刚性支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调优支出结构,保障工资、养老金和机构运转,落实好人员待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主动补好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保障脱贫攻坚由注重“数量”到“质量”、由“全面支持”到“重点突破”的转变,让人人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四是加强民生保障,持续改善民生,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救助,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医保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和幸福感。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大部门项目支出和上级专项支出进度的督促与监管,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时效。四是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科学规划,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加强动态管理,防止财政资金二次沉淀和效益低下。五是加强债务规模、结构、风险监控,坚持依法依规融资,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六是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财政业务和财政资金的一体化系统,实现业务操作规范化及系统间数据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财政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合理用财,全力服从服务全县大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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