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我县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规模,“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地控制,杜绝了铺张浪费。2017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1037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9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631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570万元),公务接待费288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2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1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
二、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
经汇总2017年全县单位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1025万元,同比增加12.39%,剔除车辆购置的因素,可比口径下降0.55%。其中公共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950万元,增长13.64%,剔除车辆购置因素,可比口径下降0.48%。财政部会同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
2.公务接待费283元,完成预算的98.26%,下降1.05%,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67万元,同比下降0.74%。全年公务接待及国(境)外公务接待5941批次37676人次。全县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杜绝了公务接待的浪费。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目标。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624万元,完成预算的98.89%,同比下降0.32%,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65万元,下降0.35%。
4. 公务用车购置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控制在上级下达的购置限额内。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2017年完成之后,暂停多年的公务车购置恢复常态化管理,一些超过使用年限的公务用车及时报废、空编车辆按规定进行了更新和配备,同时对部分事业单位生产性和特殊业务用车适当更新配备,增加了车辆购置费。2017年,更新购置车辆13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有量39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工具车23辆、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车辆共21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