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3年度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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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一)转移支付总收入
2023年度,上级下达三江县转移支付总收入313368万元,同比增长3.44%。具体构成:
1.返还性收入3844万元。其中:增值税返还收入65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979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7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07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财政统筹使用。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0503万元。包括:体制补助收入176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5885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601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7379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转移支付收入88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896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4674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974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542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61939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91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696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7670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696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27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827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20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2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4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273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971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949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047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02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187万元、教育159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32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1万元、卫生健康1314万元、节能环保1785万元、城乡社区1877万元、农林水24325万元、交通运输21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34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366万元、金融7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951万元、住房保障1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809万元、其他收入-120万元。
(二)转移支付总支出
转移支付资金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转移支付资金性质,统筹用于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保障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民生项目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全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能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并按上级规定专款专用。对个别下达较迟或部门未申请拨款的指标相应结转下年。
2023年,综合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本县财政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全县总财力451499万元。2023年公共财政支出32644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2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294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13万元,年终结余86680万元。
(三)转移支付结余
2023年结转下年使用86680万元,为转移支付结余。转移支付结余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2万元、教育支出1113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34万元、农林水支出479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26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0万元、金融支出51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3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3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14万元。
2023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年内支出320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征地拆迁、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等方面。
2023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年终结余20219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费),其中:当年补助7万元、上年结转19万元 。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