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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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部署,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三办〔2021〕20号)工作要求,我们积极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南宁鉴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对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机构设置。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三江县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措施,目前我县没有设置专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但明确专职管理股室。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105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预算股牵头开展工作。
(二)制度建设。截止目前已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2014年制定了《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107号)、《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三江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106号)以及《三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三办〔2021〕20号)等13个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4月,根据三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三财政〔2024〕54 号)要求,布置和指导各预算单位开展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分析2023年部门预算资金投入、产出情况和完成效果,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共计2440个项目,金额275548.35万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77个部门,金额431275.17万元。经财政部门业务股室评审,各部门和单位自评结果总体良好,部门“花钱必问效”意识较强。
(二)重点绩效情况
根据三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专家再评价的通知》(三财政〔2024〕8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23年度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纳入专家再评价的项目和单位如下: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单位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一、部门整体预算 | ||
1 | 三江县同乐苗族乡人民政府 | 部门整体预算收支 |
2 | 三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部门整体预算收支 |
3 | 三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门整体预算收支 |
二、预算项目 | ||
1 | 三江县乡村振兴局 | 县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发展项目 |
2 | 三江县农业农村局 | 三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 |
3 | 三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三江县环卫绿化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
4 | 三江县三江中学 | 2023年支持乡村振兴基础教育提质扩容项目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三江中学整体搬迁工程4#教学综合楼建设 |
5 | 三江县独峒镇人民政府 | 三江县具河稻螺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 |
6 | 三江县斗江镇人民政府 | 斗江镇河村三类物流仓储用地项目及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 |
7 | 三江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应急综合管理业务经费 |
8 | 三江侗族自治县公路发展中心 | 三江县农村公路水毁修复项目。 |
9 | 三江县卫生健康局 | 追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县级资金) |
10 | 三江县水利局 | 三江县城区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污水处理站至老码头段)建设资金 |
11 | 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三江县大队创建“平安畅通县区” |
12 | 三江县委员会县委县政府信访局 | 重大会议、活动信访局综合经费 |
对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开展评价的3个部门及12个项目年初预算13369.02万元,调整预算18022.98万元,其中:2023年12个项目年初预算3866.5万元,调整预算7651.92万元;3个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9502.52万元,调整预算10371.06万元。预算绩效再评价结果为“优秀”等级9个,其中:部门整体1个、预算项目8个;“良”等级6个,其中:部门整体2个、预算项目4个;“中”等级0个;“差”等级0个,具体情况如下。
(三)结果应用
1.评价结果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数量15个,增强财政预算的透明性,接受社会监督。
2.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对绩效好的预算资金原则上优先保障,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3.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三江县2023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三督绩办〔2023〕79号)要求,绩效考评指标“结果应用管理”分值为4分。(1)与预算安排挂钩:按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落实整改:落实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一体化系统考核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不限于整改情况报告、措施及佐证材料、一体化系统报送等)报送财政部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未报送整改情况视同不整改)。(3)信息公开:按要求在政府统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本部门的预、决算信息(含“三公经费”),并将绩效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时完成得1分,否则不得分(单位本部门的预、决算信息(含“三公经费”)若有任一项不完成的,不得分)。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部门整体支出再评价。对2023年3个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预算资金为10371.06万元(调整预算数),涵盖了被评价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从评价结果看,3个部门得分最高为92.06分,最低为82.72分,评价结果总体情况良好。
(1)预算编制方面。3个部门均能够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部门收入编入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能按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细化;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及细化程度较好。
(2)预算执行方面。大部分资金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部门预决算信息能按规定时间、内容、程序公开;部分单位建立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进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
(3)履职及效益方面。整体绩效评价3个部门能够积极履行职责,较好完成部门绩效目标任务,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等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社会效果。其中三江县同乐苗族乡人民政府在“三江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情况通报(2023年第十一期)”中列入“优秀单位”。荣获三江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项目支出再评价。按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从2023年预算安排项目中选取县乡村振兴局等12个单位实施的12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项目年初预算3866.5万元,调整预算7651.92万元。从评价结果看,绩效评价最高得分为96.55分,最低得分为81.2分,评价为“优”等级8个,占评价项目的67%,“良”等级4个,评价结果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项目产出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项目绩效明显。
四、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部分项目支出进度较低,低于60%,影响资金支出进度指标考核,资金支付率底的原因包括财政库存款调度困难和项目实施进度跟不上。
(二)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一是项目实施管理措施不到位,部分单位缺乏实施方案和统一管理标准;二是项目结果监督工作不到位,部分单位未开展验收评估或要求提供成果证明;三是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部分单位缺少立项、预算、实施方案等材料。
(三) 项目资金管理方面。部分单位的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支出审批程序、审批手续不完整,不按规定范围和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四)会计基础工作方面。部分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的情况,个别单位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不全,经济业务真实性证明材料不足;会计数据准确性不够,无法及时、准确反映项目使用资金情况;部分会计凭证不及时装订成册;部分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决策材料未按规定归档。
(五)制度建设方面。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规范性不够,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收支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管理、资产管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整。
(六)绩效评价管理方面。部分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视不够,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不科学,内容不明确;部分指标分解相关性不强,个别指标值不够准确。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强化项目责任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实施效果。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项目资金支出审核控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审批手续批;二是大额资金开支应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机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一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建设项目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防范重大经济活动风险,提高部门履职和项目实施的效率和效果。二是督促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和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可操作性。
(三)加强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牢固树立绩效管理意识,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把实现绩效目标和完成项目预算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充分应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认真分析部门预算执行、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