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重要绩效 评价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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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支出绩效再评价,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南宁鉴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对15个项目和部门的财政支出实施再评价。其中: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等3个部门整体支出和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等预算单位实施的12个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进行再评价。现将再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价结果
实施绩效再评价的3个部门和12个项目中,评为“优秀”等级7个,占再评价部门和项目总数的46.7%,“良好”等级6个,占40%,“中”等级2个,占13.3%。绩效再评价结果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评价项目 | 预算资金(万元) | 总得分 | 等级 |
1 | 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 部门整体支出 | 796.95 | 94.9 | 优 |
2 |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部门整体支出 | 23630.84 | 74 | 中 |
3 | 三江侗族自治县老堡乡人民政府 | 部门整体支出 | 2645.43 | 81.49 | 良 |
4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三江县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经费 | 60.00 | 86.1 | 良 |
5 |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 2021年扶贫项目管理费 | 929.80 | 92 | 优 |
6 |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 2021年扶贫发展项目 | 1031.00 | 94 | 优 |
7 | 三江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 宣传专项经费 | 125.00 | 91.5 | 优 |
8 | 三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项目 | 216.48 | 95.5 | 优 |
9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三江县基层立法点建设和运行工作经费 | 125.20 | 90 | 优 |
10 |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本级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经费 | 54.80 | 85.8 | 良 |
11 |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核算中心 | 全县教育系统职工工资总额2%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 | 50.00 | 83.7 | 良 |
12 | 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应急综合业务经费 | 50.00 | 93 | 优 |
13 | 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 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 85.00 | 88.5 | 良 |
14 |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配套经费 | 15.77 | 84.9 | 良 |
15 |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容市政监督管理站 | 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服务及原填埋场渗透液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431.88 | 79 | 中 |
二、主要成效
(一)部门整体评价
2022年县财政局选取了三江县行政审批局等3个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预算资金为27073.22万元(调整预算数),涵盖了被评价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从评价结果看,3个预算部门最高得分94.9分,最低得分74分,
评价结果总体情况良好。
1.预算编制方面。3个部门均能够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部门收入编入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能按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细化;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农业农村局、老堡乡政府汇总直属二层机构的预算形成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及细化程度较好。
2.预算执行方面。大部分资金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部门预决算信息能按规定时间、内容、程序公开;部分单位建立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进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全年预算执行率55.58%,预算执行效果一般。
3.履职及效益方面。整体绩效评价的3个部门,能够积极履行部门职责,较好地完成部门职能工作,其中有2个部门在2021年度三江县“4+1”专项工作绩效考评、综合绩效考评评为一等次,部门履职基本达到预期社会效益。
(二)项目评价
按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从预算安排项目中选取三江县乡村振兴局等11个单位实施的12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资金年初预算为3579.83万元,调整预算3174.93万元。从评价结果看,12个项目中最高得分95.5分,最低得分79分,评价结果总体情况良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支出进度慢的原因,既有财政资金紧张因素的影响,也有项目实施进度慢未按时完工而影响支出进度。
(二)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主要包括:一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二是合同管理有待规范。三是项目监督管理亟待加强。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部分单位的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审批手续不完整,审核控制不严格。
(四)会计基础工作方面。部分单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的情况,有待提高。
(五)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包括: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有效性不够。
(六)绩效评价管理方面。部分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视不够,对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不科学,有的单位没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存在问题进行客观分析与评价,没有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项目执行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双监督”,财政部门将强化对各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各单位财务部门与项目管理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针对项目预算资金 “执行慢”的问题,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优化项目申请、审核等工作流程,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中期跟踪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快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一是要强化项目责任意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实施效果。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加强项目政府采购在申报、备案、招标等全过程管理,对属于分散采购的货物、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项目单位要制定具体的采购方法、实施部门、审批权限和操作流程,保证项目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财政部门将督促各单位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项目资金支出审核控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审批手续批;大额资金开支应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机制;项目单位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及时、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财政部门根据年初预算和轻重缓急及时调度项目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一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建设项目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防范重大经济活动风险,提高部门履职和项目实施的效率和效果。二是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可操作性。
(五)规范项目合同管理。一是预算部门(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合同订立管理,认真做好合同合规性审查,认真审核合同条款内容,做到合法合规、条款清晰、要素齐全;二是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合同履行不理想或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三是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结算等手续。
(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一是预算部门(项目单位)财务人员要加强《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会计法规制度的学习,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提高会计核算质量,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二是项目资金应当分类核算,准确、真实反映项目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三是预算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四是会计凭证应当附有反映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集体讨论大额资金支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应当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并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一并装订归档。
(七)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牢固树立绩效管理意识,各部门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把实现绩效目标和完成项目预算有机结合起来。要正确把握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支出内容、支出重点,评估项目资金预期产出和效果,科学、合理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使绩效指标、目标能够全面、真实地体现部门履职的产出和效果。要充分应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各部门要认真对待绩效支出评价报告,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高度重视,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