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禄乡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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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富禄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富禄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富禄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富禄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党政机关基本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处理本乡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财政所基本职能:负责乡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乡所属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关系,努力完成财政收支任务,搞好预算管理,对用款单位实施财政监督;主持全镇财政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编报,并向党委、政府、人大报告工作。
3.文化广播电视站基本职能:集广播、文化、体育为一体,利用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站的现有设施,积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帮助村委会建立健全文化室,并组织辅导文化室及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活动;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娱乐活动和组织指导工作。
4.农业技术推广站基本职能:在全镇范围内做好新技术,新农药,各种作物的新品种的示范和推广工作,根据生产要求适时召开各种技术培训会,层层培训村干部及农户,提高科技普级率;抓好各种作物的良种引入工作,对适合本地种植的优良品种,连同其规范化栽培措施一起推广;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引种试验示范工作及推广任务。
5.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基本职能: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镇、村公开设施、公益事业性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本职能: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办理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为就业困难的人员提供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
7.水利站基本职能:对农村水利政策和法规进行宣传;进行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和技术人员培训;完成好防洪、抗旱的物资调运、分发与监管;负责对水库、水塘、河道、沟渠等水利设施的日常检查;完成党委和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对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8.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基本职能:负责传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负责开展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技术等方面和科技引进推广活动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咨询和指导工作。
9.水产畜牧兽医站基本职能:负责全乡畜牧科技推广、畜禽防疫畜产品检疫及动物疾病防治等工作;负责畜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和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各项中心工作。
10.农业机械化与管理站基本职能:负责农牧业机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农机购置补贴的申报;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负责本乡镇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协助农机管理部门对本镇进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农业机械试验推广,向群众推荐优质适用的农业机械。
(二)2020年工作目标。
1. 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1)继续做好良梅二级公路建设项目涉及的三农工作;(2)协调做好洋溪水利工程相关调查工作;(3)完成富禄集镇“一江两城”建设规划;(4)继续推进“侗乡苗寨”项目后续发展建设;(5)继续加快推进富禄大桥项目建设相关工作;(6)做好洋溪水利枢纽移民搬迁安置选点规划评估工作;(7)加快培育富禄大糯、钩藤产业,辣椒产业,新品种油茶,积极打造特色产业品牌;(8)实现油茶品改种植2000亩以上,扶持发展钩藤种植,完成1500亩以上,积极发展种稻养鱼,重点打造富禄八百街、高岩、甲圩、高安、匡里等示范点的建设,增加农民收入。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下半年是脱贫攻坚工作全面突破性的关键期,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更高质量、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进我乡各项工作,实现我乡贫困村脱贫摘帽。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全力推进。(1)强化脱贫攻坚队伍管理。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切实增强脱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转变干部作风,强化担当意识。认真落实贫困户脱贫后期跟踪反馈制度。兑现扶贫产业发展奖补办法,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改厕改厨工作,努力改善贫困群众人居环境。认真组织实施易地搬迁相关后续工作,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全面落实贫困户产业奖补兑现工作,实现帮扶联系人真正与贫困户结对帮扶。举全乡之力,抓好农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解决贫困人口小病不出村,住院报销达90%以上,符合规定的全部办理慢性病卡的目标,门诊报销率达80%。做好2020年脱贫的极度贫困户兜底政策落实工作。加强控辍保学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帮扶联系人第一责任,班主任直接责任,联系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按网格化管理的负责制,联系村领导负领导责任的格局,确保贫困家庭无辍学的现象。实现规范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和使用,依法打击骗取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奖补资金的行为,统筹考虑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屯扶贫项目投入力度,安排民生资金推进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2)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需求导向,因人因户用好各项惠民政策。积极探索和创新脱贫攻坚方式方法,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加大对贫困户的投入力度,扶真贫、真扶贫,加大规范“一户一册一卡”的督查检查工作,狠抓脱贫质量,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脱贫任务。
3.坚持发展新理念,创建美丽新富禄。持续幸福乡村活动,逐步拓展和深化活动内容,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档升级,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美丽广西”振兴乡村(扶贫)工作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以幸福乡村活动明显成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4.坚持综合治理,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把党的领导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通过三年集中攻坚,尤其是对那些长期被宗族势力、村霸等黑恶势力侵蚀的基层党组织要彻底整改,对那些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整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象得到全面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5.坚持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乡工作,加强法律的宣传教育,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推进法治富禄、平安富禄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1)整合教育资源,开展义务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完善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立科学规范管理制度。加大农村公共文化资源工作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2)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3)坚持依法治访,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抓好民族宗教、统计、残联等工作;(4)大力实施民生工程,认真开展低保入户核查工作,加强民政低保审核工作纪律,推进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5)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加强交通、消防、烟花爆竹、食品、药品等安全监管,继续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6)加大接边地区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7)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8)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较好完成县下达的工作任务,使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上新一个台阶。
6.坚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提升执政行政能力。继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全面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着力解决腐败易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积极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深化各领域专项治理,严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全乡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党政机关(含政府、人大、党委、团体)、财政所、文化广播站、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水利站、卫生和计划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村级组织等十一个预算单位。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全乡编制人数8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0人。实有在职人数58人,编外聘用人员4人,购买司机2人,遗属补助8人。在职村干81人(其中定工61人,半定工20人),退岗村干137人,村级计生专干15人。借调出2人,退休13人。各部门人员情况如下:
党政机关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行政工勤编制 2人。实有在职人数25人,正科(含主任科员)3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12人,科员10人,编外聘用人员1人,购买司机2人,遗属补助10人。退休人员13人。
财政所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6人。其中事业参公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科员3人,编外聘用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
文广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高级职称0人,员级2人。退休3人。
农业技术推广站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 2人。
国土城建环保安监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人数9人。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 3人。退休1人。
水利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6人。编制数6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借调出1人。
水产畜牧兽医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
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管理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1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
村干人员结构情况:全乡共有行政村15个,在职村干81人(其中定工61人,半定工20人),大学生村官(含社区党组织员)0人,退岗村干137人,村级计生专干15人。
第二部分:富禄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富禄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649136.04元,比上年减少918247.07
元,下降5.90%;总支出14649136.04元,比上年减少918247.07元,下降5.90%。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649136.04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49136.04元,比上年减少918247.07元,上年下降5.90%。
(1)经费拨款14644136.04元,同比减少918247.07元,下降5.90%。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000.00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增加(减少)0%,其中:
① 专项收入0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 0 %;
②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5000.00元,同比增加(减少) 0元,增长(下降)0%;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林业技术推广站、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收管理,不在乡镇做预算,所以预算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49136.04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7454.04元,占支出总预算84.90%,同比减少1777669.07元,下降12.51%;项目支出2211682.00元,占支出总预算15.10%,同比增加859422元,增长63.55%。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林业技术推广站、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收管理,不在乡镇做预算,所以预算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4649136.04元,比上年减少918247.07元,下降5.90%;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4649136.04元,比上年减少918247.07元,下降5.9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4163.06元,占支出总预算34.16%,同比减少108660.26元,下降2.13%。
2.207类公共安全支出185618.86元,占支出总预算1.27%,同比减少61176.34元,下降24.79%。
3.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8108.21元,占支出总预算10.09,同比增加359472.08元,增长32.12%。
4. 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8221.41元,占支出总预算11.66%,同比1644.44元,下降0.10%。
5. 212类城乡社区支出669315.58元,占支出总预算4.57%,同比增加93687.93元,增长16.28%。
6. 213类 农林水支出支出4929317.23元,占支出总预算33.65%,同比减少1167860.74元,下降19.15%。
7.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支出629018.69元,占支出总预算4.29%,同比增加137012.33
元,增长27.85%。
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373.00元,占支出总预算0.31%,同比增加100%,增长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2437454.04元,占支出总预算84.90%,同比减少1777669.07元,下降12.51%,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6572956.5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85%,同比减少180147.17元,下降2.67%;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87550.4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61%,同比减少74289.01元,下降2.6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6947.0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5.54%,同比减少1523232.89元,下降32.41%。
2. 项目支出2211682.00元,占支出总预算15.10%,同比增加859422元,增长63.55%。其中:
(1)经常性项目2211682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859422元,增长63.55%;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9749903.5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72956.5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6947.04元。
2.公用经费2687550.45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87550.45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2050.00元,同比增加32000.00元,增长16.8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3000.00元,同比减少2000.00元,下降13.33%。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050.00元,同比增加34000.00元,增长19.42%。增长原因为:新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一部执法用车,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二)会议费支出预算14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80000.00元,同比减少700.00元,下降0.87%。下降原因为:根据我乡年度工作实际,严格控制培训次数,厉行节约。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富禄乡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3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61653.68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16.74元,下降0.1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另外,富禄乡人民政府下属共有8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5896.77 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1272.27元,下降7.94%,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373.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39万元、固定资产306.61万元。
1. 固定资产期末数306.61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2669.91㎡,价值196.60万元;通用设备53台,价值100.14万元;车辆3台,价值9.87万元。
2.本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为4辆,实有3辆,价值9.87万元,其中,经济型车3辆,价值9.87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达到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