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9-02-12 10: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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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党政机关工作职能:负责全乡党委、政府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保证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档案及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财务编报;协调管理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统战、武装、群团、编制等工作。

2.财政所的工作职能:一是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二是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三是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四是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五是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3.文广站的工作职能:一是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二是利用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三是协助政府和文化建设工作。

4.国监站的工作职能: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田保护;指导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贯彻实施地籍管理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作价出资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5.劳动社会保障所的工作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负责本乡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力资源的调查,掌握本乡劳动力资源基本状况,配合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劳务输出;负责本乡范围内技工学校招生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负责本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管理;负责完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6.水利站工作职能:查处各类水事案件防汛抗旱工作,水利规划、年度水利建设规划,指导辖区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

7.计生站的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奖励扶助及独生子女伤残救助。

8.林业站工作职能:负责林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护林防火;开展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9.司法所工作职能: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矫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0.农机站的工作职能:负责全县农机新技术推广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农牧机械化科技推广任务。指导本乡建立农机技术服务网络,协助农牧民科技致富。

11.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二)2019年工作目标。

1. 党政机关工作目标:一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大力发展梅林特色产业,扎实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完善管理平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关注百姓福祉,持续改善民生工作;六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执政服务能力。

2. 财政所的工作目标:抓资金监管使用;继续实行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减少预算执行调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断优化财政资金的支出;抓惠农政策兑现。

3. 文广站的工作目标:做好村村通器材发放工作;做好建设乡政府和各个行政村广播室准备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各种活动。

4. 国监站的工作目标:是市容市貌的建设,加强对市场的规范管理以及街道交通管制。

5. 劳动社会保障所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积极配合乡政府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建设和新农合缴费工作。

6. 水利站工作目标:积极努力的投身于农田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较好地完成市财政招投标项目的建设任务;认真做好防汛工作;扎扎实实地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水利其他方面工作。

7. 计生站的工作目标: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普及教育;负责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计划生育门诊技术服务和生育指导。

8. 林业站工作目标:做好今年退更换林补贴信息维护,保证资金顺利发放;开展林业技术推广人员业务培训和科技咨询服务;配合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及封山育林、幼林抚育、中幼林抚育间伐调查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作业验收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体林区生态建设。

9. 司法所工作目标: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10. 农机站的工作目标: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拟定本乡农机发展规划;完成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引进和推广新机具;完成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1. 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目标:一是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注册的初审、呈报工作;二是监督辖区内商品质量,监督辖区内的不正当竞争、传销和直销行为,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查处超范围经营活动;三是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质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情况:全镇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党政机关(含政府、人大、党委、团体)、财政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文广站、国监站、劳动社会保障所、水利站、计生服务所、林业站、农机站、村级组织等十五个预算单位。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全乡编制人数56人,行政编制24人,参公编制7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数45人,在职44人(其中行政19人,参公6人,事业19)。退休5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1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遗属补助1人,在职村干24人(其中定工19人,半定工5人),村级计生专干4人,计生协会小组长19人,独生子女补助2人,借调出 3人。

各部门人员情况具体如下:党政机关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行政工勤编制 2人;实有在职人数19人,其中正科(含主任科员)3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9人,科员7人,遗属补助1人。财政所参公编制数4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2人。文广站事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国监站事业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劳保所人员事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水利站人员事业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计生服务站事业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村级计生专干4人,协会小组长19人。司法所行政编制数1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参公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林管站事业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村级组织实有职村干24人,其中定工19人,半定工5人,退岗村干42人。

第二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15686.4元,比上年增加1023043.4元,增长13.65%;总支出8515686.4元,比上年增加1023043.4元,增长13.65%。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15686.4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15686.4元,同比增加1023043.4元,上年增长13.65%。

(1)经费拨8505678.4元,同比增加1018035.4元,增长13.59%。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008元,同比增加5008元,增长100.16%,其中:

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10008元,同比增加5008元,增长100.16%。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专项经费增加。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计生非税收入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15686.4元,其中:基本支出7694027.4元,占支出总预算90.35%,同比增加844201.4元,增长12.32%;项目支出821659元,占支出总预算10.65%,同比增加178842元,增长27.82%。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部分公用经费提高标准。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8515686.4元,比上年增加1023043.4元,增长13.65%;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8515686.4元,比上年增加1023043.4元,增长13.6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8057.19元,占支出总预算39.79%,同比增加461905.19元,增长15.9879%。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187243.92元,占支出总预算2.20%,同比增加4428.92元,增长2.42 %。

(3)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1677.73元,占支出总预算0.04%,同比减少21620.27元,下降14.10 %。

(4)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210.53元,占支出总预算8.90%,同比增加90559.53元,增长13.56%。

(5)210类卫生健康支出812213.46元,占支出总预算2.49%,同比减少50611.54元,下降5.87%。

(6)212类城乡社区支出456478.08元,占支出总预算5.36%,同比减少137664.92元,下降23.09%。

(7)213类农林水支出2401599.77元,占支出总预算28.20%,同比增加609945.77元,增长34.04%。

(8)220类住房保障支出380205.72元,占支出总预算4.46%,同比增加66100.72元,增长21.04%。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 基本支出预算7694027.4元,占支出总预算90.35%,同比增加844201.4元,增长12.32%,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4458802.5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7.95%,同比减少196723.48元,下降4.22%;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962.0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26%,同比增加334903.02元,增长31.3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0262.8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79%,同比增加760203.86元,增长71.04%。

2. 项目支出预算821659元,占支出总预算9.64%,同比增加178842元,增长27.82%。其中:

(1)经常性项目821659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78842元,增长27.82%。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6289065.3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58802.5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4962.02元。

2.公用经费1404962.0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962.02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0850元,同比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8000元,同比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850元,同比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14500,同比减少13000元,下降47.27%。下降原因为: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减少会议,厉行节约。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42000元,同比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梅林乡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和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8732.38元,726538较上年预算增加312194.38元,增长42.97%。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司法所和食药监。                                                                                                                                                                                                

另外,梅林乡人民政府下属共有7个事业单位,1997603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6229.64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2708.64元,增长8.62%。增加的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的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5800元,同比增加15800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800元,同比增加15800元,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分散采购158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58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471.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6.35万元、固定资产245.49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245.49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4049㎡,价值160.95万元;通用设备83台,价值75.04万元。

2.本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实有1辆,价值5万元,其中,经济型车1辆,价值5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19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851.57万元。

2. 2019年没有达到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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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2-12 10:28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党政机关工作职能:负责全乡党委、政府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保证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档案及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财务编报;协调管理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统战、武装、群团、编制等工作。

2.财政所的工作职能:一是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二是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三是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四是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五是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3.文广站的工作职能:一是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二是利用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三是协助政府和文化建设工作。

4.国监站的工作职能: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田保护;指导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贯彻实施地籍管理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作价出资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5.劳动社会保障所的工作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负责本乡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力资源的调查,掌握本乡劳动力资源基本状况,配合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劳务输出;负责本乡范围内技工学校招生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负责本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管理;负责完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6.水利站工作职能:查处各类水事案件防汛抗旱工作,水利规划、年度水利建设规划,指导辖区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

7.计生站的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奖励扶助及独生子女伤残救助。

8.林业站工作职能:负责林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护林防火;开展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9.司法所工作职能: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矫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0.农机站的工作职能:负责全县农机新技术推广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农牧机械化科技推广任务。指导本乡建立农机技术服务网络,协助农牧民科技致富。

11.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二)2019年工作目标。

1. 党政机关工作目标:一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大力发展梅林特色产业,扎实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完善管理平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关注百姓福祉,持续改善民生工作;六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执政服务能力。

2. 财政所的工作目标:抓资金监管使用;继续实行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减少预算执行调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断优化财政资金的支出;抓惠农政策兑现。

3. 文广站的工作目标:做好村村通器材发放工作;做好建设乡政府和各个行政村广播室准备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各种活动。

4. 国监站的工作目标:是市容市貌的建设,加强对市场的规范管理以及街道交通管制。

5. 劳动社会保障所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积极配合乡政府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建设和新农合缴费工作。

6. 水利站工作目标:积极努力的投身于农田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较好地完成市财政招投标项目的建设任务;认真做好防汛工作;扎扎实实地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水利其他方面工作。

7. 计生站的工作目标: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普及教育;负责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计划生育门诊技术服务和生育指导。

8. 林业站工作目标:做好今年退更换林补贴信息维护,保证资金顺利发放;开展林业技术推广人员业务培训和科技咨询服务;配合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及封山育林、幼林抚育、中幼林抚育间伐调查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作业验收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体林区生态建设。

9. 司法所工作目标: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10. 农机站的工作目标: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拟定本乡农机发展规划;完成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引进和推广新机具;完成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1. 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目标:一是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注册的初审、呈报工作;二是监督辖区内商品质量,监督辖区内的不正当竞争、传销和直销行为,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查处超范围经营活动;三是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质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情况:全镇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党政机关(含政府、人大、党委、团体)、财政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文广站、国监站、劳动社会保障所、水利站、计生服务所、林业站、农机站、村级组织等十五个预算单位。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全乡编制人数56人,行政编制24人,参公编制7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数45人,在职44人(其中行政19人,参公6人,事业19)。退休5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1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遗属补助1人,在职村干24人(其中定工19人,半定工5人),村级计生专干4人,计生协会小组长19人,独生子女补助2人,借调出 3人。

各部门人员情况具体如下:党政机关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行政工勤编制 2人;实有在职人数19人,其中正科(含主任科员)3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9人,科员7人,遗属补助1人。财政所参公编制数4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2人。文广站事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国监站事业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劳保所人员事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水利站人员事业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计生服务站事业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村级计生专干4人,协会小组长19人。司法所行政编制数1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参公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林管站事业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村级组织实有职村干24人,其中定工19人,半定工5人,退岗村干42人。

第二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15686.4元,比上年增加1023043.4元,增长13.65%;总支出8515686.4元,比上年增加1023043.4元,增长13.65%。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15686.4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15686.4元,同比增加1023043.4元,上年增长13.65%。

(1)经费拨8505678.4元,同比增加1018035.4元,增长13.59%。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008元,同比增加5008元,增长100.16%,其中:

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10008元,同比增加5008元,增长100.16%。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专项经费增加。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计生非税收入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15686.4元,其中:基本支出7694027.4元,占支出总预算90.35%,同比增加844201.4元,增长12.32%;项目支出821659元,占支出总预算10.65%,同比增加178842元,增长27.82%。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部分公用经费提高标准。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8515686.4元,比上年增加1023043.4元,增长13.65%;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8515686.4元,比上年增加1023043.4元,增长13.6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8057.19元,占支出总预算39.79%,同比增加461905.19元,增长15.9879%。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187243.92元,占支出总预算2.20%,同比增加4428.92元,增长2.42 %。

(3)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1677.73元,占支出总预算0.04%,同比减少21620.27元,下降14.10 %。

(4)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210.53元,占支出总预算8.90%,同比增加90559.53元,增长13.56%。

(5)210类卫生健康支出812213.46元,占支出总预算2.49%,同比减少50611.54元,下降5.87%。

(6)212类城乡社区支出456478.08元,占支出总预算5.36%,同比减少137664.92元,下降23.09%。

(7)213类农林水支出2401599.77元,占支出总预算28.20%,同比增加609945.77元,增长34.04%。

(8)220类住房保障支出380205.72元,占支出总预算4.46%,同比增加66100.72元,增长21.04%。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 基本支出预算7694027.4元,占支出总预算90.35%,同比增加844201.4元,增长12.32%,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4458802.5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7.95%,同比减少196723.48元,下降4.22%;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962.0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26%,同比增加334903.02元,增长31.3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0262.8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79%,同比增加760203.86元,增长71.04%。

2. 项目支出预算821659元,占支出总预算9.64%,同比增加178842元,增长27.82%。其中:

(1)经常性项目821659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78842元,增长27.82%。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6289065.3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58802.5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4962.02元。

2.公用经费1404962.0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962.02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0850元,同比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8000元,同比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850元,同比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14500,同比减少13000元,下降47.27%。下降原因为: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减少会议,厉行节约。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42000元,同比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梅林乡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和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8732.38元,726538较上年预算增加312194.38元,增长42.97%。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司法所和食药监。                                                                                                                                                                                                

另外,梅林乡人民政府下属共有7个事业单位,1997603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6229.64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2708.64元,增长8.62%。增加的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的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5800元,同比增加15800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800元,同比增加15800元,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分散采购158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58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471.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6.35万元、固定资产245.49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245.49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4049㎡,价值160.95万元;通用设备83台,价值75.04万元。

2.本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实有1辆,价值5万元,其中,经济型车1辆,价值5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19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851.57万元。

2. 2019年没有达到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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