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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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斗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斗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民族宗教、民政、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卫生健康、计生协会、医疗保障、扶残助残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3年单位预算管理的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只有1个预算单位。编制数7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4人。
第二部分:斗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收入16501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6163元;上年结转结余313971元,比上年增加682871.48元,增长70.60%,其中;总支出1650134元,上年增加682871.48元,增长70.63%。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收入1650134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6163元,比上年增加368900.48元,增长38.14%。
(1)经费拨款1336163元,比上年增加368900.48元,增长38.14%。
2.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13971元,同比增加313971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313971元,同比增加313971元,增长100%。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减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积金、社保基数上调,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16501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年度支出1336163元,其中:本年度基本支出1305963元,占支出总预算97.74%,同比增加363300.48元,增长38.54%;项目支出30200元。占支出总预算2.26%,同比增加5600元,增长22.76%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减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社保、公积金基数上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650134元,比上年增加682871.48元,增长70.60%;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650134元,比上年增加682871.48元,增长70.6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9144.68元,占支出总预算52.85%。比上年增加309566.30元,增长77.47%。
(2)207类文化和旅游支出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37%,与上年持平。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73.60元,占支出总预算7.43%。比上年增加29364.48元,增长42%。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3107.92元,占支出总预算35.41%。比上年增加10287.46元,增长2.22%。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支出49636.8元,占支出总预算3.71%。比上年增加14682.24元,增长42%。
2.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1305963元,同比增加363300.48元,增长38.54%。
(2)(2)项目支出30200元。同比增加5600元,增长22.7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1305963元,占支出总预算97.74%,同比增加363300.48元,增长38.54%,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761593.8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8.32%,同比增加330722.64元,增长76.76%。;
(2)商品和服务支出82172.8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9%,同比增加18447.04元,增长28.9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2196.4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5.39%,同比增加14130.8元,增长3.15%。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1223790.2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1593.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2196.40元。
(2)公用经费82172.8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2172.80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去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斗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172.80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斗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计划192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纳入重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斗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