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基乡林业工作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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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高基乡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主要宣传、贯彻执行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林业生产活动的指导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宣传预防、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林业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二)2022年工作目标。
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林业工作站结构情况:编制数5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 1人,编外聘用人员 1人。
第二部分:高基乡林业工作站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第三部分:高基乡林业工作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578563.82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578563.82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8563.82 元,其中:基本支出 578563.82元,占支出总预算 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 578563.8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6311.68 元,占支出总预算 9.73 %;
(2)208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8155.84元,占支出总预算 4.86%;
(3)210类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811.94元,占总支出预算4.8%;
(4)213类事业机构支出424050.6元,占总支出预算73%;
(5)221类住房公积金支出42233.76元,占总支出预算7.2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 578563.82 元,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 518524.8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9.6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60038.96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0.3%;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 518524.8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18524.86 元。
(2)公用经费 60038.9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60038.96 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高基瑶乡林业工作站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78563.82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业务计划3000元,主要用于购买A4纸。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