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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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八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党政机关基本职能:主要承担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件档案、信息报送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本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镇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2.财政所基本职能: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3.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基本职能: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村容村貌、应急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受委托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事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基本职能: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5.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基本职能:承担授权或委托的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6.农业农村工作站基本职能:开展本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指导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乡镇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承担防汛抗旱、河长制、农村饮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7.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基本职能:承担民族宗教、民政、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卫生健康、计生协会、医疗保障、扶残助残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8.林业工作站基本职能:主要宣传、贯彻执行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林业生产活动的指导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宣传预防、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林业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二)2022年工作目标。
1.党政机关工作目标:一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扎实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完善管理平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关注百姓福祉,持续改善民生工作;六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执政服务能力。
2.财政所工作目标:抓资金监管使用;继续实行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减少预算执行调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断优化财政资金的支出;抓惠农政策兑现。
3.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目标: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标政策,完成相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完成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监餐实施。落实其他环境保护事项;履行安全生产现场监警检资,处理职责;参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现场审查核实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警管理方面职责。
4.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目标:一是科学编制本镇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要深谋远虑,集思广益,研究论证,精心编制本镇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为未来五年的退役军人工作提供前瞻性目标和措施。以规划为引领,抓实抓细各项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5.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目标: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打造高水平高素质的审批队伍;规范政务服务监管工作;规范政务服务监管工;继续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6.农业农村工作站工作目标:负责本乡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做好本乡镇农业经济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农产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药、兽药饲料监督和管理,农业机械管理和农业机械推广工作。
7.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目标:做好村村通器材发放工作;做好建设乡政府和各个行政村广播室准备工作;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普及教育;负责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计划生育门诊技术服务和生育指导。
8.林业工作站工作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全镇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党政机关(含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工作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等8预算单位。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全镇编制人数79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人),事业编制44人。实有在职人数72人,购买司勤3人,遗属补助4人。村级在职村干54人,监督委员会42人,退岗村干202人,村级计生专干14人。退休 18 人。各部门人员情况如下:
1.党政机关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9人,副处级1人,正科(含主任科员)3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14人,科员11人,工人2人(高工0人,中工1人,初工1人),编外聘用独生子女补助 人。退休人员 11人。村级在职村干 54 人,监督委员会 42 人。
2.财政所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 7 人。实有在职人数 2 人,科员 2 人,编外聘用人员 1 人,遗属补助 2 人。退休人员 3 人。
3.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10人。实有在职人数10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3人。
4.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
5.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结构情况: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
6.农业农村工作站结构情况:编制数12人。实有在职人数11人,初级职称6人,退休 1 人。
7.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结构情况: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初级职称1人,退休 3 人。
8.林业工作站结构情况: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4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046625.68元,比上年减少2243125.06元,下降12.26%;总支出16046625.68元,比上年减少2243125.06元,下降12.26%。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046625.68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46625.68元,比上年减少2243125.06元,下降12.26%。
(1)经费拨款16046625.68元,比上年减少2243125.06元,下降12.26%。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同比减少5000 元,下降 100 %,其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0元,同比减少5000 元,下降 100 %。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
4.转移性收入0元。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0。
6.上年结余收入0元。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2022年计生政策变化,不再收缴社会抚养费。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46625.68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0590.74元,占支出总预算90.48%,同比减少1831226.06
元,下降11.2%;项目支出1527261 元,占支出总预算9.52%,同比减少411899元,下降21.24 %。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1)2022年预发绩效不列入年初预算;(2)根据上级要求2022年公基金、社保基数绩效不列入基数计算;(3)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中央补助、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独生子户、双女结扎户居民医疗保险补助项目不列入乡镇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6046625.68元,比上年减少 2243125.06元,下降12.26 %;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6046625.68元,比上年减少2243125.06元,下降12.26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5999.98元,占支出总预算34.06 %,同比增加63126.27 元,下降1.17%。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729.16元,占支出总预算7.63 %,同比减少650836.29元,下降34.72 %。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0853.15元,占支出总预算 6.80 %,同比减少1144224.62元,下降51.19 %。
(4)212类城乡社区支出834463.44元,占支出总预算 5.20 %,同比增加52881.97元,下降6.67 %。
(5)213类 农林水支出支出6761942.67元,占支出总预算42.14%,同比增加120959.55元,增长1.82 %。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支出571451.28元,占支出总预算 3.26 %,同比减少280458.24元,下降32.92 %。
(7)224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186元,占支出总预算 0.28 %,同比减少125 元,下降0.28%。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14519364.68元,同比减少1831226.06元,下降11.2 %。
(2)项目支出1527261元,同比减少411899元,下降21.24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14519364.68元,占支出总预算90.48%,同比减少1831226.06元,下降11.2 %。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7125446.5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08 %,同比减少1363749.57元,下降8.34 %;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35821.8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33%,同比减少662703.04元,增长下降4.05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58096.2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7.59%,同比增加195226.55元,增长1.19 %。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12583542.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25446.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58096.22 元。
(2)公用经费1935821.88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35821.88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000元,同比减少22000元,下降1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00 元,同比减少4000 元,下降66.67%
下降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000元,同比减少18000元,下降15.13%,下降原因:执行标准下降。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八江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要求2022年公基金、社保基数绩效不列入基数计算.
另外,八江镇人民政府下属共有6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1237.12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50005.14元,下降2.75%。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 2022年预发绩效不列入年初预算;(2)根据上级要求2022年公基金、社保基数绩效不列入基数计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14310元,同比增加114310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4310元,同比增加114310元。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分散采购114310 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14310 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22.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76.96万元、固定资产45.53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45.53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2,464㎡,价值5.13万元;通用设备94台,价值7.5万元;专用设备3台,价值31.06万元。
2.本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3辆,实有3辆,价值18.38 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2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6046625.68元。
2.2022年没有达到纳入重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