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良口财政 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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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良口财政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良口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良口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良口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良口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财政所的工作职能:继续做好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好乡镇会计核算工作,严把会计质量关,有效遏制会计工作的不良行为。做好各项惠农资金的核实拨付工作,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完成乡镇党委和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
二、机构设置
良口财政所系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机关。编制人数为7人,实有在职人员2人,离退休职工2人。
第二部分:良口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良口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2901089.15元,支出2901089.15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749937.06元,减少60.32%;支出减少1749937.06元,减少60.3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901089.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1089.15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901089.15元,其中:基本支出398878.99元,占13.75%;项目支出2502210.16元,占86.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2901089.15元,支出2901089.15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749937.06元,减少60.32%;支出减少1749937.06元,减少60.3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01089.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749937.06元,减少60.32%;支出减少1749937.06元,减少60.32%。
减少原因为:2021年度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01089.1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4488.63元,占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08.41元,占1.84%;卫生健康支出23241.11元,占0.8%;农林水支出2494311元,占85.98%;住房保障支出25540元,占0.8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6,676.99元,支出决算为2901089.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2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251604.52元,支出决算为304,488.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社保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53506.8元,支出决算为53,508.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年初预算为37812.27元,支出决算为23,241.11元,完成年初预算61.46%。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94,3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2.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柳财预〔2021〕611号下达2021年市本级新农村建设(第四批)及农产品加工项目资金、桂整合[2021]59号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统筹整合类)-自治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6753.4元,支出决算为25,5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积金基数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8878.99元,其中:
人员经费356,826.4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2,052.5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元。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2901089.15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1)基础工作管理
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下设绩效管理办公室,组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人员责任,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办法,实施细则。明确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建立本部门适用的绩效指标体系。
(2)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年度部门预算要求,积极申报项目,并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项目绩效目标清晰明确,项目均按计划进度完成。
(3)绩效监控管理
建立良口乡绩效运行监控机制,按机制要求对预算执行进行有效跟踪监控,每月汇总项目支出,分析存在问题,对与预算计划不一致的项目支出进行调整。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并及时在网上及乡乡公告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绩效评价管理
积极对部门预算的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特别是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民生项目,及时上报上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及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绩效评价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5)结果应用管理
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我部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及时公开本部门的预算信息,并将绩效报告及绩效评价结果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1,089.1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0元。
从本次绩效跟踪评价的总体分析来看,大多数项目运行正常或基本正常,表明多数项目投入环节操作规范、依据明确,过程环节管理严密有效,产出环节能够按时完成计划,但部分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没有列出详细具体的量化指标。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52.51元,比2020年减少5668.29元,下降12.31%,减少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