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溪镇2016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7-10-21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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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9060357.90元,同比上年收支增加1925038.87元,增长26.98%。支出8697545.9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计生部门及编制人数增加。同比上年收支增加1791416.87元,增长25.94 %。收支结余36281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计生部门及编制人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1304474.08元,较2015年增加79309.83元,增加6.47 %,主要原因是增加计生部门及编制人数增加。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总额 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 0.00 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00%,政府采购货物 0.00 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00%,政府采购服务 0.00 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民主党派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事业运行:反映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单位:林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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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溪镇2016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发布日期: 2017-10-21 18:07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9060357.90元,同比上年收支增加1925038.87元,增长26.98%。支出8697545.9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计生部门及编制人数增加。同比上年收支增加1791416.87元,增长25.94 %。收支结余36281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计生部门及编制人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1304474.08元,较2015年增加79309.83元,增加6.47 %,主要原因是增加计生部门及编制人数增加。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总额 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 0.00 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00%,政府采购货物 0.00 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00%,政府采购服务 0.00 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民主党派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事业运行:反映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单位:林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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